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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辞官归隐并非“不愿为五斗米折腰”

一般认为,陶渊明的辞官归隐,是诗人不能“适俗”的个性决定的。真的是如此吗?陶渊明与此相关的自述都是真话吗?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了解陶渊明与东晋后期政治的关系。

《宋书》卷九十三《陶潜传》:

躬耕自资,遂抱羸疾,复为镇军、建威参军,谓亲朋曰:“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执事者闻之,以为彭泽令。公田悉令吏种秫稻,妻子固请种秔,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秔。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即日解印绶去职,赋《归去来》。

但束带面见上级长官,在晋宋时代是通例,为何陶公如此难堪?这能构成他辞官归隐的原因吗?因为无论何时何地,辞官归隐对每个知识分子来说都属于重大的人生选择。我们试读《陶渊明集》卷五《归去来兮辞序》的相关自述:

余家贫,耕植不足以自给。幼稚盈室,缾无储粟一,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亲故多劝余为长吏,脱然有怀,求之靡途。会有四方之事,诸侯以惠爱为德,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为小邑。于时风波未静,心惮远役,彭泽去家百里,公田之利,足以为酒,故便求之。及少日,眷然有归欤之情。何则?质性自然,非矫励所得。饥冻虽切,违己交病。尝从人事,皆口腹自役。于是怅然慷慨,深媿平生之志。犹望一稔,当敛裳宵逝。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去职。仲秋至冬,在官八十余日。因事顺心,命篇曰《归去来兮》。乙巳岁十一月也。

这段序文意在表明:

(一)做官是为了解决生活的困难,挣点钱花,因为他实在是太穷了;

(二)出任彭泽令是自己主动求官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他托了族叔陶夔的关系向“诸侯”求情。袁行霈先生说“家叔以余贫苦”的“苦”是“告”的讹字,极有见地,这正是校勘学所谓“理校”之法的妙用,而那位“诸侯”正是“告”的对象。按照现在的干部选拔制度,这种“走后门”的行为是典型的违法乱纪,但在六朝时代却是惯例。所以从表面看,陶公此举实在未免俗气,与其不愿束带面见督邮并因而辞官的血性之举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但令人诧异的是,诗人居然坦诚地公开了自己谋官谋位的行为,所以其中必然另有隐情(说详下文),我们不可遽下结论;

(三)之所以请求作彭泽县令,是因为大规模的战争刚刚停止,天下还不太平,自己不愿远离故土,而彭泽县离家乡寻阳比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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