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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宋高宗的议和政策害死了岳飞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岳飞这首《满江红》英勇而悲壮,深为人们所喜爱,它真实地反映了岳飞精忠报国、一腔热血的英雄气概。同时,此词也一直激励着中华儿女的爱国之心。每当中华民族到了危难关头,人们都愿意用这首《满江红》来激励士气。抗日战争期间,这首词曲以悲壮却雄浑的声音,感染了中华儿女。

英雄岳飞之死,千百年来人们都认为是奸臣秦桧所致。其实,这中间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宋高宗的议和政策。是宋高宗对金妥协的议和政策将岳飞害死的。

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建都临安(今浙江杭州)的南宋政权虽然暂时安定了下来,但外有金兵虎视眈眈,随时可能再次南下;内有各地溃兵组成的游寇集团和农民武装,极大地威胁着南宋朝廷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宋高宗不得不抛开抑制武将的祖宗遗训,着意笼络,重用武将。当时,最有名的将领就是“中兴四将”:刘光世、张俊、韩世忠、岳飞。其中,刘光世出身将门,其父官拜节度使,他本人早年随父镇压方腊起义;张俊和韩世忠都是行伍出身,靖康年间就追随赵构,在平定苗、刘兵变中立有大功;而岳飞则是资历最浅的一位,但在短短几年间,他的战功和威名已超越诸将,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八月,在收复襄汉六郡之后,被授为清远军节度使,地位与刘光世、张俊、韩世忠不相上下。

宋高宗重用武将的目的是自卫,而不是北伐恢复。岳飞收复的失地,是从伪齐傀儡政权手中夺取的。岳飞出兵前,宋高宗就知道他与其他将领只守不攻的作风不同,故特下手诏,告诫他,只需收复伪齐所夺之地即可,千万不可领兵北上,触犯金人,否则就算立下战功,也定要严惩。这一纸诏书,牢牢地束缚了岳飞的手脚,加上岳家军只有不到三万人的兵力,也无力进行北伐,因此,岳飞只好在收复襄汉后,率主力退守鄂州。

面对金人的进攻,宋高宗始终不放弃求和的思路。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以后,岳飞、韩世忠等率军先后击败了金与伪齐的两次南侵,但高宗并不想利用这一绝好时机进行北伐,宋军的胜利只是为他与金朝议和提供了讨价还价的筹码。就在各地抗金斗争接连取得胜利的时候,宋高宗派出求和的使臣也络绎不绝。

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底,宋使王伦从金朝带回了议和条件,金朝要求南宋称臣、交纳岁币;作为交换,金朝答应废黜伪齐,归还徽宗帝后棺木和高宗生母韦氏,归还河南地。宋高宗得到这个消息,欣喜异常,屈膝求和的决心更加坚定,他再派王伦使金,与金朝商量具体的和谈事宜。

宋高宗议和的决定遭到了朝野上下的强烈反对,其中几位手握重兵的大将的意见,对于和议能否顺利签定至关重要。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八月,宋高宗召韩世忠、张俊与岳飞入朝,希望说服他们至少不反对和议。张俊向来害怕金兵,在历次对金作战中都极力避免与金兵正面交锋,为人又善于逢迎,马上表态支持议和。而韩世忠与岳飞则坚决反对,岳飞更是对宋高宗明确表示:“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善,恐贻后世讥议。”这番义正词严的话,不禁使宋高宗对岳飞心生嫌隙。

其实,在此之前,岳飞已经在两件大事上冒犯了宋高宗。这位抗金最坚决的大将,个性耿直,虽然在战场上有勇有谋,但在政治斗争中却缺少心计,不善于保护自己。

第一件事,是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三月,宋廷解除了“中兴四将”之一的刘光世的兵权,高宗本来答应将刘光世率领的淮西军队拨给岳飞指挥,岳飞信以为真,以为这样一来,自己兵力大增,兴奋之余,立即提出要带兵十万,出师北伐,这正犯了高宗的大忌。高宗临时变卦,拒绝将淮西军队交给岳飞。对高宗的出尔反尔,岳飞十分愤慨,一怒之下,他竟然离开本军驻地鄂州,以为母守孝为名上了庐山。在宋高宗看来,这分明是要挟君主。但当时金兵的威胁尚在,解除岳飞兵权的时机并不成熟。因此,宋高宗不得不再三下诏,对岳飞好言抚慰,敦促其下山。六月,岳飞返朝,向高宗请罪,高宗表示对其宽恕的同时,引用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剑耳”的话以示警告,言语之中已经暗藏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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