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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强辩、巧辩、谬误:什么意思、如何区分、联系关系、举例说明

诡辩、强辩、巧辩、谬误:什么意思、如何区分、联系关系、举例说明

要给诡辩下个确切的定义并不容易,只能说诡辩是有意违背逻辑规律或规则的言论,但要是把它与强辩、巧辩和谬误等严格区分开来是很难的。

强辩也有很多花样。有的靠权力压人;有的靠势力欺人;有的靠权威骗人。诸如此类,都是不辩之辩,既没根据也不说理由,只是一味重复和论题一样的结论。还有的堆砌华丽的辞藻,组织一大串排比,喋喋不休没完没了,不让对方说话,实际上他的说辞与论题毫无关联。

一般说来,强词夺理、强加于人的称为“强辩”;与此相对应的,多多少少运用一点知识“饶舌”,貌似合理,其实违背逻辑规律或规则的,则称为“诡辩”。亚里士多德曾说,诡辩表面看来像推理,其实不是真推理,而是“真实和虚妄之间的一种相似”,正像有人很丑陋,却把自己外表打扮得很美。黑格尔说:“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何的方式,凭着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好听,好像真的一样。”

强辩是赤祼的,诡辩往往有迷人的外表。如果说诡辩是骗子或小偷的话,那么强辩就可看作强盗。但是这种区分是相对的,正像骗子翻脸变成强盗一样。下面的例子在小孩中常见。

A:我要坐双层汽车。

B:现在也没有啊!

A:有。

B:没有。

A:有!

B:没有!

A:有,就是有!

B:没有,就是没有!

A:有有有……

B:没有没有没有……

——到此为止是强辩,一想这样下去无法决胜负,于是……

A:要是造一个就有。

B:你也没有钱造啊!

——两个人又偷换了话题,无疑是诡辩了。

德国一位哲学家在《谁在抽象思维》一文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读者看看,这是强辩还是诡辩呢?

市场上有一个厉害的女商贩在卖鸡蛋。一位女顾客要买鸡蛋,但挑挑捡捡之后又决定不买了。商贩问为什么,顾客说你这里有臭鸡蛋,一下子惹恼了女商贩。她跳着脚嚷道:“什么?我的鸡蛋是臭的?你自己才臭呢!你怎么敢说我的鸡蛋?你爸爸吃了虱子,你妈妈跟法国人相好呢!你奶奶死在养老院里呢!瞧,你把整幅被单都当成自己的头巾啦,你的帽子和漂亮的衣服也是用床单做的吧?除了军官的情人,别人是不会像你这样打扮来出风头的。规规矩矩的女人多半是在家里照料家务的,像你这样的女人只配坐监牢!你回家补补你袜子的窟窿去吧!”

诡辩”和“巧辩”这两个语词,在古代是没有什么区别的,诡中有巧,巧中有诡。后来似乎有了分别,认为诡辩是假的,巧辩是真的。这也不尽然,与其说诡辩和巧辩是真假之别,莫如说是善恶、美丑之分。诡辩固然是违反逻辑规律或规则的,但巧辩也不能说都符合逻辑规律或规则。例如审问嫌疑人,问:“你把盗来的金子藏在什么地方?”假如还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嫌疑人就是盗贼,那么这不就是一个假命题吗?但嫌疑人如果真的是盗贼,被突如其来地一问,以为警察已经掌握了他偷盗的证据,最后坦白交代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说这是诡辩吧?

在艺术领域,相声、小品、喜剧等,许多有趣的“关子”“包袱”都利用诡辩术,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称之为巧辩还是诡辩呢?特别是“脑筋急转弯”游戏,多是利用诡辩技巧。

诡辩和谬误的区分也只有相对的意义。这里所说的谬误,是指违反逻辑规律或规则的错误。亚里士多德曾说,诡辩是一种“谬误的论证”,也就是说,凡诡辩都是谬误。但能说凡谬误都是诡辩吗?一个人不是故意的,只因缺乏必要的逻辑基础或专业知识,在表述或议论中,违反了逻辑规律或规则,也不能给他戴上耍诡辩的帽子吧?幸或不幸,亚里士多德总结出来的几十种逻辑谬误,其后不久就被当作诡辩术而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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