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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哲学观点:什么意思、如何理解

“存天理,灭人欲”是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朱熹的重要观点之一。

朱熹的哲学思想中解释的“天理”包含道理、秩序、规律、准则、规定性,“天理”既是物之小理,又是天之大理,还是人之道理。天理是自然之理,还是万物之常理,事物本来的规律,社会之秩序,人的道理、情理。朱熹的“存天理”希望留存的是人的仁爱之心。

天理”与“人欲”是相对的,正常的、合理的“人欲”就是“天理”,多余的、过分的甚至是罪恶的“人欲”是朱熹要灭的“人欲”。人因为有人性所以为人,人性即仁爱之心,但人也是动物,人也有动物性,就是兽性。这兽性即邪恶之心,也是朱熹要灭的“人欲”。

“灭人欲”即克己省身,不是要扼杀人性,灭爱欲、性欲、食欲……更不是要消灭人的上进心与进取心的意思。朱熹的学说思想便是劝勉士人有上进心与进取心,劝士人“格物、致知、正心、修身、诚意”即“齐家、治国、平天下”。人欲指的是人的私欲、恶念、杂念,人类本性中天生也带有不好的地方,如贪婪、虚伪、自私、淫荡等,这些是要提醒自己该消灭的。朱熹希望学者士人时常格物省身,克制过分的私欲,有自律自制力,成为不是只顾自己,而是为更多人着想的杰出的人。

儒家思想中,孟子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荀子认为“人之初性本恶”,而朱熹认为“人生气禀,理有善恶”。

朱熹说的“存天理”存的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善,而“灭人欲”要灭的是人之初性本恶的恶。这样一来,“存天理,灭人欲”属于心性修炼。“天理”是公,是大善,是仁爱之心。“人欲” 是私,是小恶,是自私之情。“存天理”就是存善,循道而行,追寻天理。“灭人欲”就是去恶,修身养性,克己省身。简单地说,“存天理”就是向善,“灭人欲” 就是去恶。通俗的理解“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防范个人过度膨胀的欲望,追寻维护社会、道德、民风和政风的美好与和谐。

儒家理学即是一门教导人的哲学,“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希望人能格物穷理,正心修身,成为一个才德具备、内外兼修的人。“存天理,灭人欲”就是修身养性,劝导人做高尚的人、杰出的人、伟大的人、了不起的人。“存天理、灭人欲”是儒家思想宋明理学对做人哲学的经典总结,是“放之四海不变”的真理,也是中华文明思想的精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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