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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05

  05老师教我们:红色象征热情,如我们的革命热情如火焰一般。然而红色时代毕竟过去了。接着就该是橙色,它是红色的过渡时期,表示红色在消退。接着黄色时代到来,鼓吹性自由,说原来把我们禁固得太狠了,我们要狠狠地赚回来,我们从禁固这一端试图一下子跃到放纵这一端。历史开绿了灯,我们终于迎来了“环保”的绿色时代,这个时代告诉我们一个真理:重要人物合法地破坏主要的,次要的老百姓小心翼翼地保护微不足道的。首长天天演讲,天天出访,小的一定要管,大的适当管管,管不了的提都不提;自己洁身自好与坏蛋和平共处。青色时代2015年就来了,说年青人是祖国的未来,权力年限要下放,于是一批年轻人当了政,要彻底地反腐败,要来硬的,而一大批元老级的人出来说话,说不要犯当年的红色错误,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问题总是会有的,腐败是世界性的。于是他们脸上出现了青涩的笑容。老师说2025年我们会迎来历史上最好的时代——蓝色时代。我总觉得这个时代早就到来了,我说:老师,讨论国家大事,总使我心里不踏实,你说这些我听起来总咋呼咋呼的,就好比我是一头牛,你说话时我正行走在天上,下面全是空洞,里面灌满了风。我只喜欢他说的蓝色时代,因为年轻时我们都穿蓝色的工衣,戴蓝色的面罩,而且我又对蓝色有偏爱,因为我小说的底色就是蓝色……其它的与我无关。

  

  那是我出校门后见到的第一位老师,九三年他不当教授下海了,没混出什么明堂,好端端的一位生物教授,弄了一肚皮治国思想,估计治国方略的书看多了。我当然喜欢他,因为我年轻时也爱看书,总觉得书里会找到我想要的一切……他的思想也不可怕,可以用在小说里面。同时我很反感我自己以这种方式写该小说,说着说着就岔题了,为了说明一下我的蓝色情节,我得从另一段开始陈述。

  

  在接下来的段落里我将写到一个叫“蓝齐儿”广场的地方,如果你不断地阅读我写的这些鬼东西,你会发现我对蓝色的迷恋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比如:“我开着林肯车……”那个段落“蓝天向我袭来……”处我收了尾;又如:“我走在莫愁湖边,天把群山的倒影染成蔚蓝……”我在工厂里也离不开这种颜色,作为一个印刷工人,毛福安认为他有必要把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染成蓝色,作为一个小说家我有意无意地用蓝色描述世界,于是舒漫淋有一双迷人的蓝眼睛,当我和她做爱时我紧闭双眼,不是因为我在爱的热流中陶醉,而是我怕那一道如剑的蓝色眼光会迷死我,死了就再已无法感受这希望的颜色了。这说明我在逃避,是的,迷恋的前提是离开,迷恋的极点是逃避。毛福安认为:“天空一片蔚蓝”是不负责任的描写,根据他对小说的把握,至少他认为这样写有重复前人之嫌,所以年轻的毛福安毛手毛脚地稿子上写道:天空的色号是284C,若再蓝一点就成285C了,站在284C的天空下吹着28。C的热风,我烦躁万分……作为年老的毛福安—我又鄙弃这一写法,在现在看来这样写就很不错:天,蓝得一逼!“一逼”是南京六合县方言,在这里作副词后置,强调天蓝的程度。考虑到很多朋友不是南京的,这句话其实可以这样来说:这天真他妈的蓝!

  

  蓝齐儿广场在市中心,离我年轻时工作的印刷厂还有一段距离。我曲着背,背着手,端着脑袋踩着鹅卵石铺成的道路,开始步入这个广场的中心,我偶尔抬头看看天空,想想我已经在蓝齐儿广场了,这不是梦境。“蓝齐儿”这个名字很美,它的英文名是:luncher,像个英译外来词;lunch是午餐的意思,我以为luncher就是食者的意思。可惜根本就没有这个词。这是邓小平号召改革开放的第一年由一个外商建立的广场,广场旁边的树丛中耸立着不同款式的老别墅,虽款式不同但大体都呈现欧洲的建筑风格(尖屋顶,拱形的门,圆圆的柱子),历史的殖民地色彩似乎由这一片延伸到312国道的房屋带到如今。整个广场占地面积不大,也无别致之处,远处免不了有几座新修的商业大厦、白领写字楼。广场内的假山、池水、喷泉、蛇形绿化带、人工松柏丛,这些在哪个城市都能见到。

  

  广场中间摆放着罗丹的仿制品“思想者”,这个思想者并没有集中广场内来来往往男男女女的注意力,从表面上看这个思想者像是由黑得发亮的石头塑制而成,有的地方脱落呈灰白色,有的地方裂开,说明思想者在自我膨胀,主要因为有人把硬币投入它的裂缝中。唯一让人遗憾的是他总把头靠近生殖器进行思想,这个塑物的年代并不久远,我大哥来这座城市时它就开始落下它的思想碎片。那时我高中早就毕业了,我大哥来该市办了个假文凭找工作,那是夏天,他就躺在思想者旁边度过那个炎热的夜晚,不时张开眼睛看那些走过的身影,那时我大哥是落迫的,同时也是自由的,自由得只有落迫和他相伴。当我来到FR厂时大哥总给我说起这件事。

  

  当我和我大哥来到蓝齐儿广场时,他总站在远处默默地注视他曾经躺过平的平台,像是在表示怀念,我说:大哥要不要今晚上咱们在这儿躺一夜?他想都没想就说:毛病!然后他就对曾经依偎过的思想者表示一脸的愚蠢——愚蠢得象一个醉汉。我总在设想我大哥在广场上度过的那些美好的夜晚,想从中找到写小说的灵感,因为美好的夜晚总少不了美丽的女人,那是她们穿得最少的季节—

  

  夏天—

  

  一个上帝发情的季节。

  

  老头子告诉我:在小说中男人的意志都应该服从上帝。

  

  我说:那女人呢?

  

  “她们服从男人”,老头子用熏黄的食指和中指夹着烟。

  

  我认为:应该是男人服从女人。

  

  你的理论依据在哪里?老头子不暇思索地问我。

  

  我最怕别人问我这个:不知道是弗洛依德还是福楼拜说过所有的人都以生殖器为中心。

  

  你认为上帝是女人了?

  

  不!

  

  是男人的依据?

  

  就算夏天是上帝发情的季节。我也不同意上帝是男人这种说法。

  

  你认为雌雄同体可能结束我们的讨论?

  

  不,这应该上帝的秘密。

  

  我不喜欢和人捉迷藏。

  

  上帝也不喜欢别人知道他的性别。

  

  当然,当然,你会告诉我这是他的隐私。

  

  不,我们不谈隐私。

  

  我想知道,你这些想法是上帝早上告诉你的还是喝下午茶时告诉你的?

  

  是做梦的时候。

  

  你的玩笑并不像你认为的那么好笑!我是很正经地给你谈这个问题。

  

  如果我是你,我就等见了上帝的时候再谈这样的问题。

  

  我不生气,老、死自然规律,你也会。

  

  我想不如这样说:当见到男人时,上帝就表现得象个女人。

  

  当见到女人时,上帝就更不像是个男人!

  

  面对人类,上帝也难,有时只有男女不分。

  

  做人也难,有时只有是非不分。

  

  我们总算谈到一起来了,为此我们去喝酒庆祝。老头子举起杯:

  

  做个庸人吧,省心!

  

  “不!我要费心地去证明自己,当证明出自己是个庸人时我才罢休。”

  

  你是一个聪明的蠢货,为此我们干了这一杯!

  

  但是我还有证明出自己聪明的可能!

  

  事实上你是殚精竭虑想证明自己聪明,证明自己蠢是你的借口和掩盖物。

  

  我为什么这样呢?

  

  因为你想在证明之前去掉所有的思想包袱。

  

  我们应该争论完了再喝,还是喝完了再争呢?

  

  我们应该先麻醉自己,你是不是聪明,得由别人说了算。

  

  我们至少应该做一些事让别人去了解。

  

  不,不,不。他们只需要对你一无所知。

  

  老先生?

  

  不要叫我老先生!

  

  老头子?

  

  不要叫我老头子!

  

  老编辑,你醉了。

  

  他不说话了,是被酒灌醉的。我大哥不爱说话,是被上帝灌醉的。但那天我大哥还是向着罗丹的仿制品问我:你念的书多,你知道他在想啥?我很想诚恳地回答但却言不由衷地说了这么些蠢话:他想上帝派他来说明他自己很孤独。他之所以一丝不挂说明他是个性急之人,他其实在和人间的女孩约会,而约会通常在黄昏,人约黄昏后嘛,他怕天黑了看不见脱衣服就提前脱了,谁知女孩子迟迟不来,他埋着头想:她为什么迟迟不来呢?不是说好今天不加班的吗?听到这里我大哥一声不响地虎着脸,这就是我讨厌他的原因,我又开始发挥:有一个夏天的傍晚,他等到了他的情人,那是他快睡着了的时候,有一个高个子、大肚子、手脚都蜡黄的人终于躺在他身边,这家伙还打呼噜,而且用毛家岩的土话抱怨着。所以他继续装睡,不想理这个五大三粗的人,他想:我毕竟是思想者,不能掉了层次。但是这个人却紧紧地靠着他。而且上帝又告诉他,要作一个好的思想者首先是:不要在别人依赖你的时候动摇。但是他又觉得自己猜错了上帝的意思,后来不知怎么地他开始认为这是上帝给他开的一个玩笑:难道上帝派我来是为了搞同性恋。我大哥开始发火,这是我没想到的,因为我见他情绪很好才讲这些话的。他说:你的书全都读到牛屁眼儿里去了!这说明我大哥没有幽默感。小时候大哥发火就打人,打了我后,我还给他笑,他就懒得打我了,他与我爸不同,我爸打我如果我笑他就不罢休,他就要将我打哭为止。而今我也算是个大人了,无论如何大哥不好意思再打我。一个人在不挨打的前提下是完全可以发挥好的,但那天我还是没发挥好。我大哥要是像阿超那样捧捧场,也许我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得到一些快乐。

  

  后来我大哥似乎隐隐约约告诉我他唯一的正确答案(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我大哥思考这种问题)他说:一个人没有衣服穿他的皮肤就会变黑,没有饭吃就会饿死。当时我还没尝过找工作的滋味,所以我认为大哥是个为吃为穿的俗人。我大哥还进一步表明话说多了就饿得快,所以他常常保持默。

  

  想起我大哥给我的答案,再联系起这个广场的名字——餐食者,那么这个思想者想的问题应该是:没有衣服穿就算了,午餐总该有吧,所以他在等待……一个等待午餐的人他的思想应该是纯粹的。

  

  我靠近大哥睡觉的那个平台,在被屁股磨得光滑无比的平台处,我将驼背靠上去,我看见思想者的脚下有许多烟头,我想我大哥肯定见过这些烟头,我把长一点的烟头拾起来,拔动打火机,猛抽一口,火辣辣的……太阳藏下西山,晚霞无比美丽,我依在思想者的阴影里,吸着火辣辣的烟头……想大哥,这是一个怀念他的傍晚,因为在我结婚那年他离开了我们,猝不及防地离开了我们,他的离开加速了我对他的理解和怀念。

  

  在吸这个烟头之前,我也没有想到要吸它,也就是说连我自己都没想到会将地上的烟头捡起来吸,象我大哥没想到他会死一样,这像是自己给自己打了个赌,或者开一个玩笑(而我口袋里还有一包烟没拉开封皮),这似乎是我骨子里想做意外之来的一个无意识体现,随后我将烟头丢在地上,它显得与众不同,偶尔还向上冒一丝青烟,表现出它第二次被人吸的骄傲气焰,当我从他身上踏过时它就与其它烟头混为一谈了,它的嘴已经变得漆黑,这与我踩它无关,踩过这个与众不同的烟头,我开始围绕着思想者躬着背的平台察看,我想看出属于我大哥的一丝印痕,或许这雕像是水泥塑的,而且是我大哥来那天塑的,万一我大哥在上面按了一个手印呢。他的大拇指是涡形的,这个涡形的手指曾掐着牌点,那是我大哥当木匠时的事。后来外出务工他再也没打过,并不是由于:他觉得父亲因为打牌误了很多事;而是因为这座城市里没人陪他打,别人都不知道长牌是啥玩意儿。

  

  不是在早晨,也不是在黄昏,而是在烈日暴晒的正午,我大哥像一个面口袋似的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死了。他所爬的脚手架不到一层楼高,而且掉在筛沙网旁边一堆新筛的沙子上,按理他不该死的,因为他身体比我好多了,而且掉下来只有脚踝磕在运沙的双轮车上上,其余都卧在沙土中,但是他死了。我怀疑他中暑了,法医在鉴定他没有食物中毒后,他就成了骨灰被装在一个盒子里面,看着这盒子,精致发亮的盒子,想起母亲的哭泣,想起活生生的一个人,倾刻间成了灰,我觉得:生,了无意义。

  

  然后,很多年后我仍然无望的在思想者旁边徘徊,我想我大哥会给我留下一个涡形的手印,我摊开手掌,想找一个与大哥相同的,嘴里就默念着:“涡形……涡形……涡……”这是兄弟间的记号。

  

  小时候我和大哥常挤在一张床上,他总在我熟睡的时候用双手捧住我的脑袋两个大拇指按住我的腮部(靠眼的地方)用力往下按,这样才使我难过地睁开眼睛,我就开始骂,他就笑,他不让我贪睡,那时他刚到老木匠那儿学手艺。他的大拇指蹭在我脸上,粗糙无比,有一次我还发现他的拇指上缠有药布。有时我睁开眼就看见他举着双手(半握四指)的拇指正朝我眼睛方向按下来,要不然就捏住我的鼻孔;我很清楚地看见他手指上的纹路。他偶尔还讲个故事,听着听着我就用老师讲的反驳他,他就很少给我讲了。父亲是个好懒贪闲的人,那时家的重担就落在我大哥身上,上小学时家里的事由我妈搭理,我哥学木匠,上中学后我哥能在邻里挣些钱供两个弟弟上学了。妈说等我高中毕业了大哥挣的钱才属于他自己,才能娶媳妇,然后我又赚钱供两个弟弟读书。当我高中毕业考上大学时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父亲离家出走。两个弟弟也不想读书了,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家这个重担还得由我大哥来承担,我大哥表面上看不起读书人,但他还是悄悄地给妈说让两个弟弟再念一年,用他为娶老婆攒下的钱来给学费,老二(指毛福安)呢一定要让他念出个名堂,学费让幺爹先垫。他要外出打工,家还得由妈一个人来搭理,我妈欣然同意。那天福顺、福利被我大哥拧着耳朵向妈保证:好好念!然后我大哥就乘车南下到了蓝齐儿广场那个市,随后进了FR印刷厂。

  

  我快读大一时放假回了一趟家,才听妈说福利福顺拿着学费跑了,家里只剩下我母亲一个人,可是大半年了她都没有告诉我也没有给大哥说。我问她:你那么放心地让我弟弟跑了,在外边不出事吗?她说算命的说:跑了才好。

  

  听妈这样说我只笑笑,多年的劳累,他的脸也逐渐呈三角形,这三角形两边披散着一绺白发,像老年的舒曼。如今想来一千元钱就安置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因为他们分别在外地娶妻生子)这算是便宜我妈了,我在FR上班时,福利就曾打电话给妈说:“妈,我们还是要认你的,你花钱让大哥学木匠,借钱让二哥上大学,我和三哥都没花你钱!”我妈一听就挂了电话,福顺打电话给妈说:“妈,我们已经是别人的人了,我们还是要认你的,家产我们也不要了,但是你有四个儿子呢,大哥给你多少,我照样给你多少,你也不能老偏向他们呀!”

  

  我妈很生气,就在我刚下班疲惫不堪时打电话给我说两个弟弟如何如何,怎么怎么的,我听烦了就说:妈你真烦。你知道这是我大哥的口气,我妈沉默。

  

  我回到宿舍洗了个澡,趴在床上开始写小说,就是写不下去,老想起我刚才对妈说过话,她在家,一个人,不向我说,向谁说呢。我出了厂,去了我大哥住的地方。我大哥用他那粗糙的大拇指拔通幺爹家的电话和妈说话。我记得大哥听得很耐心,中途好像说过这么一句话:你就当你只有两个儿子嘛,我要给他打个狗屁的电话!我在我哥冷峻粗糙的言词中听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细致与温柔。是的,细致常存在于粗糙之下,而冷峻常为温柔奠基,所以我大哥也是一个“思想者”,他留给我的不仅仅是蓝齐儿广场的回忆。

  

  寂寞的时光,如同一块平坦而又荒芜的大地,让人总想在上面挖掘宝藏或修建圣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自己,我实现自己的方式就是在寂寞的时间之地上拼命地挖掘,试图在平坦的地带留下一些坑坑洼洼,这些坑坑洼洼像写在纸上的字,淹没了我们,埋葬了我们。在淹没和埋葬我们的泥石缝里我伸出一个乌龟似的头颅,为的是历史留住我们的那一线生机。这样描述寂寞是我三十五岁的时候,我想我的二十年代已经过去了,过得平平安安,如果硬要说三十五岁与二十岁有什么区别的话,那是关于爱情,我以为爱情可以泯灭,但性欲无处不在,我说过三十五岁我终于结婚了,这并不是一件什么了不了起的事,在这个苍茫的大地上每天都有人结婚,每天都有人写小说。我要说的是在三十五岁之前因为爱,因为那种少男少女都渴望的纯洁得几乎不存在的爱,我荒芜了性。三十五岁后我因为性而践蹋了婚姻,五十五岁的今天我性欲淡褪,爱情像亲情一样朦朦胧胧地爬上我的楼梯,打开我的门,来到我面前,你看她还用手抚摸我的腿呢……很小的时候母亲像母鸡(我实在没办法也这样说)庇护我们,那是亲情,随后我们经历爱情的梦幻时代,在顾不得爱情的情况下结了婚,到快入土的今天,所有的又回到亲情这个起点上来,我的舒曼,她耳边的白发就很像一位母亲。

  

  有一个阶段,我把它称为亲情厌恶期,觉得自己长大了要从亲情这个“怪圈”里跳出来。比如母亲坚持要我毕业后回毛家岩教书,我觉得荒诞,我问她是怎么想的?她说毛家岩这个地方好。她的理由简直荒诞得让人发怒,我讲了很多,她就一个“好”字,我不知道好在哪里,她又说教书就是好,我在中南市也能谋一个教书的职位,但是我没有。在毕业前夕她又和我幺爹商量让我参加公务员考试,在乡镇当秘书,总之他们认为离毛家近就好,那时(二十多岁吧)我感觉他们真是发了神经,我说:妈难道你就愿意一辈子把我困在这里吗?我想出去啊。因为我上学的一个潜在目的就是离开这个地方。当我妈把我的想法略为转告给幺爹时,幺爹说:他老子就是个“跑摊匠”,儿子是老子脱的壳,哪能不跑呢?为了摆脱故乡,在报考自愿时,省立学院我一个也没填,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在我写小说时我也在努力摆脱一些东西,比如:土话、脏话、下流话。在写该小说之前我想像我大哥这样的人,我父亲这样的人都绝对不能出现在我的小说中。后来我还想:如果一个人在写之前就知道自己要写什么,那样就太没意思了,也写不出好东西来,因为写的目的是引出始料未及的东西,可这些也不是好东西,它像一块大理石需要打磨、雕刻。发展到后来我发现我已经开始厌恶自己、想摆脱自己,讨厌自己的模样,讨厌自己的思想,讨厌自己的纸的笔,因为自己写的故事而恶心,这些心理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走向虚无。

  

  一个人走向虚无就会忽略生命的重要性。于是我想到死。关于死,史铁生为我们作了最好的探索。是繁琐的工作把我从虚无的边缘拉了回来?这与我在乏味的工作之余又写起小说来互为悖逆地交织在一起,就算我年轻力壮也无法从中理出一个头绪来,这就是真实,真实是凌乱不堪的,像我们的私人抽屉,而我只有抓住中令人欣喜的偶然去缔造一个美丽的世界,我们常涉及这个世界,我们把它叫着天堂。天堂是人类向往的地方,它居民叫幻想,世世代代的幻想,再多都挤得下,再穷它都不嫌弃(转王小波语)。

  

  但生活不容我们幻想,我大哥是最少幻想的人。因为他要生活。他最少幻想,不是由生活造成的。那是他的本性。我们的本性是怎么回事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帝里。上帝把许多装有生活的酒瓶放在我大哥面前,我大哥喝得不能说话。

  

  福平是我大哥,他先跟人学手艺,他的师傅是个老木匠。刚上高中时我去看大哥做木工活,那时他和老师傅正修建一座庙宇(那时他已经学得差不多了)。毛家岩那地方到处都是山,虽然不是有山必有庙,但是重修庙宇也成了一种流行,到2007年的时候几乎每个村都有一座庙。上了年纪的人都到庙里去打牌,女人们去许愿,孩子们去看热闹,尤其是年关前后那一阵子,庙上像赶集,还请人来唱戏。当年修庙宇时我就是其中一个看热闹的孩子,因为我不打牌(只因为这样不使母亲生气),我又不许愿,因为妈帮我许了好多好多愿。有一年到庙上,她说我之所以能考上(大学)是因为菩萨保佑,现在该还愿了,于时又挂红纸又放鞭炮,而且还要我严肃点,笑是对菩萨不礼貌,心不诚。敬完神出来,我发现她先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妈你笑啥?她说你长这么大了你猜妈在笑什么?我说:你用八张红纸和一挂鞭炮就换来了一个大学生,你笑菩萨比我爸好骗?她又严肃起来,因为我又说到了神。我异常严肃地说:妈,你今天该挂十六张红纸,放两挂鞭炮。她忙问为什么,我说万一菩萨一高兴没准儿让我当个国家副主席呢?“都这么大了,说话还不像个人!”她淡淡的说。

  

  在木屑横飞的地方我见到了我大哥,他抡起锛锄,手上青筋毕露,显然是一把好手,我就在旁边看。我说:赚多少钱一天?大哥。他说:走开!小心木头渣子飞到眼睛(里)头!我就走开了,因为我不能和大哥对着来,他说走开似乎是“滚开!”的语气,如果我不滚开,他就会生气的。比如很小的时候:我想用他那把斧头,他不同意,我偷着用时又被他碰见了,他就很生气地对我一阵臭骂,大声斥问我:有没有听到?我说不能用!福利用他的锯子锯石头被他发现了就挨了一顿打。我挨骂了后就记得永远不动他的工具。而福利不惜挨打的痛苦,又从他的工具箱里偷出两把锉对着锉,边锉边自言自语地说:哪个硬?看你们哪个硬?

  

  我大哥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说“小心木头渣子飞到眼睛头!”这说明他开始尊重我了,我觉得我是个大人了,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大人,可是我从来就得不到我爹的一点尊重,即使是后来我上大学……这使我伤心。在木屑飞舞中我迈过旧庙的门槛就看见有四个人坐着长条凳围着四方桌打扑克,周围有些人看,老木匠将墨斗吊着桃形铁锥,用蘸墨的竹签在木头的横切面上作标记。我悄悄地坐在门槛上,门旁边是一些打鞋底织毛线的女人,屋子里面有一些老太太在简陋的灶台上做饭,说是老年协会的“干事”。老木匠一边干活一边旁若无人地说话:……他二妈有个儿子,是搞什么考古的,叫他妈什么艺术的呢,天天熬夜,不做正经事,搞啥破铜烂铁?土罐罐?那叫啥玩意来着?“历史艺术品”旁边有人提示。老木匠:……哎,就那个,就那个,后来死毬了,真没用,说是写了一本书叫走过孤独的夜晚,读了那么多书就写了一本,可惜他老子拼死拼活送他念书啊,孤独的夜晚,嘿,同志们——夜里你们除了打牌还干啥?

  

  “干啥?女人呗,那些搞艺术的还不是为了这个。”

  

  打胡乱说,你们不懂,不是那么回事。你们这是低级趣味。(一个戴眼镜的老头说。我大哥说他是老师)

  

  你说低级,杨屯村的吴正法,国民党手头的伪县长,够高级吧,怎么还强奸——

  

  他们说到我外爷身上去了,我假装不知道,而我大哥根本听不到,但是老木匠突然停住了。我当时也不理解:夜,就是晚上,怎能用孤独来形容?再说一个人在夜里走与强奸一个女人,还是后者具体一点,我不以为耻,还是一如既往嫉妒我外公,里面有羡慕的成分。当我在台灯下写小说时,再次回想起这些时就成了这个样子:孤独的艺术家在长夜里走,目的是想强奸女人(这是我没想到的,这正是对艺术家的强奸)。我又进一步设想:如果一个女人放在我枕边(前提是我年轻力壮、精力充沛)我还会用笔在纸上行走这所谓的艺术之夜吗?艺术是欲望和精华的容器?是女人的中心?这是一个小说家在年轻时向自己提出的一个质问。老年的毛福安向我投来略带理解的嘲笑:多么可爱的孩子!

  

  艺术是什么?艺术是上帝。我们都是孩子。孩子有顽皮的时候,但上帝从来就不乏残忍。上帝派来一个孤独的化身,伴随我大哥度过蓝齐儿广场的夜晚,我大哥是孤独的,因为他没有爱情;我亦是孤独的,因为我想拥抱艺术。2035---06

  

  福平学完手艺(学制两年)就可以为别人做家具、修房子,偶尔为别人杀猪(因为我大哥开始学过杀猪)。他把赚来的钱全放我妈那儿,省吃俭用,一年下来也有一吊半。我妈舍不得花他一分,因为她知道留着这些钱给大哥娶媳妇。但是这些钱并没有用于娶媳妇,父亲说这只能怪他(我大哥)自己。

  

  在媒婆的努力下,我在那年暑假见到了当初以为的大嫂。那年夏天,天很热,村外死了一个人,我哥不得不去替别人做棺材。就在我大哥外出的那一天,一位大姑娘,羞羞答答地来到我们家。一切都由我妈应筹着。这个姑娘穿一双红色灯草绒布鞋,脸也红红的,不爱说话。都是我妈和媒婆东一句西一句地说些和婚姻不相关的话,比如:媒婆说:毛家岩这儿水好,一年四季都有吃不完的水!从来就没有旱过。吴大姐,你晓得你们杨屯那儿呀,吃个水还离不开扁担。我妈说:这里也缺过水,福平学手艺头几年,他一有空就在山岩上挖,挖了好几天,结果挖出了水头子。这样的对话她们可以谈好几个世纪。我心里就想:我大哥配不上这姑娘。看到姑娘点头说是的时候我又想:他妈的,我大哥咋运气这么好!想得更多的是:如果她不同意嫁我大哥嫁给我多好啊!想来想去我觉得我妈和媒婆绕话弯子绕得令人发慌,我又想(三十五岁之前就是被“想”这个字绊住了):我妈应该等我大哥回到家和我站在一起,直截了当地问那个姑娘:你究竟愿意和哪个睡觉?一切不就明了了吗?你看她们把事情搞得多复杂,我的天,又开始谈土地了,我妈说她的菜园子务得好,自留地也不少……

  

  见了我大哥,姑娘同意了,这让我很想不通!她怎么就没看上我呢?姑娘的父母要我大哥去他们家一趟,想必是想看看这个未来的女婿。几天后,我大哥在鸡圈里逮了只打鸣的公鸡跨在肩膀上就去了。

  

  去她们家时我大哥高高兴兴,回来时就有些不高兴了。他对妈说女方父母不同意将婚期延迟,说她们家几个孩子,只有这个没成家。要成家就要些积蓄,这个我哥当然知道。我妈并没有说两个弟弟读书要钱,我快上大学了也要钱之类的话。大哥他自己就说:既然她真心实意要跟我过日子,她就应该相信我,只要两个弟弟念完初中(还有一年),家里负担减轻就与她成亲,而且我说过成家不用她们操心一个子儿,但他父亲老说自己老了,想趁早给女儿成个家,以求完成任务,图个心安。我妈说:最后咋说的呢?大哥说:老头儿说了好久,我没听明白,他好像说过:这个事以后再说吧,我也了解你们家子女多这个具体情况……之类的话。我妈说:完了,怪妈没给你说第一次去别人那儿该怎么说话。但我大哥对这件事还抱有希望,他说她父亲没有别的意思。几天后我大哥越来越自信,心情越来越好,并时不时对妈说:妈我敢给你打赌,你想错了。当时我妈对这件事的态度越来越淡,第二次我大哥去女孩子家,她并没有对大哥说什么要注意的事,她好像把自己说过的话忘了。

  

  第二次我大哥去她们家时送了一把新制的木犁,犁这玩意儿有生殖器的意味,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出来的,送犁这次回家后,我大哥在灶屋给妈说了一句:他们要我马上结,我就算了。我妈赶紧说:那就干脆等你弟弟读完初中,福安考上大学后再说(妈的口气就好像我不是大哥的弟弟而是居于他之上的另一个人似的)。我早就觉得我大哥睡不成这个姑娘。说真的那时我还有些得意,我才不管上不上大学呢,上学太没劲啦。我要是和她……该多好啊,那胖胖的手,圆圆的额,一笑就红的脸……有一次我还真给妈说:妈,我才配得上她,干脆我到她们家做上门女婿好了。开始她还笑着,突然间脸就变了:你个背时倒灶的?你老子一辈子就想当巴门汉(上门女婿)!不知怎么搞的,后来我大哥知道了这件事,他不但没生气,反而向我竖起大拇指,我又一次看到他涡形的手纹流散到指背……他向我表达的是一种嘲弄的意思。后来她结婚了,就在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我伤心极了,于是下定决心要考上大学……

  

  大哥第二次谈婚事是在我上大学的时候,那时他觉得做手艺赚钱太少,想外出打工。我们家六口人有三个要钱上学,还有一个人一年四季不在家,至于他在哪里只有我们家的狗(灰熊)才知道,因为福利说我爹走那天灰熊送了他很长一段路。他和我妈吵嘴后,背着铺盖卷就走了。第一次出走时他狠狠地对妈说:老子一辈子都不回来了!我妈没说话更没哭,其实她很伤心,但就是不表现出来。随即她也跑回了娘家。不知我大哥正蹲在她肚子里呢,还是已经出生了,反正我还是没结合的细胞。第一次出走时他还对妈说了一句话,说什么我不知道,因为我妈说她也记不得了。而第二次(据福利说)只嘿嘿地冷笑了两声。我大哥成了我们家的经济支柱,幺爹对我们家的支持显然是不能忽略的。大哥准备出发那天,我的第二个“大嫂”出现了,她是我高中时的校友,比我大哥小六岁,她说只要我大哥带她离开毛家岩这个破地方,她就同意与我大哥成婚。因此我大哥认真地和我妈商量这件事,把出发的日期延后了好几天,火车票都退了。我妈当时给我大哥说过这么一句话:平娃,这个学生娃儿不像我们家的人。后来他们又去让幺爹拿主意。我幺爹听到此事,悄悄跟我妈说:大娃人孬,生得不好看,年龄又大了,这是送上门的好事,咋不同意,还等啥?我妈又一五一十地说了自己的看法。幺爹说:虽然她本意是想往城里跑,不想念书,你先把生米煮成熟饭,或许那时她的想法就变了,人总是在不断变化的,毛主席说:我们要变化多端嘛。我妈听了我幺爹的,同时以因此而恨他。因为后来一谈起这件事妈总会说:“你幺爹说你大哥长得孬”然后加上一句:“……日妈的,总比没有强……你大哥有手艺,将来一定能结个好婆娘!”我妈之所以说“总比没有强”是因为我幺爹没有子女。那也是我第一次听到我母亲说脏话。

  

  我哥把自己存的一千块钱给两个弟弟上学,我仍然借我幺爹的钱。他带着我的“第二嫂”就去中南市了。到了中南市,我哥咬着牙开了一个单人房间,准备住一个晚上,第二天房间里就只剩我大哥一个人了,他居然睡到该退房的时候。还好,自己的钱还好好地躺在那双大皮鞋(幺爹给的)的鞋垫下面,当时他紧紧地揣着那两百元钱,高兴地离开了旅馆。当时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妈。当时感到高兴的原因是:住一个晚上就要花六十多块,如果她不跑掉,住三天,不吃不喝,分文不剩。他就想这件事,躺在地板上到半夜都睡不着,他说她是后可能是后半夜跑的。跑掉后他就可以分钱不花睡在蓝齐儿广场的思想者旁边,因为那是夏天。我想幸好是夏天。几年后我和大哥来到蓝齐儿广场时他总说:来到中南市的第二天晚上我真担心她又找回来,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有一个时候,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一个姓吴的女人嫁到毛家岩那个地方,她生了四个儿子,她丈夫跑了,后来大儿子外出务工,二儿子上学离家了,三儿子四儿子未经允许已不知去向,剩下一个她自己,所以她才是孤独的。很多年后陪伴她的是新庙上发下来的三世因果文,还有家里的几只猪,一条狗,一头牛……至到如今。

  

  蔚蓝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当代人看当代事无不呈现这一美好状态,于是我们就乐意将它写入历史,而历史却乐意将它忘记。对于我,不能忘记的一个平常之事就是,白云飘到毛家岩这个地方,就变成了乌云,于是天空就变成了灰色,随后就下起雨来,雨一直下……下到一块新耕的麦茬地里——滑落并流逝在一面斜着的簸箕上,落点大而稀,用石灰浆过的篾面因雨水的浸润而呈黄褐色,但这些雨水只浸湿了这个簸箕的正面,这张簸箕在地里斜着慢慢移动,我妈蹲在簸箕下面,她正在栽红苕……她左手擒着一把用剪刀剪好的根茎,用右手一株一株地往有麦茬的泥里栽这些根茎,她栽几株往右边移动一小步,移一小步又栽几株,所以这张簸箕左侧留下了串串脚印和一埂新栽的苕苗,我妈高兴,因为下雨栽红苕成活率高,她很清楚。看见一张簸箕贴在我妈背上一起移动,不难猜出:她是用两根篾条拴在簸箕背面,然后像背背篓一样背上了这块簸箕。这时我妈就像一只七星瓢虫。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她的一大发明,虽然这不比雨伞先进但这样可以空出两只手来。我觉得我妈很有创意,她背着一个圆圆的簸箕就如背负着一面小天。这块地只有她一个人,所以她需要背很长一段时间的簸箕才能把地里的活干完。我妈从来不在我面前说她心里的想法,包括我大哥去逝,我爸变成艺术家——也就是疯子。她似乎背对着这一块灰暗的天空,用双手将无根的藤茎埋入泥土祈求新生。这些苕苗开始总向一个方向耷拉着脑袋,像在思考什么?后来可能觉得思考还是没有成长好,所以就昂起头开始长,长大后被人连根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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