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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制度》读后感精选

  《生育制度》是一本由费孝通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页数:29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生育制度》精选点评:

  ●读完此书,让我回想起跟同学说自己为什么喜欢社会科学——社会之中个人生活之循环往复让人觉得似乎一切都很合理,但是它合的什么理?它真的合的上这个理吗?《生育制度》便是在剖析我们人类所谓合理的性爱、生殖、抚育、家庭现象背后的理究竟是什么,社会科学的魅力尽在于此。

  ●我说服我妈的逻辑就是反向推理:不想生娃➡️就不着急结婚➡️也不勉强谈恋爱。而不生娃的理由就非常简单明了,养不起

  ●社会学入门之书

  ●婚姻关系和两性关系无绝对联系,而是一种保障新陈代谢的抚育团体制度。 婚姻与其说是认可谁是谁的丈夫/妻子,不如说是为了认可谁是孩子的父亲/母亲。 太牛逼了,完全是带着崇拜的情绪看完的。很多视角都是很有道理。 推介所有即将步入婚姻的人拜读一下,可以促进思考不少。

  ●尽力把深入的东西写得浅显易懂而不是反过来真的很棒。

  ●生育制度并不是用来满足生物基础上性的需要,相反,社会通过这些制度来确定社会角色、限制人们满足生物需要的方式,以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维持群体的生存,从而达成解决其内部成员新陈代谢的问题。看完最大的感受是,我们或许一生都得挣扎于理想与现实两极,而认识自我也永无止境。

  ●功能化生育与婚姻。纯理论

  ●很好。 有一段讲到同性恋时感到并不很友好。 第十三章单系偏重是读的最难过的。 关于“门当户对”的诠释很精彩。

  ●如果十五年前读了这本书…… 不做假设了,有生之年能读到费老的作品,是我的幸运,已经记不清楚拍案叫绝和内心震撼的次数了。

  ● 孩子的抚养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婚姻是为了孩子而设置的。 以确保社会正常运转。

  《生育制度》读后感(一):生育、婚姻、家庭——社会

  

社会学视角切入谈生育制度,所谈并不仅限于生育本身,更上下拓展至婚姻的确立、婚姻的形式、夫妇的权利义务、父母对孩子的抚育、子女的独立与继承方式、亲属关系等等问题。

这本书的核心,其实是从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出发论述了生育之必要,而婚姻制度、亲子关系、继替方式等是为了实现生育及抚育的目的而衍生出来的配合手段。所以,这一系列的行为,是“社会的”,而非“个人的”。从这个角度上讲,人好像只是社会运转的一个小小齿轮而已。

另外,这本书收录了潘光旦先生做的长序和费孝通先生自己写的一篇后记,读完很有些感动。前者诚恳的分析这本书里的内容,也指出了自己的异见,是那一代学人光风霁月的学术探讨;而后者真诚的反思了自己一生学术研究的轨迹与思想的变化,也诚恳地说明自身的局限——对人的关照有所不足,这种谦逊同样让人敬佩。

  《生育制度》读后感(二):高手过招,小白懵逼

  推荐先跳过潘光旦老先生的序,看完全篇再回来看。 费老的文字和思想一如既往地好理解和发人深省,从社会学家的角度看社会、家庭结构、生育制度是很有意思的事。印象最深刻的是社会文化、制度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的功能而形成,从这个点出发去分析传统文化习俗会有耳目一新的发现,婚姻的功能是家庭,比如家庭的功能是抚育抚育功能完成后家庭成员之间因为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的亲密关系却难以就此结束。家庭、亲属、氏族的形成,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更有效率地生活。我们和其他人之间的交流和交换可以很片面,仅限于某个爱好或者某项交易,和家庭成员间却因为生活在一起而需要全方面的生活接触、交流。 最后部分费老回顾学术历程,分析了自己的学术发展中的缺点,见社会而不见人,解释了潘光旦先生的序所表达的生物人与社会辩证统一的观点,相当于对前文的补充完善。但是再回过头来看序,依然觉得过于学术不易读下去,读完觉得潘先生的批评太含蓄,完全像在客观说明社会学研究的特点和出路(也很有启发),顿觉费老的反思过于优秀。大概是高手过招,小白懵逼吧。

  《生育制度》读后感(三):生育制度

  营养和生殖处于相克的地位。有些生物学家把前者作为自私的行为,后者作为爱他的行为,因为从生物基层上说,营养是损人利己的,而生殖是损己利人的。

  动物的生命是以毁灭其他生命来培养的。可是生殖器却刚刚相反,新生命的产生没有不靠母体的消耗和亏损。

  我们与其说:因为两性的爱好,所以愿意共同抚育儿女,倒不如说: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能持久的感情关联。

  在父母的眼中,子女是他理想自我再来一次的重生机会。每个父母多少都会想在子女身上矫正他过去所有的缺点。他常小心提防使自己不幸的遭遇不致在他第二生命中重现。

  夺天之功的父母永远听不厌别人对于自己子女的恭维。谁都知道得人欢心的法门,是赞扬人家的文章和子女。

  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步步的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因此,理想和现实既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自我转移到孩子身上去是一个最好的办法。我们常可以听得长辈们捻着胡须,容忍自己的过失,而把责任轻轻的交卸到下一代去。“你们得好好干。”意思是他们已经过去了——并没有完全过去,只是寄希望于下一代身上。在理想和现实极不易相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人们,最容易有这种口气。以致一代复一代均将人生大事留给将来。

  一个人所具的理想,并不是他个人的创造,而是社会对他的期望。为父母的以理想自我寄托到他们孩子的身上,也就等于把社会标准来责成于子女。

  社会用各种方法使父母对于子女在心理上认为是一体,更使他们觉得子女的成就比自己更重要。能做到这程度,社会才放心把新成员的长成交给孩子的父母去照顾。把理想自我交卸给子女,一方面不失为解决个人内心矛盾的出路,一方面也正合抚育作用的需要。可是这一转渡却又种下了亲子间冲突的因素了。

  在私有制的社会里,除了父母,谁肯无偿地授予你他自己劳力的结果呢?除非你去抢,去剥削。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的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在家里他所碰着的人是到处都愿意成全他的,至少也是为他的益处着想的。可是在竞争的场合下,却不全是这样的,在利害关头,可以是你死我活,毫不留情。

  正因为分合的不易,所以双系继替至今还只是一种设想,从来没有成为事实过。

  为了社会秩序和社会团结,社会继替不能不从单系,可是为了双系抚育中所形成的感情联系,单系继替也永不能彻底。

  《生育制度》读后感(四):读《生育制度》:为了孩子,让我们白头偕老吧

  “猪八本系列”的第1篇书评,这几年第一次做思维导图,这次花了不少时间,就像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恋爱一样,第一次总容易用力过猛,后面7本要做的简洁一些。言归正传,回到本书。主要谈两个方面:本书的内容、对本书观点的一些讨论。

一、本书的观点及主要内容

  《生育制度》的作者费孝通先生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作等身,最著名的包括《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等,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发展上的杰作,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生育制度》则是费孝通先生1946年写就的一本书,也是其代表作之一,用其本人的话说,可以用《生育制度》一书作为他前半生学生生涯学术经历的结束。

  《生育制度》是费孝通先生试图对人类种族绵延行为的一种解释,其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的生育制度,即男女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并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的这一套活动。他试图要回答的问题包括这套制度是怎么产生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等等。本书虽然冠之以“生育制度”,其实不单单是结婚生小孩养小孩的事情,全书16章涉及到婚姻及家庭的很多方面,如夫妇的配合、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关系的扩展、称之为“家庭制度”亦未尝不可(具体内容可见思维导图)。

  他的基本理论:人活着必须满足生存的各种需求,这些需求要在社会中满足。为了更有效率,社会产生了分工结构,每个分工结构满足人的某部分生活需求。社会结构必须是完整的,这样才能满足人的全部生活需求。要维持社会的完整,则每个分工结构都要有足够的人去做事,维持社会的完整就是要维持社会人口的新陈代谢,当有人死亡或从社会分工中退出时,有新的社会分子能够进入进去。所以,生小孩并将之养大(生育)就变成了维系社会完整、进而维系个人生存的至关重要的事情,婚姻等相关内容就是就围绕着生育孩子这个目的而存续的。

  他的理论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个观点就是:不是因为夫妻感情好而要抚育儿女,而是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才要能持久的感情关联。也就是说,生育在维系长期夫妇关系中发挥了主要的作用。说的再白一点,即为了养大孩子,让我们牵手一直走下去吧。

  费孝通先生认为,生育制度是一种人为创造出来的、用来保障种族延续的文化制度。为什么需要用文化制度来延续种族?这是因为人类种族的延续无法向动物一样,通过生物本能来产生并抚育后代。动物通过性本能产生后代,并在本能的驱使下,将后代养大。但是人类不一样,人可以通过避孕、堕胎等方式有意将性与生产分开,生出来的小孩也可能由于父母不负责任而无法顺利长大,影响社会的新陈代谢。在生物机制无法完全起作用的情况下,社会必须通过文化制度来确保大多数小孩能够顺利长大并学会社会技巧,能够承担社会结构中的角色。

  这跟两性结合并长期合作有关系吗?有关系。小孩长成一个合格的社会分子,不单是要身体上长大,还要长时间学习社会的规则、技能等,总之,要接受一个长时间的全盘的生活教育。全盘的教育教育只有在一个包含全盘生活的社会单位中才能学到。在以性别作为分工的社会里,这种社会单位最少要包含一男一女。或者换句话说,两性分工和抚育作用加起才发生长期性的男女结合,配成夫妇,组成家庭。并且,为确保孩子得到抚育,在孩子出生之前,一男一女组成的抚育团体必须先组成,这种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所生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

  若是结婚不生育小孩呢?生育是损己利人的,临盆的危险,哺乳的麻烦,养娃的艰辛等等。从个人来考虑,人真有可能不生育小孩,但大部分人还是会生的。根据本书零散分布的的意思,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性本能,不是所有人都避孕,性的满足还是会造成很多小孩出生。第二,社会压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第三,人生有遗憾,生孩子让他实现自己未实现的理想。

  我不结婚也可以生孩子养小孩好吧?费孝通先生说:对的,一男一女不结婚也可以生育,但是一个私生子很可能没办法享受全部的社会权利,所以社会通行认为,亲子关系必须发生在在婚姻内,婚姻主要就是给孩子找一个社会性的爸爸,至于这个爸爸是不是他的亲生爸爸,则并不要紧。私生子或领养的人,也需要通过一定的社会手续得到社会的承认,使之与别人确定父子关系。

  结婚有小孩了,夫妇之间不适合走不下去怎么办?费孝通先生说:由于小孩的抚育是一个长期而艰辛的过程,这决定了夫妇之间要长期合作,社会也对此进行了安排,尽量避免夫妻散场。其中最重要的安排便是把结婚变成了一件大家的事。结婚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达成婚姻的手续中包含着缔约双方、当事人和他们的亲属、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经济性的相互服务和相互送礼,这样通过结婚手续,使婚姻关系从个人间的感情扩大为复杂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等,使夫妇即便一时感情不和,会因为牵涉太多,而不易离婚。为抚养小孩,夫妻理想的情况应该是两人高度契合、全面合作,但现实避免不了矛盾,处理的办法要不就是夫妻关系片面化,或者偏重经济事业上的合作,或者偏向感情方面的协调。要不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人结成夫妻,大家经历差不多,能相互理解,契合度高,如表兄妹结婚、童养媳就是此类。

  孩子长大了后自己成家了,夫妇关系就完了吗?不是的。家庭是个父、母、子构成的三角,抚育是家庭最重要的职能,孩子长大后建立了新家庭,旧的家庭就已经破碎了,不是完整的团体了。家庭是一切制度的基本团体,老夫妇除了抚育责任完成外,还有其他方面的合作要继续,还要经营共同生活,所以破裂的家庭一直存在,直到老夫妇死去,他们组建的家庭才宣告结束。孩子总是要长大的,家庭总是要破裂的,在这过程中的某个阶段,亲子联系必须逐步切断,这一过程称作社会性断乳。因为家里多的是迁就,少的是争斗,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太久的孩子,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将失去适应能力。

  限于篇幅,内容介绍到这儿。具体的各章节内容大家若有兴趣,可以在文后网盘下载高清思维导图看看。

二、对书中一些观点的进一步讨论

  这本书还是很有创见性的,看的过程中也是经常大开眼界,很多观点很独特,也很值得人思考的。

  1、孩子对于促成并维持婚姻的重要性

  费先生谈到的两个观点都挺有道理。首先是孩子要出生在婚姻内。我们现代社会有一个词叫“奉子成婚”,很多人之前都拖拖拉拉不结婚,突然女方怀孕了,婚期一下就提上日程了。说明这种要有婚姻才能有小孩的观念还是深入人心的。不这样做有很多不便利,不仅小孩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男女双方的名声也受影响。婚姻从道德上和法律上加强了双方对抚养小孩的责任,给小孩的成长提供了保障。相比夫妇两人共同抚养小孩,单亲妈妈们显然生活会多一些艰辛。

  其次是小孩在维护婚姻中的作用。我们常听到的一句话是“要不是为了小孩,我就跟你离婚了”。我们不排除这句话有作为其他不离婚借口的可能,但是调查数据告诉我们,美国离婚的家庭中,有小孩的家庭占比没有没小孩的家庭比例小很多。同时,我们身边也不乏见到很多夫妇,感情算不上很深,但是还是很负责任地把小孩抚养长大。还有一些夫妇,感情不和,但是选择等孩子上大学后才选择离婚。这些例子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孩子在维护夫妻关系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把这个话题引申开来,孩子对于维系两个家族也同样具有非凡的意义。我曾经设想过,假如一对年轻夫妇不幸两个都去世了,若有孩子在,两家还有可能保持比较紧密的联系,若没有孩子,则两家的纽带会被削弱。如男女一方去世,又没有孩子,则男方和女方家可能联系也会削弱。(我整天都在想啥问题呀,囧)

  2、社会结构变化影响生育制度

  首先,对双系养育的模式造成了冲击。费孝通先生说:性别分工和全盘生活教育的需要导致了夫妻合作,共同抚养孩子,而且很多传统社会的养育模式是严父慈母的模式,如实两性分工发生了变化,则双系养育的结构也会发生变化。另外就是社会发展的变化,很多机构,如幼儿园、学校等部分接管了养育小孩的功能,所以家庭的养育负担范围缩小了。如果有一天社会能够全面接管小孩的养育,可能家庭形式和夫妇关系会发生变化。这种情形虽然还没有在现实中实现,但是有哲学家已经思考过了,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就设想,所有的小孩出生后由国家抚养,父母不用做任何事,甚至孩子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不知道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又是怎样一番情形。

  其次,对择偶观念有影响,主要表现为择偶的自由。社会发展,社会抚育的事务部分地社会化了,夫妻间负担减轻,可以更多地向夫妇间感情生活发展了,大家就更重视感情的协调的。相比以前男女在择偶时更重视门当户对,现在我们跟愿意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了。以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可以定终生,现在要自己谈着,父母再中意别人也没用。当然啦,费孝通先生也说了公道话,他指出父母并不是想给子女找个不好的婚姻,只是时代在变化,标准在变化,父母如果没有和儿女充分沟通,按自己的标准给儿女找对象,就不一定符合儿女的心意了。儿女找的也不一定就是好的,毕竟缺乏经验,有时候只看到婚姻的某一面,看到不够全,容易犯错。有时候对自己认识不到位,比较挑。知乎上有人提问“为什么父母给我介绍的相亲对象都不咋地”,一个回答是:父母给你找的都是跟你匹配的,厂家比较清楚自己产品的优缺点。虽然有点抖机灵,但是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再次,男女平等和独生子女政策对继承原则的冲击。大多数社会的继承原则是单系偏重的,比如父系社会中,当一个人有女儿有儿子时,财产和权力主要传给儿子。没儿子时,可能传给侄子等人,中国古代社会即是如此。但是随着男女平等和独生子女政策,实际上现在都是偏重双系继承了。儿女有同等的继承权,而且继承的财产来自父母双方;双独家庭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也一并继承,并且得到法律的保障。

  3、关于社会性断乳

  我很喜欢这个名词,类似的还有心理断乳。我们很多人生理断乳多年,但是心理上还是没长大。这种现象在今日的中国是一个不能忽视的话题。很多小朋友从小就是家里的明珠,一家老小围着转,也没遭受过什么大的挫折,所以人长大了,还是心理不成熟,甚至有人专门发明了一个词,叫做“巨婴”“妈宝”来形容描绘。我们自然不能苛求社会上所有人都成熟稳重,果敢坚毅,但是如果社会上一大帮年轻人心理还是跟娃娃一样,经受不住风雨,也不愿承担社会责任,我们就需要反思,是不是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宣传方面需要加以完善。

  4、关于婚姻和养小孩

  虽然费孝通先生一直强调社会结构的完整是大事,一定要保持适量的人口,不可太少,但是人口的下降却是一个发展中的事实。婚姻观念的变迁和结婚、养小孩的成本之间是有相互影响的……

  5、关于社会完整和人口族群结构

  社会完整并不意味者社会结构的稳定:美国的拉丁化;世界穆斯林化……

  6、婚姻与抚育,还是婚姻与私有财产制……

  有空再补充吧

  附:高清思维导图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gvmE6BJyzyuPCprIeKryw 提取码: bu9b

《生育制度》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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