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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第一章)

  陈莫穿着一身黑色的披风,将烟夹在自己耳朵的两边,单手骑着电瓶车围绕着医院转了几圈,急速行驶之时另一只手仍不忘抚弄着自己的头发,保持着自己的发型。

  陈莫长相挺好看,身材中等偏上,唯一的缺点就是脑袋“被枪打过”,神经常短路,大脑和小脑斗争得很厉害。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陈莫头发偏长,尤其是骑着电瓶车,头发被风迎着这么一吹,显得很飘逸,给人一种文艺青年的感觉!只是这种文艺中带有些许猥琐的气息。

  对,猥琐!这就是陈莫身上最重要的气质。

  照理来说,一个文艺并猥琐的人,大概可以翻译成一个不要脸的人,一个不要脸的男人而且颜值还挺高,讲道理来说是很容易追到女人的,可陈莫他却没有女朋友,你说你脸皮那么厚,但是却谈不成恋爱,那你的厚脸皮到底有啥用呢!尤其是在这么好的年代里,可以孕育出多少不要命的爱情呀!

  可虽然陈莫没有女朋友,但他和这里的所有男人一样自信心膨胀。首先,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异常优秀的人,因为异常,所以优秀。其次,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英俊,拉风,才貌兼俱的深度内涵男人,就像大海一样。像他如此拉风的男人,男人中的战斗男,身边总要有一至两个绝代佳人才合理,才能够和谐社会。

  速度不快,陈莫骑着电瓶车,逆风而行吹动着他那一头飘逸的长发,他喜欢这种感觉,在驰骋中吸收风的味道,他认为像他这样的男人就该如此拉风,但他却没有那么拉风的摩托车,索性,他自己因为送外卖的缘故,有了这台不痛不痒的电瓶车,可他认为那也是他气质的延伸,魅力的绽放。这个城堡需要像他这样的男人,这个城堡的女生更需要像他这样的男人。

  “城堡”是茫茫浩澜宇宙中的一颗星球,这个星球不小,但因为人多、也不算大,就像GDP,人太多自然就少了,当然,人越少自然就更少了,所以还是人多好。在“城堡”这个星球上没有国家之分,只由三个部落组成,分别叫相关部落、有关部落以及无关部落。相关部落虽然人口最少、但地盘最大,实力也最为强盛,可以说统治着整个星球,其他部落皆为其下属。其中有关部落实力在相关部落之下,可近年来发展迅猛,综合实力迅猛蹿升,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就是有关部落的“银河新城”。而最后一个人口最多,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部落就是无关部落,这是整个星球上最为落后的部落

  在这三大部落中每个部落下面又有很多杂七杂八的部门分枝,到底有多少呢?多如毛。这个医院中的文理学院就是其中最无关紧要的一个小小分支部门,此种部门是无关部落中的一个进修场所,用比较广义的说法就是学校,用比较夸张的说法叫做修仙,其实就是用于给精神病人心理辅导的一个教室。

  虽然文理学院是最无关紧要的神经病部门,亦是整个城堡中的一颗尘埃,犹如繁星中的一点灰。但文理学院在陈莫的心中确有一座城那么大,似乎这里有几万个人似的,并且这个文理学院很特别,每一空教师和寝室窗台都布满金属围栏,四周高耸的围墙让人感到压抑,好似一座牢房。这里随处可见大量穿着白色衣服的姑娘,导致了这里男女平衡严重失调,如果按社会主义平均分配大家都不准耍赖,在文理学院一个男的至少能有3个女朋友,这可不得了啊!如此一来,这里的男人自信心就得到了空前的膨胀,膨胀到了一定的程度,总之是一定的程度,还没爆胎。

  天灰蒙蒙的,本来是一个闷骚的夏天,但被风吹成了秋天,连叶子都在败坏,凋落。陈莫一路潇洒弄姿地来到了文理学院的女士宿舍,这里所有的女士都穿的是白色衣服,就像是医院的护士,陈莫一个急刹,利落地停下车。陈莫抚弄着自己的头发,长长的黑色风衣都快掉在了地上,他双眼凝视着四周,势气逼人,宿舍路过的女生不禁地都望着他。

  这时,宿舍门口一个女生大声吼道:“这里!这里!送外卖的,这里!”

  顿时,望向他的女生都回收了自己的眼神。陈莫迅速地拿起电瓶车背箱里的外卖走了上去。

  “一共25块。”陈莫斩钉截铁地说道。

  那位女生:“一份青椒肉丝,一份回锅肉,加饭,一共22块呀!你是不是算错了?”

  陈莫失色,连忙点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算错了,对不起,对不起。”陈莫懊恼着,他认为自己是个做大事的人,只是暂时做小事而已,但是又不能做大事贪大的,就只能先从小事贪起,但是最痛苦的就是,决定义无反顾地去贪了,结果一如既往的没有贪到。

  陈莫是从一个小镇来到这个医院中的文理学院进修的,当然,说的好听是进修,说得不好听就是被关进神经病医院。

  陈莫在文理学院除了吃饭之外,没有其他可供吃饭之外的银子,这就比较尴尬了,所谓贫民窟的不至于吃土群众,如此事也,虽然陈莫不用吃土,可是在当今社会,如果一个男人没有钱那就不再是个男人了,那就是一个没有钱的男人,气质魅力无法延伸。陈莫觉得送外卖并不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情,因为他本来就没认为自己有过脸,工作不过也就是每天骑着车乱逛,挺休闲,而且还可以穿着黑色风衣在大庭广众之下装酷,这一点是最为重要的,当然每天三餐免费,还能够赚钱。但可惜的是装酷都是他自认为的,学校里稍微正常一点的人一看就觉得他是个脑袋不好使的非主流,不过陈莫就是自顾自的人,并且他坚定不移地认为像他那么酷的男生就该在学校每天骑着车兜风。

  这年头天气善变得厉害,天气预报怎么算都不如天算。就似便秘了般,说来就来。空中雨点凝聚,天空刹时飘落着点滴,接着噼里啪啦的往地上砸落成一片,人们四处逃窜,而陈莫却不同,他认为自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并且他就要自己做的事情与别人与众不同,他把电瓶车推到了一个屋檐下,自己却站到雨中淋水,屋檐下有一个躲雨的女生,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长得很漂亮,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化妆的原因,反正陈莫一眼看上去就觉得这个女生基本可以符合自己女朋友的要求。也正因如此,所以陈莫故意做出如此举动,他相信在这个充满艺术气息的文理学院,像他那么有艺术的行为一定是内涵的表现。他这个行为引起了不少人的目光,艺术呀!这人一定是艺术系的,他在感受自然,他在寻觅灵感,陈莫对他们报以微笑。

  在雨中随风摆动,树叶被吹得漫天飞舞,陈莫站了半天,大概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雨仍然霹雳啪啦地下着,陈莫被雨淋个通透,那位女生至始至终没有看他一眼,但是陈莫仍旧牵强地在雨中摆着各种造型站着淋雨。

  又过了一会,除了屋檐下站着一个女生,附近根本就没人,并且唯一的一个姑娘也不看他一眼,陈莫尴尬症都犯了,所幸他装出一副淋雨已经淋得差不多的样子,连内裤都已大湿,接着他走到了屋檐下,摆摆头,甩了甩自己的头发,就如刚洗完澡般,拎了拎衣角,再用衣角拭了拭脸上的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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