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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误入歧途》第三章:版权之争

说句实在话,我非常钦佩王小波。他是在用自己的生命进行写作,在用自己的良心说话。他能非常高明地“从毫无诗意的世界中找出诗意,从悲剧现实中提炼出喜剧性,从合理性世界中挖掘出荒诞性。唯一有意义的事,就是寻找神奇和有趣。”我的岳父突然死了,这应该说是一个悲剧性事件吧,但我横看竖看,上看下看,怎么也没有发现其中的诗意和喜剧色彩,难道是我的眼光有问题?

我揉揉眼睛,再看,还是没有看明白。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呢?

于是我把手伸向1986年6月14 日瑞士日内瓦那个“突然间变得明亮”(见博尔赫斯的诗歌《雨》)的黄昏,直接伸向博尔赫斯奄奄一息的病榻前。我巧妙而灵活地运用了中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电影艺术中独特发明并使用得相当娴熟的——革命烈士中弹倒地后(或躺在战友怀里)奄奄一息却一唤就醒、好像永远也不用担心他会死去的——呼唤方法,一边呼唤一边向这位世界级文学大师讨教文艺理论问题。这种方法果然非常奏效!这位革命的文学老人向我掏出的不是带着体温的党费,而是源源不断的文艺理论。他的文艺理论简直是让我耳目一新,从脑袋瓜子一直洗到了臭脚丫子。

我一边听一边就纳闷不解:这么一位耀眼的文学巨匠,怎么就没能获诺贝尔文学奖呢?据说,住在“博尔赫斯以东、纳博科夫以西”(老实说,我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我没去过)的意大利著名作家卡尔维诺1985年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沈从文1989年也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此外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还有列夫••托尔斯泰、左拉、易卜生、马可•吐温、哈代、卡夫卡、普鲁斯特、高尔基、鲁迅……(他们的名字还有很多很多,在这里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全部列举出来大约能装满一粪筐,另带一火车。)他们为什么总是很不幸运地“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呢?我就纳闷啊,诺贝尔文学奖的肩膀为什么就那么难擦上呢?!因为它的肩膀太滑?面对这些教训我因此学乖了,在大街上闲溜达的时候,我的精力非常集中,总是很留意地左顾右盼,看看诺贝尔文学奖的肩膀过来没有,猜测能从哪个方向过来。如果它真的过来了,我肯定会一猛子劲儿冲向前去(这时候我的胆子肯定会大起来的,即使是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辞,这一点请读者先生放心),将它牢牢逮住,绝不手软。

我的妻子李海青反驳我说:“你好像是在做梦吧?就你这篇抄袭之作,也敢往那诺贝尔文学奖上头去想?恐怕连诺贝尔文学奖的毛都摸不着,更不用说是擦肩了!——我看你是馋天鹅肉了。”

“请你别打击一个优秀文学青年的积极性好不好!”

“我打击你的积极性?你看看你这篇小说,把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全都引用过来了,这不是抄袭是啥?有本事你把他的全部著作全都据为己有,——那样倒省事多了,你一下子就成为世界级文学大师了!”

我没敢说自己胆子小,说出来怕丢了自己的面子。她以为我不想那么做?但我只是反驳道:“这叫引用,你懂不懂!”

李海青的嘴马上软了下来:“这叫引用引用得好,引用得好,你接着引用……”她啧啧称赞道。我知道她这不是在夸我,虽然嘴上软了,心里肯定不服。

李海青又去看肥皂剧了,我独自坐下来仔细考虑刚才的事情。说句真话,这篇《小径分岔的花园》我是从网站上下载下来的,一字不拉地把人家的作品加到自己的文章里来,我觉得怎么也讲不过去。于是我反复将《小径分岔的花园》读了几遍,发扬大海里捞针或者叫鸡蛋里挑骨头的韧劲儿,修改了其中的两个标点符号和一个错别字,心情才稍稍安顿下来。

为了避免欲盖弥彰现象的发生,也不至于引起读者老爷们的群起攻击和一致讨伐(那种局面将非常难收拾),我决定采用“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伎俩,给大家造成一种——人人知道这明明就是抄袭之作,但又人人熟视无睹、充耳不闻这种良好局面的——假相。《旧约•传道书》说得好:“阳光底下无新事”。什么事情都是藏不住的。如果我把自己的行为自觉地拿到广大读者面前亮出来,恐怕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吧?于是我斗胆向全世界的读者老爷们公开悬赏:

第一,如果谁能找出我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勘正的那两个标点符号和那个错别字,我愿投下十元钱的血注(我虽然好赌,但我不像赌徒吉顺,他把自己的女人都赌上去了。从这一点来看,我还是非常爱我的妻子李海青的)!我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些咬文嚼字的老学究儿和忠实维护法律条文的斗士们绝不会轻易放过这个发大财的绝好机会的。

第二,如果读者老爷是位男士,并且准确地找出了我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勘正的那两个标点符号和那个错别字,我允许他跟我的那两篇蹩脚的短篇小说习作——《爱你,得商量好》和《不爱你,不用商量》——中的女主人公睡上一觉。虽然那两篇小说已经石沉大海,但其中的女主人公的名字我记得非常清楚,你随便选哪个都行。那两个女主人公的名字一个叫李海青,另一个也叫李海青。

另外,我还附有以下三则说明性条款:

第一,谁如果现在想就版权问题与我打官司告状,我就会找个地方躲起来(因为“逃跑”是我的文学主题,后面再讲),避而不见。像鲁迅那样“躲进小楼成一统,不管冬夏与春秋”。那“一统”可绝不是战战兢兢、吓作一团的意思,而是不屑面对的意思。我敢向全社会公开声明:我是我们家里最著名的文学无赖,我怕谁!不信的话咱们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第二,我很诚实地把本部小说的第一章命名为《抄袭之作》,这本身就已经明确表明了我虚怀若谷的谦逊态度。

第三,我准备发动全国的文学爱好者(尤其像我这样久久徘徊在文学大门外而苦于不能进入的)掀起一场文学革命大讨论,以我的这篇小说为蓝本,讨论其中的引用内容是否为抄袭行为,从而明确界定一下抄袭行为的内涵和外延(借这个机会,我正好可以以自己的作品而扬名)。同时我还要郑重地告诉大家:其实抄袭行为也是一门很了不起的学问,大家赶紧拜我为师吧。

尽管自己想出了这么一个邪招,但是心里还是没有底。前些年余秋雨老先生就因为版权问题被人家揪住了小辫子不撒手,弄得我这位非常敬仰的散文大哥哭笑不得。前世之事,后事之师,我不能再被人家薅住小辫子,那可是既遭罪、又丢人的事儿,你说是不是?

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对吗?那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作为吗?我真是闹不明白。

鲁迅先生的“狂人”先生教导我们:“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我还是亲自请教一下博尔赫斯先生吧,因为他才是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的版权所有者。

我问:“博尔赫斯先生,我把你的《小径分岔的花园》用到我的这篇小说中,这算抄袭吗?”

博尔赫斯先生说:“这怎么能叫抄袭呢,这叫活学活用。什么是文学?文学就是——把别人的文章大胆地拿过来,自己好好地学习。有的学文学技巧,有的学文学语言,有的技巧和语言都学。引用就是其中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天下文章一大抄,你也不是不知道。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戏剧、歌德的《浮士德》……在我的文章里也都引用过。我是从小在图书馆长大的,别的社会经验很缺乏,我如果不引用别人的东西怎么写作?学了不就是要用吗?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创新!”

“但是我把你的整篇小说全都引用过来了。”

“这很好,这是你的独创,你很大胆(我估计他说的是反话,在嘲笑我,我自己的胆量自己知道)。在你的小说里面宣传我的小说,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至于引用的篇幅长短,只是个数量问题,无关紧要。一首短诗可以引用,一部长篇小说照样可以引用。如果引用别人文章短的人反过头来嘲笑引用长的人,这不是正应了你们国家那个寓言故事——五十步笑百步了嘛。而且你的这篇小说从引用我的那篇小说开始写起,并且把它当成了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故事情节,上下连贯,服务主题,引用得很成功,我严重祝贺你!”

“但这种引用方法,法律允许吗?”

“法律表现在文学方面只是文学的一个游戏规则,是人定的。人定的东西就有很大的活动余地,绝不是死的。官不办,民不究,也就过去了。如果没有那些游戏规则,玩儿起来倒更方便。冲破这个游戏规则有时会别有洞天。——事情都有其局限性嘛。在你的这篇小说开头提到,鲁迅先生也曾引用过陶源明的诗。鲁迅是中国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思想家,请问他在引用陶源明这首诗的时候征得人家的同意了吗?给人家交版权使用费了吗?他不引用这首小诗的话他能把自己的心境表达得那么简单明了吗?像鲁迅这样的人物都引用,咱们为什么不能?如果你们国家的法律真的一丝不苟,我倒盼你趁此机会出一次国,来一趟美丽的日内瓦,咱们好好谈谈文学。对你们这些执着的文学青年,我还是非常喜欢的。尤其在你们蹒跚学步的时候,全社会、包括我自己都应该倍加呵护,绝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千万要记住,无论在什么时候,你的文章不能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那样会侵害别人的利益。昧着良心办事,到头来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说:“你的小说翻译成中文后,其中的字我都认识(当然不认识的可以查字典),但你把那些字堆积在一起,就是一个迷魂阵,我看不懂。当我跟着你的叙述一路走下去,以为找到了明确的答案时,你便和我玩儿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你真是一个老顽童。当我怦心静气地再往下看,而事实已经改变,我只好去重新寻找出口。这就是你的像迷宫一样的小说,常常让我在你的小说的迷宫中迷失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你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

博尔赫斯先生“嘿嘿”地笑起来。那好像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窃窃自喜。

“在你的语言迷宫里,你一边寻找出口,一边又小心翼翼地把‘出口’盖好,有时好像连你自己也忘记了该从哪一个‘出口’才能出去。看你的小说,我就像喝了一顿迷魂汤,一切记忆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道该调动浑身哪个器官才能更接近它。”

“你这种中国人自嘲式的幽默,很具有地方色彩,我很欣赏。如果诺贝尔单设一个幽默奖,在中国非你莫属。”

“您的夸奖我真不好意思拒绝,谢谢。因为这太有权威性,我必将受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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