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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自述(35 为什么说同情是道德之源 )

  我已经指出,同情是唯一没有利己因素的行为原因,因此是唯一的道德动机。有人感到它难以理解;下面我想通过我们的经验以及人类普遍的感情来说明我的看法。

  没有什么比残忍更能激发起我们道德上的厌恶。我们可以原谅其它任何行为,却无法原谅残忍。这是因为,残忍正是同情的对立面。我们常会听到一些十分残忍的事情,例如报纸上曾报道,一个母亲用滚烫的油灌进自己5岁的儿子喉咙里,导致其死亡,还把另一个更小的孩子活埋了。还有一则来自阿尔及尔的报道:一个阿尔及利亚人和一个西班牙人为了一点小事而发生争执,前者在打斗中竟把后者的下巴骨拔下,将它当作战利品带走。听到这样残忍的事情,我们不禁骇然喊道:“怎么可能干出这样的事情?”现在我想探讨一下,我们这样发问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意思是“他就不怕受到来世的惩罚吗”?应该不是;也许它的意思是“他怎么可能不按理性动物都必须遵循的法则行事呢”?也应该不是;又或者它的意思是“他怎么会这样无视自己和他人的完善呢”?也肯定不是。我们的发问只会是这样一种意思:“他怎么可能这样没有同情心呢?”因此,缺乏同情心的行为是最让人厌恶的道德败坏。由此可以推出:同情是道德的真正动机。

  我所提出的同情,是是唯一现实而广泛适用的道德基础和原初动机。而哲学家们提出的那些道德原则就不敢说这样的话,因为那都是些抽象的东西,有些甚至是毫无意义的,以至于用在实际情况时显得滑稽可笑。从康德的道德原则看,做一件好事只是按照哲学道理去行事;这样的看法只会导致行为者的自我欺骗,因为其理智可能把具有其它比较高尚动机的行为解释成绝对命令的结果,而这是缺乏任何真实基础的。不仅这种纯粹理论的哲学道德原则缺乏实际效力,就是那些服务于实用目的的宗教道德原则也无法证明其效用。这一情况可以从下述事实看出来:尽管世界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宗教,但人们的道德程度(或者更准确些说是不道德的程度)并没有表现出与其信仰的宗教相应的差别;实际上,世界各地的道德程度并没有多大差异。

  对所有的生物满怀无限同情,是做出真正道德行为的最为实在可靠的保证,而不需要借助于任何诡辩。一个人心中充满同情,就一定不会伤害人,不会给他人造成痛苦,不会侵犯他人的权利;恰恰相反,他愿意关心他人,宽恕他人,尽其所能去帮助他人,他的所有行为都带有正义和仁慈的色彩。如果有人说,“这个人有道德,但不知道什么是同情”,或者说,“这个人既不正义又不仁慈,但很有同情心”,他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些个别事例的分析来得出结论:真正道德的原初动机就是同情。例如,有人采用没有法律风险的欺骗方式骗得了他人的300元钱,无论被骗者是穷人还是富人,这种行为都是不义的;但如果被骗者是穷人,那么行骗者受到的良心责备就要大得多,而遭受旁观者的谴责也要强烈得多。亚里士多德说得很对:“对穷苦者不义要比对富人这样做更坏。”如果行骗者骗的是国库里的钱,他受到的谴责会更加轻微一些,因为国库不会成为人们同情的对象。由此可知,行骗者的自责和他人对其行为的谴责,并不是由于他违犯法律而直接产生的,而是指向他给他人造成的痛苦。至于因骗取国库的钱而自责或被谴责,那是因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尊重他人权利的原则,虽然是间接的。如果行骗者就是负责看守国库的人员,那就属于监守自盗,性质更为严重,属于双重的不义。由这一分析可知,为什么人们对那些贪婪的敲诈勒索者和钻法律空子的行骗者最为痛恨的是,他们诈骗的是孤儿、寡妇的钱财,因为这些被害者的无助状态更能引发人们的同情。正是这种同情心把这些诈骗者视为最可恨的恶棍。

  正义和仁慈的根源都是同情,不过从仁慈的行为中能够更为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如果一个人各方面都很顺利,他就不会从他人那里获得仁慈的对待;尽管也会受到亲戚朋友的善待,但那种出自仁慈的对他人的关注,即纯粹的、客观的、无私的关注,只会给予那些有着痛苦的人。对于那些幸运儿我们是不会表示同情的,因为我们在情感上跟他们有较大距离,无法息息相通。实际上他们很容易成为人们嫉妒的对象;一旦时运不济,开始倒霉,那种嫉妒又会变成幸灾乐祸。不过后一种情况通常不会成为现实。在他的境况发生改变时,那些认识他的人的态度也会发生根本变化。这是因为,一旦嫉妒的原因消除了,那么嫉妒也就随之消除了;代之而起的是由同情产生的仁慈。那些曾对他嫉妒不已的人,现在倒可能成为他的朋友,给予他安慰和帮助。这样的情况,我们多少都有一些体会。当一个人遭遇不幸时,会惊讶地发现,以前对他十分冷淡甚至心怀敌意的人,现在却表现出真正的关心。这是因为,只有不幸才能引发他人的同情,而同情是仁慈的来源。当我对一个人大发雷霆的时候,即使这种愤怒是有道理的,要让我的怒火熄灭下去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告诉我“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同情对一个人愤怒的作用,就像用水去扑灭火一样。因此,要消除我们对他人的敌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找到一个同情他的理由。做父母的往往最疼爱家中有病的孩子,就是因为,他比其他孩子更能引发他们的同情

  ——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

  【本文摘自《叔本华自述》(黄忠晶编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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