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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发生的故事(4)

  刘家姐妹俩分别收到了起诉状副本。上面有一段是怎样写的:

  从2010年至今,石河镇杨屯村民刘守业的子女偶尔会看望他,但是未就赡养问题进行有效的协商,也未支付赡养费,未尽到赡养义务。

  2014年起,刘大爷因身体不佳,居住环境差,长期无人照料,身体更是一日不如一日。村委会干部多次找到刘春华、刘春红和刘春望兄妹三人,希望他们照顾好老父亲,遭到他们互相推诿,态度恶劣或将电话号码拉黑。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老人由村委会干部轮流照看,每天都由专人前去问候。甚至在老人生病住院,兄妹几个不管不问,至今老人的医药费是由村里垫付。老人希望通过司法手段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刘春红找到姐姐,研究在法庭上如何回答公诉人的提问。

  刘春红打开起诉状,“姐,你看这句话:被告人刘春华在接到医院大夫的电话,告知其父亲需要缴纳住院押金,而不予理会。如果原告律师问起来,你怎么回答?”,

  刘春华说:“我根本没有把老头治病的事情放在心上,我恨不得他马上死掉。到时候我就说这件事我记不清楚了。”,

  刘春红说:“我说的这句话怎么都写上啦?‘别说是不能自理的老人,就是健康老人,我都不养!’”,

  刘春华说:“你说话总是不分场合地点,这不,被人听见了麻烦了。你看我假话张口就来,你学着点吧。”。

  刘春红打电话给郭胜。郭胜惊讶之余,对妈妈说:“你还不知道吧,现在法院开庭都在网上直播。如果我坐在辩护席上,你不觉得丢人吗?让我在单位还能抬起头吗?”,

  刘春红哭着说:“养你那么大有什么用?难道你眼巴巴地看着妈妈被投入监狱里啊?”,

  郭胜说:“我早就提醒你,对我姥爷好一点他那么大年纪了,你去看看他,给他送点吃的,难道就那么难吗?”,

  刘春红说:“我以前回家过几次,你爸爸为此不是打我就是骂我。你知道我一直怕你爸,我再也不敢看你姥爷了。”,

  郭胜说:“如果有一天你进监狱了,我会去看你的。”。

  刘春华正在和女儿王娜合计,如果她被判刑了怎么办?王娜说:“我将来也向你对待我姥爷那样对待你。”,刘春华说:“我一直把老头看成累赘,看见他都不爱睁眼。你要像我一样,我会多么凄凉啊,真是造孽啊!”。

  2018年5月23日,石河镇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陈屯开展巡回审判。

  听说镇上的大法官要来的村里审理老陈家的“家务事”,村里的男女老少都走出家门,来到现场,都想亲眼目睹这一多年不遇的场面。审判现场人头攒动,几名法警在维持秩序。在被告席上刘家兄妹五个依次排列。人们惊奇地发现其中的三个戴着手铐,穿着服刑人员的黄马甲,刘春望还被剃了光头。

  原来,老二刘春艳和老四刘春霞几年前因为拐卖儿童一案,正在服刑;而刘春望因为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只听审判长拿起话筒,说:“今天,石河镇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刘家五个子女遗弃老人一案,首先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随后公诉人问刘春红:“你为什么把你父亲家里的电话号码拉黑?”,

  刘春红说:“我父亲身体不好,如果半夜犯病,他都会打我手机,叫我拉他去医院,我怕自己休息不好,嫌烦就把他拉黑了。”。

  公诉人问刘春望:“你为什么领着媳妇回家殴打老人,致使老人头部缝了5针。”,

  刘春望说:“因为他到法院告我不赡养老人,我生气了就打了他?”,

  公诉人问刘春华:“你老父亲住院需要抢救,你为什么告诉医生不许抢救,让他安安静静离开这个世界!”,

  刘春华说:“我不愿意让他活下去,死了也是一种解脱。”。

  公诉人接着问:“你有没有阻止其他弟弟妹妹回家照顾老人或者给老人钱物。”,

  刘春华说:“我告诉春望,爸爸由我照顾,不用你管了;我曾经在老人的病房里把刘春红撵走,告诉她不用来啦;还推过刘春红的手,叫她把钱收回去。”。

  在法庭辩论期间,公诉人发表意见:“被告人不仅平日里拒绝照顾老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且在老人住院期间,将重病的父亲遗弃在医院,孤苦无依。刘春红说:‘咱爸还能不死啊?’,刘春华说:‘老头是个累赘!’,并到医院阻止医生抢救老人,致使老人病情加重。刘春望对老人住院不闻不问,甚至在他接到医护人员传达的病危通知书的时候,依然无动于衷。这就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是对生你养你的爹娘的残忍!让人心寒!面对这样的行为,公诉人认定五名被告人构成犯罪,建议法庭从重处罚。”。

  审判长当庭对刘家五个子女进行法庭教育:父母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含辛茹苦把五个子女养大。等你们的父亲到了85岁的时候,你们每年见过他几次面?照顾他没有?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你们不去医院,考没考虑老人的感受?试问,你们小时候生病了,父母有没有管你们?你们在外面惹事了,父母有没有管你们?

  最后,刘春华代表五个弟弟妹妹表态:通过法庭的教育,我们认识到不孝敬父母是有民愤的,我们接受法庭的审判,重新做人!

  经过合议之后,法庭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春望有犯罪前科,本次数罪并罚,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3年,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计执行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刘春华犯遗弃罪,情节恶劣,认罪态度差,决定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刘春红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刘春艳和刘春霞分别加刑一年六个月。

  6月8日,刘守业在敬老院去世了,临终时他说了怎样一段话:“虽然我没有享受过天伦之乐,但是有政府给我做主,依法惩处了五个不孝之子,我已经很知足了。感谢村委会给我的照顾!如果有来生,我不养孩子啦!”。

  结束语

  百善孝为先。在古代,孝子被推举为“孝廉”,进而出将入相。当今社会,虽然不再以一个人的孝行定前程,但是赡养父母被明确为法定义务,并且法律还细致地规定到要常回家看看。不过,对待自己的父母,我们是不是应该做的比法律要求的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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