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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家总部设在浙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公司专业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

浙商保险的创立,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构建地方金融体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份。它的成立和发展,将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浙商保险立足浙江,充分运用浙江优越的社会、经济、人文环境与资源,致力于把浙江市场做强做大,做精做深,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长三角地区、沿海及国内经济发达省份拓展。

在未来的发展中,浙商保险将依据国家政策许可积极探索进入其他金融服务领域的时机、路径和操作方案,实现资产管理、银行、证券等业务的综合经营,最终将浙商保险打造成为一家全国性的金融保险集团。

企业文化

核心价值观:

创业、创新、诚信、成功

创业,是我们从零开始,艰苦奋斗的历程。作为一家新生企业,这是我们无可回避,勇于承担的首要任务,是公司成长道路上不可逾越的阶段,是一个漫长而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浙商,创业更是一种斩荆劈棘、不畏艰险、奋力拼搏、勇往直前的企业精魂。

创新,是我们探索尝试,追求价值的实践。在当前的行业环境下,创新是企业健康发展,寻找蓝海的必然选择,是公司站稳市场,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浙商,创新更是一种勇于突破、敢为人先、坚守笃信、追求价值的气魄。

诚信,是我们温馨诚挚,回馈社会的笑脸。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稳。诚信是全社会倡导与崇尚的美德,是保险业赖以生存、不可或缺的根基,在浙商,诚信更是一种以人为本、取信于人的品质关怀,是营造和谐,致力长远发展的基石。

成功,是我们和谐发展,共享多赢的画面。成功是客户的满意,股东的资本增值,员工的自我实现和社会的认同赞赏。在浙商,成功是我们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是一种共赢和谐的境界。我们气度宽广、意志坚定,推崇自强不息,正道直行,面对困难坚忍不拔,百折不挠,以共创共享的理念创造价值,回馈客户,回报股东,凝聚员工。

我们的使命:

服务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的服务

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稳定、增值的回报

共创共享:为员工构筑分享、成长的平台

回馈社会:为社会奉献关爱、感恩的慧心

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这样的企业:

一个了解、尊重市场规律,同时又强调公司道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吸纳政府监管部门倡导的科学理念和行业先进文化要素的企业公民。

一个努力将浙商优秀传统发扬光大,充分吸取中华文明的精华和养料,同时又结合现代企业文化的可取之处,科学规划和构建出富有中国特色,又符合现代保险企业发展趋势的业界后起之秀。

一个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信任员工、激励员工,使员工能动地发挥创造力,同时又重视建立健全企业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将公司行为纳入法治轨道的商业组织。

服务网点

前经营区域已覆盖全国主要省市、自治区,拥有浙江、四川、山东、河南、安徽、北京、青岛、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辽宁、大连等省级分公司和200余家中心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

常见问题

Q:投保人可以重复保险吗?

A:所谓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个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期间就同一保险责任,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并没有禁止重复保险。在人身保险业务惯例中,一般对重复保险没有限制,但在财产保险中,一般对保险赔偿总额有所限制。

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保险金额综合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投保人将其价值15万元的家庭财产分别向保险公司甲、乙投保,甲公司承保金额为8万元,乙公司承保金额为12万元。则依据上述规定,当投保人发生全损时,甲、乙公司赔偿的总额仍以15万元为限,甲公司赔偿6万元,乙公司赔偿9万元。

重复保险时,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通知各保险公司。

Q:保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A:一、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二、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三、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四、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Q:车身划痕险有没有必要买?

A:车身划痕险的保险范围是无明显碰撞刮擦情况下出现的划痕,一般是静止状态下出现的划痕。一般来说如果车辆没有固定的停车位,经常露天停放在小区道旁,而且该小区内没有保安经常巡查,那么最好给车子上个划痕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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