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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内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内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近年来,一些教师体罚、收受礼物、有偿补课、不公平对待学生等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9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严厉处罚的形式给教师的不道德行为亮起了红灯。

  严格防止对教师的体罚需要同行审查和家长监督。

  近年来,人们将教师体罚归咎于少数教师道德低下,但在21世纪教育学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根本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政府部门投入不足,师资力量良莠不齐。特别是学前教育,很多幼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还有相当一部分幼儿园,没有自己的办学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在这些幼儿园,幼师比例很高,教师压力很大。第二,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学校对上级负责,避免教师体罚。他们经常依靠行政禁令,发布文件禁止体罚等。,或者要求教师自律。但是除了增加老师的焦虑,把老师留在“火山口”外,效果并不好。

  「有效避免教师体罚学生的做法,是在教育及教学管理方面引入同侪评估及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估。”熊丙奇说,前者使教师在教学事务中感到安心,有合理的教育自主权,不受非教育教学事务的干扰;后者使学校真正关注学生权益,改善学校教学设施,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保障学生权益。

  近年来,新疆、福建、重庆等地出台文件,规定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严肃处理。然而,“体罚”和“适当惩罚”的法律定义在我国仍然是空白。

  需要立法干预,防止教师接受礼物。

  曾几何时,学生和家长向老师表达感谢,加深感情,是一种常见的、很少被质疑的方式。然而,近年来,这种情感交流逐渐演变为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交易行为”,随着“礼物”的价值不断增加,文化趋势越来越繁荣。

  “这种行为已经成为教师谋取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也成为家长为子女谋取合法或不合法利益的手段。它严重破坏了教育氛围,破坏了教育公平,违背了教育精神。行为亮起红灯。”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孟凡华说。

  孟凡华指出,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不仅传递知识,而且通过自己的言行将社会主流价值观传递给学生和家长,直接影响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父母通过给老师送礼来特别关注他们的孩子。有些老师根据父母是否送礼以及送礼的价值来确定学生可以享受的教育资源,这是违背教育原则的。当然,禁止教师接受学生和家长的财产,并不是切断师生感情纽带。发自内心的真诚祝福,比如学生做的贺卡,给老师写的信,更有利于营造一种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孟凡华表示,对于教师收受财物的具体标准,建议参照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裁定方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立教师收受家长和学生“礼物”的价值上限,使违规教师的处理有据可依。

  要根治有偿家教,必须保证教师的待遇。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应该严格禁止,还是应该“有条件释放”?这场争论已经持续了很多年。

  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张爽指出,由于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为了让孩子更好地应对分数导向带来的激烈竞争,许多家长希望老师来辅导,这种需求是难以避免的。然而,正是这样一种看似合理的需求,导致了有偿辅导班市场的无序发展,甚至学生的课业负担“越来越重”。特别是少数失去师德的在职教师,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或留一手上课,强迫学生参加自己的课外有偿辅导;或者与部分有偿辅导机构形成利益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或者作为公立学校教师,他专注于校外培训机构教学,以换取更高的经济回报,日常教学工作敷衍了事,严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教师行为的红线界定为“不听劝阻,不组织、不要求、不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习班,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生有偿补习班”,明确针对教师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校外补习活动,有效制止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张爽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有偿家教问题,配套政策要到位。比如保证教师的工资福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待遇,增强教师的职业尊严感和幸福感,让教师真正安心投身教学。

  公平对待学生是师德的底线。

  近年来,“绿领巾”、“红色校服”、“差生走廊考”等现象不断冲击着公众的关注。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公平、不公正地对待学生,有些教师甚至歧视或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公平的教育机会是教师应该遵守的原则。”孟凡华指出,如果老师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仅仅根据分数或学生的家庭背景,以简单粗暴的方式人为地对待他们,然后区别对待他们,这必然会影响大多数青少年的教育经历和他们对学校的认知。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主要体现在公平对待学生,理解和尊重学生,引导学生培养健康的兴趣,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和人才。

  然而,随着当前学校学生从过去的成绩差异向现在的成绩差异转变,家庭经济背景、社会地位、文化等多重差异,学生之间的分化越来越明显,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和评价中教师对学生的不公平待遇现象时有发生。

  “严格制止教师歧视学生,依法惩处给学生造成后果的教师,是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的必要措施。”孟凡华说。

  老师会因为体罚,骚扰学生或者补课赔偿而受到惩罚。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吴静、刘)根据教育部29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骚扰学生、收受礼品或补课赔偿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揭发稿》列举了被处分教师的10种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教育教学活动中遇到突发事件,未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在招生、考试、考核、工作评价、教学和科研中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以侮辱、歧视、隔离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没有正当关系的;违反规定索取或者收受父母或者学生财物的;为学生开展或组织参与商业活动,或强迫学生订购补充教材、报刊以谋取个人利益;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为学生补课,不听劝阻的。

  记者注意到,曝光稿中列举的这些行为,都是针对教师体罚、虐待或性侵学生、“逃课”现象、导师主导的学术论文造假等实际案例。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老凯生评论说,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考虑合法性和现实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规定了对当前社会高度关注、严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普遍为人们所厌恶的教师的惩戒措施。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对教师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撤职。其中,警告期6个月,记过期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的期限为24个月。

  “在处罚期间,教师被暂停定期教师资格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恢复教师资格。根据征求意见稿,“教师在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的处罚期间,不能申报更高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撤销期间,教师不得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老凯生指出,依法处理违反师德底线的行为只是师德实施机制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从教师职业道德的实质内容和程序内容来看,教师职业道德的实施机制应包括待遇、保障和救济等不同方面。有鉴于此,《征求意见稿》要求,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发现教师可能有第四条所列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应当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的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会。

  考虑到最近频繁发生的教师性侵学生案件,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处罚决定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除外。

  据悉,本征求意见稿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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