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黄克功逼婚未遂枪杀少女毛泽东批示处决

 

  详说“黄克功事件”

  1937年10月,在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震惊陕甘宁边区、影响波及全中国的重大案件。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杀人犯。此事发生后,在边区内外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在国统区,国民党的喉舌《中央日报》则将其作为“桃色事件”大肆渲染,攻击和污蔑边区政府“封建割据”、“无法无天”、“蹂躏人权”。这些叫嚣,一时混淆了视听,引起了部分不明真相人士的猜疑和不满。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这件事被称为“黄克功事件”。

  如今,70多年的时间过去了,这一尘封的历史案件似乎已淡出人们的记忆,关于此案的判决书、毛泽东给雷经天的信以及刘茜的死亡验伤单早已在一些文献集、史志和当事人回忆录中公布,但更为详细的资料仍不为人所知。陕西省档案馆档案——《毛主席、边区高等法院关于黄克功因逼婚未遂、枪杀刘茜案的材料》(全宗15—543)中保存了关于这一案件的丰富史料。除已公开面世的外,还有公诉书、公审记录、调查笔录、两人来往信件、黄克功的陈述书等重要史料。依据这些资料,本文将这一事件的始末加以勾勒,以便于有兴趣的读者进一步深入了解。

  黄克功与刘茜的情感纠纷

  黄克功,江西南康人,少年时代就参加了中国工农红军,经历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长征中立过大功,红一、二、四方面军会师时,他已是身经百战的红军旅长。他在抗大学习后留校任职,1937年,他是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但是,“他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

  刘茜,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时,思想进步,是民族解放先锋队负责人。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她“愤暴日侵凌,感国难严重”,积极响应党的抗日号召,在党组织的护送下,冒险通过敌人的一道道封锁线到达延安。她充满了抗日救国的热情,在从延安给哥哥的信中说:“我并未把自己估计多高,只不过尽力而已,吃苦受惊当然是有的,但为了国家又有什么可说。”到延安后,刘茜先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十五队学习。在抗大,她生气勃勃,努力学习和工作,几次要求上前线,被校领导誉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

  刘茜抗大第十五队学习时,正好黄克功在第十五队任队长,遂与黄克功相识。两人经过短期接触,感情尚好,经常通信往来,渐涉恋爱。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于是,刘茜也随队转入陕北公学学习。但不久,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六队队长,刘茜仍留在陕北公学。以后两人接触少了,关系渐渐疏远。黄克功见刘茜与其他男同学来往,心怀嫉妒,加之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觉得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对他不忠诚,就去信责备刘茜并要求立即结婚。刘茜对黄克功的反复纠缠,渐生反感,屡次劝说、批评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黄克功则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

  黄克功和刘茜之间有过一段短暂的热恋,但随着两人交往的加深,他们对爱情及婚姻家庭认识的巨大差异很快就显现出来。那时延安年轻人多,多数尚未结婚,据说男女的比例是五比一。外来的青年都很崇拜长征干部,把他们看成传奇式的英雄,女青年找对象,有所谓“走长征路线”之说。刘茜是个年轻美貌、能歌善舞的姑娘,黄克功则是个战功累累、身居高位的军人,在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上,两人多少都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观点。相处久了,他们之间便在生活情趣、习惯爱好方面表现出许多不同,先是矛盾、纠葛和不协调,后来是乏味和苦恼,最后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裂缝。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刘茜还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少女,她渴望的爱情是浪漫的精神之恋。她在给黄克功的一封信中说道:“我希望这态度永远下去好了!将来的问题,将来再解决,你不要再急急地想结婚……”“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在另一封信中,刘茜强调了爱情的共同基础,她写道:“爱情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是意志认识的相同,你不应把物质来供我,这是我拒绝你送我钱和用品的原因,希望你不要那般的来了,你无形中做了降低朋友的行为。”对于夫妻在婚姻中的地位,刘茜认为:“就是夫妻在合理的社会制度中,互相的也是各不依靠,而是帮助,你认清点!!”同学董铁凤转述刘茜对她说过的话,刘茜对黄克功不满意的地方是:“她觉得他只认识一天,便要求她结婚。”

  此外,两人的观念差异还体现在交友问题上。由于工作及性格的原因,刘茜与其他男性有较多的接触,这使黄克功心怀妒意,以致无端猜疑,认为她“随处滥找爱人”,而刘茜曾告诉黄克功:“我们像亲兄妹一般的过着生活来到延安,但我们是同学只[之]合,而没有和其中之一个产生什么爱的,我们一块游山玩水,一块打球,一块讨论,无形中失去了男女之界。现在仍是那般的。”在后来的调查中,两位调查者都认为刘茜与其他男同志仅有工作关系,与外面(白区)及其他人之间亦没有信件往来。

  刘茜曾使用多种方式拒绝黄克功,包括写信暗示,送还物品(口琴),拒绝接受钱物,到最后明确拒绝。但黄克功却深陷对刘茜的感情之中,无法自拔。这些从刘茜的回信中可以反映出来,她说:“朋友,你的理智呢?为了一个人而失眠,值得吗?”“你简单把恋爱看成超过一切了!”“冷静点!冷静点!”刘茜的同学在调查中说,大约案发前一周,刘茜已明确拒绝了黄克功。黄克功仍不甘心,连写了三封信给刘茜刘茜曾回信一封拒绝。黄克功仍找过刘茜几次,但没有找到。

  刘茜的年轻和单纯使其对感情的认识,尤其是在遇到问题时的处理上不够成熟,缺乏足够的经验。两位事后的调查者都说刘茜像孩子一样。当面临黄克功的穷追不舍时,她并未能恰当处理,即使在表示拒绝的信中仍然措辞含糊:“告你,我会爱你,而不能爱你!”“你爱我吗?而你更应爱大众!——这是我的点许希望。”当黄克功携带枪支与她单独谈话时,她也未意识到潜在的危险。黄克功陈述书中说她“眨睛无情,恶言口出”。失去理智的黄克功在这种刺激下,竟然行凶杀人。

  黄克功逼婚未遂枪杀刘茜

  1937年10月5日傍晚,黄克功身带白朗宁手枪,偕同抗大训练部干事王志勇到陕北公学找刘茜。在陕北公学门前遇到刘茜与董铁凤等人,黄克功即约刘茜到延河边散步。刘茜不便拒绝,遂离开同学,与黄克功、王志勇同行。这时天色已黑,王志勇即分手先行回校,黄克功与刘茜仍留在河边沙滩上。这时,黄克功再次与刘茜谈判,要求公开宣布结婚。刘茜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在越来越尖锐的口角、争论、顶撞与激怒中,黄克功先是持枪威胁,逼婚未遂,而后失去理智开枪。刘茜中弹倒在地上呼救,黄克功又向她头部打了第二枪,刘茜当即毙命。

  回到学校后,黄克功没有自首,而是立即打来水洗脚,脱下外衣及鞋子浸洗,又把手枪擦拭了一遍,企图毁灭证据。他还涂改信件,在刘茜的来信上加添了“十月四日”的日期,企图陷害别人,掩饰和开脱自己。

  董铁凤等见刘茜一夜未归,产生疑问,第二天一早即到抗大黄克功处询问,黄克功推说不知。董铁凤在回校的路上猜想,或者黄克功将刘茜关了,或者将刘茜打死了,同学刘青则推想刘茜可能寻短见投河了。很快,有人在河边发现了刘茜的尸体,报告给陕北公学。董铁凤又到抗大报告,抗大政治部迅速将此事报告给边区司令部,同时派人立即前往现场勘验。抗大、边区高等法院及边区保卫处等介入此案。案件现场勘验以及调查很快有了结果,勘验结果表明刘茜身受两枪毙命,第二枪是致命的。边区保安处同志深入调查了董铁凤、王志勇等人后,了解最后与刘茜接触的人是黄克功。萧明仁及张海如证实了黄克功是在点名后回校的(点名是在晚八点)。黄克功清洗衣物,擦拭手枪,有销毁证据的嫌疑。抗大政治部当天下午就拘捕了黄克功。抗大领导同时委派教员王子涛检查黄克功的手枪,司法人员对黄克功与刘茜来往信件进行了分析,最终所有的证据指向了黄克功。黄克功起先答非所问,不肯承认,继而在一系列的证据面前,精神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自己行凶的经过。

  毛泽东说:“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黄克功枪杀刘茜这一恶性案件的发生无疑在边区引起了一场地震。“一下轰动了延安城,舆论哗然,群众反映强烈,要求严惩。尤其是女学员们非常气愤,‘无不咬牙切齿,痛斥这种行为是惨无人道的,一致要求法庭实行枪决,以严肃革命纲纪’。但也有不少同志,认为黄克功是有功之臣,年纪还轻,应该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这时,有一个外国记者代表团正在延安访问,而国民党反动派也借机大肆攻击边区,这一案件处理得是否得当,在国内外都将有深远的影响。在延安,这种骇人听闻的案件是绝无仅有的。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先是探询事件的细节,后是揣测将如何处理。经党中央同意,延安各单位围绕这一案件组织讨论。大家有很多议论,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不少人认为:黄克功身为老革命、老红军、老共产党员,强迫未达婚龄的少女与其结婚,已属违法,采取逼婚手段,更违犯了边区婚姻自主原则。他不顾国难当头,个人恋爱第一,达不到目的就丧心病狂地杀害革命同志,这无异帮助民族敌人,实属革命阵营的败类。他触犯了边区刑律,破坏了红军铁的纪律,应处极刑,以平民愤。

[1] [2] 下一页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毛泽东  毛泽东词条  逼婚  逼婚词条  枪杀  枪杀词条  处决  处决词条  批示  批示词条  
导闻

 90后女大学生寂寞难忍70后男子...

 90后女大学生因寂寞难忍,利用网络填充心灵的寂寞和空虚并试着寻找生活的“乐趣”,70后男子抓住其致命弱点并巧用手机魔音骗色索财。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