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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是如何改变经济活动的?

01什么是数字经济?

数字技术是一种用“比特”表示信息的技术。它降低了数据存储、计算和传输的成本。对数字经济学的研究考察数字技术是否以及如何改变经济活动。

理解数字技术的影响并不需要全新的经济理论。然而,它需要一个不同的重点。学习数字经济学开始于以下问题:数字经济有什么不同;当信息是由“比特”而不是原子表示时,什么更容易做。数字技术往往意味着成本可能会限制经济活动。因此,数字经济学探索的是当某些成本大幅下降甚至接近于零时,标准经济模型是如何变化的。我们强调,成本的变化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1)更低的搜寻成本

(2)更低的复制成本

(3)更低的运输成本

(4)更低的追踪成本

(5)更低的验证成本

第一,在数字化环境中,搜寻成本更低,从而扩大了搜寻的潜在范围和质量。第二,数字产品可以零成本复制,因此它们通常是非竞争性的。第三,随着数字产品和信息的运输成本接近于零,地理距离的作用发生了变化。第四,数字技术使追踪任何一个人的行为变得容易。最后,数字验证可以更容易地验证处于数字经济中的任何个人、公司或组织的声誉和可信度。每一种成本的变化都可利用已有的不同经济学模型加以分析,主要有搜寻、非竞争性产品、运输成本、价格歧视和声誉模型。

早期的研究检验了数字经济降低成本的简单模型。举例来说,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的相关文献直接建立在戴蒙德(1971)和范里安(V980)提出的早期模型之上。正如下文详述的那样,近期的实证工作发现了一些与简单模型不一致的地方,因此,为了更好地把数字化环境中的微妙之处纳入分析,与数字经济降低成本有关的更丰富的模型和实证研究也在不断发展。

其他作者也强调了数字经济对降低成本的作用。埃里森等人(2005)讨论了较低的搜寻和运输成本如何影响与产业组织相关的边际报酬递增、距离和双边市场等因素。从他们的文章开始,数字经济学的文献逐渐对犯罪经济学、公共品经济学、组织经济学、金融、城市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卫生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媒体经济学、公共财政和国际经济学等领域产生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把数字经济学看作一种涉及许多经济学领域的思维方式。

除了应用于许多领域之外,这些成本的变化也改变了经济的许多方面。在概述了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简短历史之后,我们讨论了与数字化相关的每一种成本的变化。在每一节中,我们强调驱动该领域的关键研究问题以及它们是如何演变的,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将它们与政策联系起来。

我们首先讨论更低的搜寻成本的影响,搜寻成本被定义为寻找信息的成本。更低的搜寻成本影响价格和价格的离散程度,它们会影响产品的种类和媒体的可用性。它们还会改变从劳动力到婚介等各类市场的匹配情况。它们使得基于平台的业务快速增长,并影响了一些公司的组织特征。

接下来我们讨论零复制成本的影响,这也会影响包括提供免费产品在内的企业定价决策。这使得维基百科等公共品的供给得以增加,同时也引发了许多关于提供此公共品的动机问题。零复制成本还带来了排他性方面的挑战。版权的排他性可以诉诸法律来执行,从而克服技术的非竞争性问题。因此,对许多业务以及与数字化相关的核心政策挑战来说,版权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由于以“比特”形式存储的信息能以接近于零的成本传输,因此,无论物理运输成本还是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数字技术都改变了经济活动的地域限制。数字化还改变了政府控制信息流动的方式,从广告限制到媒体管制。

我们查阅最近的文献后发现,这些文献已经识别出了另外两种成本的变化:追踪成本和验证成本。追踪成本是将个人或公司与其相关信息联系起来的成本。由于较低的追踪成本,新型价格歧视、用新方法精准投放广告和其他信息便成为可能。与此同时,更好的追踪使隐私成为一个关键问题,引发了大量的研究和政策讨论。

我们通过详细说明验证成本的变化来结束数字经济与成本变化的讨论。在线声誉系统的兴起促进了信任,并创造了新的市场。但这种系统并不完美,它也可能成为一个充满欺诈或歧视的平台。

最后,我们将讨论数字化对国家、地区、企业和个人的影响。数字化已经影响了诸多方面,包括生产率、贸易、城市的经济角色、国内和国际外包、消费者剩余以及人们如何度过闲暇时间等。

02数字技术简史

现代计算机的历史并非始于互联网,而是始于1945年二战期间发展起来的技术商业化。这些最早的机器专注于快速计算,几乎没有存储和检索信息的能力。到20世纪50年代早期,磁芯存储器实现了高效的数字信息存储,以“比特”表示信息的第一个真正的非算术好处出现了,即复制信息的边际成本降低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存储技术、软件和硬件不断改进,信息处理和复制变得普遍,软件和硬件产业迅猛发展。

计算机之间有限的联系限制了它们对经济的影响。正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以及计算机之间低成本、商业化的联通,以“比特”表示的信息才开始在多个市场上产生可衡量的影响。这种影响的扩大建立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军方资助开发的关键发明之上。例如,美国国防部高等研究计划局资助了分组交换的发明,这种技术将一条长信息分解成可以通过网络发送的短信息,然后在接收后重新组合。美国国防部高等研究计划局资助的研究者还开发了定义互联网通信的特殊分组交换标准: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TCP/IP)。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使用该协议管理一个网络,建立了可靠的基础设施,该基础设施相对容易采用,但也仅限于研究人员。

1990—1995年的私有化,导致了现代商业互联网的出现。商业互联网迅速扩散,大学在扩散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到2000年,它在美国几乎普及并被广泛采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技术已经建立在基于TCP/IP的互联网基础之上,包括浏览器、搜索引擎、在线购物、社交网络、移动通信协议、安全标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及许多其他技术。这些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使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得以增加。

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从互联网去中心化的历史背景看,商业互联网活动的各个方面应该由谁来控制。标准通常由来自行业和学术界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商定。这些标准会影响哪些技术被广泛采用。因此,标准的制定会产生赢家和输家。西姆科(2012)研究了一个标准制定组织,即互联网工程任务组、在标准开发中的激励机制,证明了由于商业利益之间的竞争,互联网的商业化延缓了标准的发展。考虑到硬件和软件标准的重要性,对它们的控制一直存在争议。

与这个控制问题相呼应的是,互联网经济学的早期文献集中于研究信息发送的定价,以及信息如何随互联、竞争和内容性质而变化。换言之,这里有一个关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控制互联网接入方面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拉丰等人(2003)强调了互联的需要如何影响价格和福利。此类文献强调网络效应和互联的挑战。

随着数据传输成为数字技术的一个重要方面,网络中性问题已成为学术研究和政策的重点。网络中性意味着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处理所有数据;不管内容提供者还是内容如何,企业都无法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付费以获得更快的速度。关于网络中性的辩论提出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否应该控制内容的问题。换言之,网络中性指的是网飞向其客户发送1千兆字节的数据支付的费用与小型初创公司向同一客户发送数据支付的费用相同。互联网服务历来有网络中性的规范,尽管近年来这一规范受到了美国和全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政策制定者的挑战。网络中性文献强调了连接中介的作用。正如相关学者证明的,模型的细节问题以及网络中性的成本和收益取决于特定的环境。

因此,数字技术史的一个关键主题是开放和控制之间的矛盾。正如下文要讨论的,在有关版权、隐私和歧视等问题的许多数字政策文献中,开放和控制之间的矛盾是核心问题。

03降低搜寻成本

搜寻成本是寻找信息的成本。因此,每一个信息收集活动都涉及搜寻成本。关于数字经济活动的基本观点是,在线上查找并比较潜在的经济交易信息比在线下更容易。

在商业互联网出现之初,经济学研究人员曾大量讨论过搜寻成本的大幅下降如何降低价格、价格离散度、失业、空置率和库存,从而改变经济。格林斯潘认为,信息和通信技术革命将缓解经济周期带来的影响。低搜寻成本的后果在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零售市场中得到广泛讨论。这些论文中的想法来源于早期文献,它们将搜寻成本建模为收集信息的成本。关于数字化下低搜寻成本影响的文献反映了研究者对搜寻成本的早期关注以及坚实的经济学理解,这比数字经济学文献的其他部分更加成熟。

3.1 在线价格和价格离散度是否更低?

较低的搜寻成本使消费者更容易比较价格,给相似产品的价格带来下行压力。这应该会降低价格和价格离散度。布莱恩约弗森和史密斯(2000)比较了四家只在互联网上销售的零售商、四家线下销售的零售商以及四家同时拥有线上和线下销售的“混合”零售商的图书和CD的价格。他们找出了20本书和20张CD,其中一半是畅销品,另一半则是从线下实体店销售的且有足够流行度的图书和CD中随机挑选出来的。结果显示,这些商品的线上价格远远低于线下价格。相对较低的线上价格也出现在其他各种环境中,包括保险、汽车产品和航空行业。

然而,尽管价格可能会下降,但价格离散度仍然很高。布莱恩约弗森和史密斯(2000)在有关线上线下零售的研究中表明了这一点。贝伊、摩根和施尔腾(2004)使用来自数千种产品和价格的证据,以证明持续存在显而易见的线上价格离散。奥洛夫(2011)发现,互联网增加了航空公司内部的价格离散度,但对公司之间的价格离散度没有影响。相比之下,衡量手机对商品价格影响的发展经济学文献表明,较低的搜寻成本降低了价格离散度。

在给出了线上价格离散持续存在的证据后,研究转向探索为什么价格离散不会消失。当然,对线上产品的比较并不总是就产品本身而言。在比较图书的价格时,图书可能是相同的,但是零售商是不同的。不同的零售商提供不同的质量、购物体验以及运输政策,质量越高的公司可能会发展出更强大的品牌,因此会要求更高的价格。

销售产品的公司也可以影响搜寻过程。当消费者搜寻时,他们会评估多个维度的信息:价格、质量、声誉、运费、交货时间、颜色等。林奇和艾瑞里(2000)展示了在线葡萄酒购买的实验。如果价格出现在第一页,消费者就会关注价格。如果消费者需要进一步点击以了解价格,那么其他属性对购买决策就变得更加重要。弗拉德金(2017)表明,在短期住宿平台爱彼迎(Airbnb)的案例中,搜寻过程的细节很重要。有学者对消费者在搜寻过程中多点击一次的成本进行了结构性估算,结果表明,这些成本比预期的要大。这意味着消费者停止搜寻的时间比假设搜寻成本接近于零的模型预测的要早。

在有搜寻成本和多维度信息的情况下,企业一定程度上可以选择搜寻成本最低的信息。埃里森等人(2009a)证明,计算机存储芯片零售商通过在线比价网站以低价吸引顾客,然后在顾客到达后向他们展示其他产品(通常是质量更高、利润率更高的产品)。迪纳斯坦等人(2018)利用易贝的数据,着重说明易贝的搜寻算法设计如何影响其卖家的加价。侯赛因和摩根(2006)更是直接指出,网上卖家通常会把运费隐藏到最后一个购买页面。布莱克等人(2018)的研究显示,在线售票平台披露的票价信息中也有类似的现象。

因此,尽管价格下降了,但价格离散依然存在。低价格离散度的初始预测忽略的一点是:搜寻成本是内生的,因此公司可以操纵搜寻过程以维持更高的利润和价格。

3.2 低搜寻成本如何影响多样性?

低搜寻成本可能意味着更容易找到稀有的小众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数字搜寻可能会导致购买量相对较少的产品在销售量中的比例增加,这种现象被安德森(2006)称为“长尾效应”。布莱恩约弗森等人(2011)利用一家既有线上渠道又有线下渠道的零售商的数据,证明在线上可获得和购买的产品种类比线下要多。低搜寻成本可能有助于发现相对未知的产品。

低搜寻成本也可以产生超级明星效应。如果存在纵向差异化的产品,且边际生产成本为零,那么同质的消费者会共同认可某一种产品是最好的,然后购买这种产品。与此相一致的是,戈德曼尼斯等人(2010)表明,互联网最初导致了大型线下书店和旅行社数量的相对增加。

巴尔-艾萨克等人(2012)解释了搜寻成本降低如何导致超级明星效应和长尾效应。如果产品在纵向和横向上都有差异,搜寻成本的降低可能会导致一种均衡,即最受欢迎和最高质量的产品以足够的数量被生产出来卖给每个人,而利基产品则通过长尾零售商销售。左右尾部产品的销售增加是以中部产品的销售减少为代价的。

搜寻成本对产品种类多样性的影响取决于公司内生地选择的搜寻过程。推荐引擎是在线搜寻过程的一个关键方面。弗雷德和霍桑纳格(2009)证明了这一点,表明强调“别人买我也买”的算法使销售分布向超级明星产品转移。如果有很多人购买《哈利·波特》,推荐引擎就会把它推荐给其他人。相比之下,如果算法强调“别人买我不买”,那么能够展示小众品味的相对不寻常的商品就会被出售。从实证角度看,凯瑟琳·塔克和张娟娟(2011)证明,产品受欢迎度信息对利基产品有相当大的影响。

总体上看,产品受欢迎度信息会影响销售。许多在线平台根据受欢迎度对产品进行分类,并在显要位置标示受欢迎度,从而降低这类信息的搜寻成本。产品受欢迎度信息不仅影响零售中的购买行为,也影响在线放贷和在线投资。

这种多样性的变化对福利的影响并不明显,因此它一直是文献中广被讨论的主题。更低的搜寻成本导致人们购买更符合其偏好的产品,这应该会增加福利。相应地,布莱恩约弗森等人(2003)表明,产品种类的增加会增加消费者剩余。

但福利方面的改善可能不大。根据定义,产品与消费者偏好之间的匹配度提升是边际意义上的。企业提供的新产品是边际上生产的产品。对于那些因为不愿意支付搜寻成本而购买中部产品的消费者来说,超级明星效应可能微不足道。例如,伊尔肖夫(2017)表明,手机应用市场中搜寻成本的下降降低了平均产品质量。然而,总的来说,这也表明,尽管新产品只是增量性质的,但品种的丰富仍然导致了整体福利的大幅提升。

阿吉亚尔和沃德佛格(2016)认为,这种边际论忽略了许多信息产品的质量不确定性。在音乐方面,他们证实,一些事前看似无足轻重的歌曲和音乐家最终获得了可观的销量。因此,数字化市场使创作这样的音乐成为可能,进而导致产品相对销售量的重大变化。这一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意味着更好和更多的音乐被创作出来。

大量文献特别关注了媒体消费多样性的提高。互联网还可能使人们只阅读反映其狭隘观点的信息;尽管媒体种类日益多样化,但人们没有了广泛搜寻的需要。桑斯坦(2001)强调后一种观点是“回音室效应”。格林斯坦和朱峰(2012)研究了维基百科的偏向性,他们发现,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维基百科总体上对民主党的政治偏向有所降低,但文章本身的偏向性并没有太大改变。相反,对民主党的政治偏向下降主要是因为出现了相对右翼的新文章。

与此相反,根茨科和夏皮罗(2011)表明,网络媒体消费比线下媒体消费更加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低搜寻成本导致多样化的增加。博克塞尔、根茨科和夏皮罗(2017)认为,互联网不太可能对数字内容的日益两极化负责,因为在互联网使用率最低的人群中,这种两极化程度的提高是最大的。

媒体势力可能是多极化的,这也导致小众媒体有动机生产和传播误导性信息。奥尔科特和根茨科(2017)的研究表明,关于2016年总统选举的虚假新闻报道被分享了数千万次,但他们证明,这些假新闻不太可能改变选举结果。早在2016年大选的假新闻受到关注之前,安特魏勒和弗兰克(2004)就研究了具有潜在误导性的匿名在线投资建议如何影响股价。如果没有可靠的质量过滤器,低搜寻成本就意味着这些信息可以更容易地找到和共享。

低廉的在线搜寻成本也改变了学术研究被消费的方式。麦凯布和施奈德(2015)表明,JSTOR(JSTOR全名为Journal Storage,是一个对过期期刊做数字化存档处理的非营利性机构,成立于1995年8月)导致了被其收录的文章的引用量增加,而牺牲了其他文章的引用量。虽然搜寻成本下降了,但是某些文章的搜寻成本比其他文章下降得更多,从而改变了人们对特定文章和想法的关注度。更明显的是,埃里森(2011)认为,由于在线搜寻成本较低,同行评议可能正在减少。他特别指出,知名研究人员不需要依靠学术期刊传播其观点,他们可以发布在网上,而人们会找到他们的研究。换言之,类似于产品中的超级明星效应,低搜寻成本与成千上万的研究文章相结合使超级明星研究人员受益。

3.3 低搜寻成本如何影响匹配?

搜寻成本的降低使交易更加广泛,这通常是由大型数字平台实现的。达纳和奥尔洛夫(2014)表明,航空公司可以更好地提高其上座率。埃里森等人(2014)指出,线上消费者能够更好地寻找他们想要的特定书籍。克罗夫特和波普(2014)发现,通过Craigslist在线搜寻,出租公寓和房屋的空置率有所下降(尽管他们没有衡量对失业的影响)。有学者表明,在线搜寻推动了基于卡车的移动餐馆(“食品卡车”)市场的崛起。在某种程度上,强调匹配的文献不同于强调搜寻的文献,前者强调市场双方都参与搜寻过程。

与上述想法相关,低搜寻成本可能会提高诸如买家和卖家、公司和工人之间的匹配质量。劳动经济学文献强调,互联网可能会减少失业和职位空缺。库恩和斯库特鲁德(2004)发现,网络求职对就业没有影响。库恩和曼索尔(2014)在几年后用更新的数据重新审视了这类分析,他们发现,在求职中使用互联网的人确实更有可能与雇主匹配。

搜寻成本的降低导致了致力于促进匹配的在线P2P平台的发展。这类网络匹配市场非常多样化,包括工人和企业、买家和卖家、投资者和企业家、空房和旅行者、慈善机构和捐助者、遛狗者和狗主人,等等。其中几个市场因为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利用闲置的物品或技能而被称为“共享经济”。大多数“共享经济”平台并不是幼儿园小朋友学到的那种共享,而是通常需要付费的“共享”服务。霍顿和泽克豪泽(2016)强调,许多这样的市场是由未使用的耐用品产能驱动的。低搜寻成本使这些未使用的产能可以更有效地得到利用。

在对P2P市场相关文献的回顾中,埃纳夫等人(2018)注意到,很多研究都采取了市场设计的视角。例如,卡伦和法罗纳托(2016)研究了一个在线市场,该市场为买卖双方匹配家务工作,如清洁、搬家和简单的家庭维修。他们着重指出了供需双方逐渐增多时面临的一些挑战,例如,买方和卖方的数量随时间变化、匹配的规模经济以及地理密度。一个关键的结果是,这个双边市场的需求波动导致了供应数量的变化,而不是价格的变化。同样,豪尔等人也表明,在市场需求状况变化时的供给响应能力是P2P平台(特别是优步和爱彼迎)的一个关键方面。低搜寻成本提供市场需求信息,使供应商能够在需要时进入市场。

3.4 为什么基于数字平台的业务如此盛行?

平台是其他玩家之间进行交换的媒介。数字化已经导致了平台业务的普及,甚至超越了上文讨论的P2P平台。大多数大型科技公司都可被视为平台企业。例如,苹果为其他公司开发应用程序提供硬件和软件平台,谷歌为广告商和潜在买家提供聚合平台。

如朱利安(2012)强调的,数字市场平台的兴起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平台促进了匹配。特别是,在共享经济平台中,它们提供了一种结构,可以利用低搜寻成本实现有效匹配。正如诺克、派茨和斯塔尔(2007)以及朱利安(2012)强调的,平台通常充当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中介。有丰富的理论文献从匹配的核心作用这个角度,研究数字市场平台业务的竞争和定价策略,并强调了间接网络效应的重要性。

其次,平台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它们通过降低搜寻成本以及下文将要讨论的复制成本和验证成本做到这一点。哈邱(2012)强调了软件平台如何使应用程序提供商能够快速地服务于大量客户,其唯一要求是应用程序服务于某些特定的客户需求,以零成本复制,并借助平台和其他应用程序服务于其他需求。因此,互操作性是平台的一个关键方面。关于这个主题有大量文献,相关综述可参见法雷尔和西姆科(2012)等。这些文献的一个关键贡献是强调了平台在互操作性和标准方面的决策具有策略性。一组相关的问题则考察市场参与者是否多归属,并使用多个平台。

3.5 低搜寻成本如何影响公司的组织?

勒金-赖利和施普尔伯(2001)从在线中介的作用和纵向整合的角度讨论了互联网对企业组织结构影响的几种假设。这类文献通常强调信息流,其中搜寻是信息流的一种关键类型。加里卡诺(2000)表明,低成本数字信息流可以使总部和组织领导人更好地了解远处正在发生的事情,从而提高集权度。另一方面,加里卡诺(2000)也表明,低成本的通信可以让一线员工获得以前只有总部高级员工才能获得的信息,从而提高分权度。各种论文都探讨了组织内部这种权衡的细微差别,强调了所研究的特定技术的重要性。

布鲁姆等人(2014)直接检验了这一理论,他们利用欧美制造企业的数据证明,信息技术是一种集权化的力量,而通信技术是一种分权化的力量。阿西莫格鲁等人(2007)还讨论了信息技术的分权作用。例如,福曼和范泽布洛克(2012)表明,数字通信促进了组织内各机构之间的研究协作。贝克和哈伯德(2003)研究了车载计算机对卡车运输业资产所有权的影响。他们更多地强调追踪成本而不是搜寻成本,他们发现,车载计算机既改善了监控,促使卡车公司拥有更多卡车,又改善了实时位置信息的提供,促使卡车公司拥有更少卡车。因此,虽然采用数字技术可以提高效率,但对企业组织的均衡影响取决于技术的性质,以及技术的具体特征如何影响企业边界的缩张权衡。麦克赫尔兰(2014)研究了企业内部对信息技术运用的集权或授权决策。其中,对一体化流程(数字或其他)需求更大的公司授权程度更低。福曼和麦克赫尔兰(2013)表明,这一趋势因信息技术使企业间的协调变得容易而得到缓解,因此企业边界的瓦解可被视为授权的一种极端形式。

除了对企业的国内边界产生影响之外,搜寻成本的降低(加上下文讨论的验证成本的降低)也导致国际雇佣和外包的增加。虽然国际外包不是一个新现象,但最近数字化的国际劳动力市场平台的兴起为国际招聘提供了另一种途径。阿格拉瓦尔、拉切泰拉和莱昂斯(2016)表明,拥有标准化信息的在线平台更多地帮助了发展中国家的工人。在线提供的目标信息,加上能够远距离免费发送工作成果(通常是数据或软件代码等信息),有助于离雇主较远的工人。这样的在线劳动力市场面临几个重要的挑战。莱昂斯(2017)利用在线劳动力市场的数据表明,跨文化国际团队的生产率可能会因为沟通问题而降低。与此相关的是,伽尼等人(2014)表明,移民自印度的雇主更有可能在网上雇用印度人。

04数字产品的零复制成本

生产函数的关键转变并不是数字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具有零边际成本的简单微观经济模型与具有正边际成本的模型差别不大,都是需求曲线向下倾斜,企业在边际收益等于零处定价。

相反,由原子构成的商品和由“比特”构成的商品之间的一个关键区别是“比特”是非竞争性的,意味着它们可以被一个人消费的同时又不会减少其他人可以获得的数量或质量。对于非竞争商品的一个常见类比是,就像一个人可以点燃一堆火而不减少另一个人获得的火一样,信息可以在不减少原始信息的情况下共享。

在没有法律或技术上刻意排他的情况下,任何人(而不仅仅是生产企业)都可以在不降低初始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接近零的成本复制“比特”。正如夏皮罗和范里安(1998)所言,互联网可以被看作一台“失控的大型复印机”。

然而,在边际成本为零的经济中,非竞争性产品可以让事情朝着有利于生产者、消费者或两者的方向发展。在静态模型中,随着边际成本下降,潜在剩余会上升,因此福利效应取决于最终价格和相关的无谓损失。最终价格和无谓损失取决于法律和技术工具的排他性(1986),这与下文的主题,即追踪行为的能力有关。在本节中,我们强调基础技术使公司和政府能够做出非排他性的选择。这可以让个人充分享受信息产品非竞争性的好处。

4.1 非竞争性的数字产品如何设定有利可图的价格?

数字产品的非竞争性导致了一个问题,即如果生产者选择收费,如何对大量非竞争的零成本产品定价。捆绑销售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以同一价格一起销售。捆绑模型在经济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施蒂格勒(1964)以及亚当斯和耶伦(1976)指出,当消费者的偏好呈负相关时,就能满足采用捆绑销售的价格歧视获取收益的充分条件。有些人可能认为一部动作片值10美元,而一部爱情片值2美元。另一些人可能会把爱情片估价为10美元,而动作片估价为2美元。以12美元的价格捆绑销售,比单独销售动作片和爱情片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企业面临的挑战是识别偏好的这种负相关性,从而确定什么时候进行捆绑销售会增加利润。

巴科斯和布莱恩约弗森(1999,2000)认识到,在一定的假设下,如果有足够多的商品和独立的偏好,识别偏好的负相关性这个挑战是可以克服的。此外,信息产品的非竞争性意味着大量的信息产品可以捆绑在一起,而不会大幅增加成本。因此,对于非竞争性信息产品的经济学,一个简单有用的见解是,将数千种数字产品捆绑在一起有时是最优的。

莱斯利等人(2011)使用一个实证例子来说明巴科斯(1999)的直观认识适用于捆绑销售相对少量的商品。捆绑销售还有战略上的原因,因为它可以减少竞争。当捆绑销售的边际成本为零时,这种战略考虑就变得尤为重要。

尽管已经有广泛的理论研究,但直到最近,此类提供大量捆绑服务的实证案例才出现在文献中,以类似于网飞视频服务和Spotify(声田)、Apple Music(苹果音乐)等音乐服务的订阅服务形式出现。阿吉亚尔和沃德佛格(2018)表明Spotify取代了销售,但也取代了“盗版”,也就是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下载音乐。他们估计,销售量的减少和合法音乐消费的增加基本是相互平衡的,因此Spotify在2013—2015年的收入似乎没有变化。

4.2 提供数字公共品的动机是什么?

信息提供者可以主动选择让其数字化产品不具排他性。私人主体为什么会选择创造公共品,这多少有些令人困惑。开源软件和维基百科是两个非竞争性公共数字产品的突出例子。这两个案例都涉及非排他的审慎决策,并且和上一小节强调的捆绑模型相比,在这两个案例中应用的已有模型略显复杂。

勒纳和梯若尔(2002)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软件开发人员可以自由地分享他们的代码而不需要直接付费。他们强调了开源的两个核心好处,而这两个好处在公共品的标准模型中并不存在。对个人开发人员来说,提供高质量的开源代码是向潜在雇主展示其技能的一种方式。对公司来说,提高开源软件的质量可以让它们高价销售与开源软件互补的其他服务(如硬件或咨询服务)。这些核心利益的基础是代码的非竞争性:通过互联网的数字分发意味着(高质量的)开源贡献可以被广泛采用。随后关于开源经济的文献很大程度上支持了勒纳和梯若尔关于职业关注和互补性的假设。

对于人们为什么会贡献于数字公共品这一难题,维基百科提供了另一种不同的重要案例。张晓泉和朱峰(2011)强调了与读者广度相关的社会效益。在中文维基百科的案例中,他们证实投稿用户会关心读者的数量,当读者的访问因政府的政策而受阻时,他们会减少对维基百科的投稿。阿尔托宁等人(2016)共同证明了一种良性循环,即更多的编辑带来更多的观点,更多的观点又引来更多的编辑。投稿情况可能和投稿者的兴趣有关:维基百科早期明显倾向于民主党,之后逐渐变得更加中立。

纳加拉杰(2016)提出了政府资助数字公共品的可能性。他发现,开放的地图信息导致了采矿活动的大幅增加,特别是对于资源较少的小企业。因此,开放数据使更广泛的参与者获得了成功。

更一般地说,数字技术的非竞争性可以使发展中国家的消费者和工人获得与发达国家的人相同的信息,但条件是必须能上网。在教育方面,克雷默等人(2013)认为,信息技术可以改善发展中国家的教育。他们的论据强调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数字信息,以及基于互联网的公开教材。相应地,阿西莫格鲁等人(2014)强调,数字化教育将导致教育资源更公平地分配。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不限制数字化产品的广泛复制可能会导致福利减少。让非竞争性产品同时具有非排他性的决定会削弱私人生产信息产品的激励,这是我们在讨论版权政策时的一个主题。它还会产生负外部性。例如,阿奎斯蒂和塔克(2014)指出,要求“公开数据”的政府政策可能会导致数据泄露(或隐私泄露),从而影响线下的个人福利。“开放”一词从定义上说,几乎意味着隐私的减少。与此相关的是,阿奎斯蒂和格罗斯(2009)表明,利用在线公共数据可以预测个人的社会安全号码。总的来说,这反映了如下观点:虽然非排他性在理论上可能很有吸引力,但在实践中它可能导致一些数据安全问题,特别是如果在数据安全方面的昂贵投资也是一种公共品的话。

数字技术创造公共品的同时,零边际生产成本也会产生公共垃圾,比如垃圾邮件和网络犯罪。这些问题导致了政策上的回应,比如美国在2003年通过了《反垃圾邮件法案》。数字垃圾邮件的另一个例子是垃圾电话,它的自动化已经被数字技术实现。佩蒂(2000)和范里安等人(2005)评估了联邦政府支持的“阻止来电”名单在防止潜在的侵入性直接销售电话方面的作用,并发现了积极的效果。

也就是说,此类坏事的经济学原理相对简单。相比之下,对于非竞争性数字产品,更具挑战的政策问题是,尽管产品具有非竞争性,政府是否应该通过版权政策进行干预,强制执行排他性。

4.3 数字市场如何影响版权政策?

当互联网在20世纪90年代末首次普及时,音乐(和文本)的版权常常被忽视,因为人们在网上自由发布受版权保护的商品。由于数字信息的非竞争性,一个受版权保护的项目如果发布,可能对数百万人有用,但有可能减少其销售量。与此同时,音乐行业的收入开始下降,这被广泛归咎于互联网带来的变化。

因此,版权的最优执行一直是数字经济学文献关注的焦点。早期的工作集中在免费在线复制带来的收入影响上。那些认为应该允许免费在线复制的人称之为“文件共享”,而那些认为不应允许免费在线复制的人称之为“盗版”。在线免费复制某一媒体的直接影响是该媒体的刊物销售收入下降。但与此同时,如果免费复制品只是充当样品,再让消费者花钱购买喜欢的内容,媒体收入则会增加。现场表演等补充性产品的收入也会增加。最后,如果免费复制仅限于具有网络效应并且处于市场发展期的产品,收入可能会增加。从经验上看,虽然少数研究发现了积极的影响,但大多数研究发现,免费在线复制减少了音乐、视频以及书籍的销售收入。这对应于非数字化的历史文献关于管理数字技术的政策与早期政策之间有连续性的观点。

版权如何影响新作品的创作?这是一个更困难的研究问题,因为它需要尝试着度量没有版权法这一反事实情形下的产品数量和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沃德福格尔(2012a)利用了音乐质量的两个衡量指标:历史上的“最佳专辑”列表和随时间的使用信息。在这两个指标上,他都证明了音乐质量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下降,直到1999年免费在线复制出现后才停止。为什么在收入下降的情况下质量却上升了?他认为,在收入下降的同时,音乐制作和发行成本也在下降。数字化不仅影响了供给方,也影响了需求方,因此质量提高了。电影和书籍的结果也差不多。这与经济史文献形成对比,后者认为仅版权就可以提高创造性产出的质量。

除了影响创新的激励机制外,版权保护面临的数字化挑战可能会影响基于先前工作的激励机制。威廉姆斯(2013)在不同的知识产权背景下论证了这一点,并指出知识产权保护限制了基因测序中的后续创新。希尔德(2009)表明,电影中使用的有版权音乐少于无版权音乐。纳加拉杰(2018)指出,旧体育杂志的版权保护降低了几十年后维基百科页面的质量。这种现象并不只出现在数字环境中。比亚西和莫泽(2018)指出,二战期间德国书籍的版权被取消,导致美国科学产出大幅增加,这是通过数学博士数量和引用德国书籍的专利来衡量的。

复制成本的改变给版权政策带来的另一个挑战是其他企业更容易复制数字内容并试图将其聚合起来。这种做法在新闻媒体中尤其普遍,并推动政策制定者采取行动,保护生产新闻内容的报纸的利益。然而,总体而言,经济学中评估这些聚合效果的研究工作都强调这样的聚合促进了更多的探索,而不一定是对新闻内容的同类相食。

总的来说,版权法在数字市场中更为重要,因为商品可以零成本复制。更严格的版权执法似乎增加了版权所有者的收入,增强了潜在版权所有者的创新激励,但削弱了其他人基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创作的激励。然而,文献也表明,尽管复制很容易,数字化并没有扼杀创意产业,因为生产和分销成本已经下降,而且促进版权执行的相关技术也已经跟了上来。

05降低交通运输成本

由于复制是无成本的,所以在互联网上传输以“比特”形式存储的信息时,其成本接近于零。换句话说,数字产品的分销成本接近于零,而远距离和近距离通信的成本差异也接近于零。

此外,数字采购技术还降低了运输成本。尤其是当线下购买昂贵或困难时,消费者会在网上购买实物商品。此外,波齐(2013)表明,消费者还通过网上购物消除从商店携带物品的运输成本。通过这种方式,互联网促进了商品的仓储,允许人们在有折扣时大量购买,因为送货上门意味着不需要携带大量购买的物品。

因此,对于信息、数字商品和实物商品来说,在线购买的运输成本较低。

5.1 如果运输成本接近于零,距离还重要吗?

低的信息运输成本意味着数字产品的分销成本接近于零,远距离和近距离通信的成本差异接近于零。

大众媒体已经探讨了低运输成本的潜在影响。凯恩克劳斯(1997)认为,信息传输成本的下降将导致“距离的消亡”。孤立的个人和公司将能够参与全球经济。农村消费者将得到和其他人一样的数字产品和服务,并因此受益。知识将在全球范围内扩散。托马斯·弗里德曼(2005)也提出了类似的主题,预言“世界是平的”,任何地方的企业都可以接入全球供应链并进行生产;与印度相比,留在美国并不会带来有意义的优势。凯恩克劳斯和托马斯·弗里德曼都认为一种全球性文化正在到来,在这样的文化中,世界各地的每个人都将消费同样的信息,这一观点源于麦克卢汉(1964)。克鲁格曼(1979)的贸易模型暗示了如下观点:当运输成本接近于零时,各国消费相同的商品。罗森布拉特和莫比乌斯(2004)在不同的情境下使用网络合作模型,将这些观点正式化,在这种模型中,远距离合作增加了,但合作者在其他方面(比如研究领域)的相似性也在上升。

一个不像“距离消失了吗?”那么极端的问题是“距离比过去更重要还是更不重要了?”。这个问题最明确的答案来自列恩德尔等人(2016)。他们比较了易贝上的跨境销售和国际贸易数据,证明了尽管距离可以预测线上和线下的贸易流,但在易贝上,距离的影响要小得多。

数字经济学文献强调了哪些因素影响了距离的重要程度。正如莱姆利(2003)指出的,“没有人‘处在’赛博空间中”。因此,线下选项很重要。有学者(1998)使用环形城市模型(1979)研究了线下选择的重要性,该模型设定所有地点使用直接零售商的成本为常数,但使用位于环形区域的商店的成本取决于运输成本。该模型表明,对于远离线下零售商的那些人来说,直接(在线)零售商带来的利益将是最大的。福曼等人(2008)提供了证据来支持这一模型,证明当沃尔玛或巴诺书店开放其线下书店时,人们不再从亚马逊上购买图书。其他一些研究也证明了线下零售如何影响线上购物。相关模型研究了对线下商店的忠诚度如何影响线上价格敏感型消费者。布莱恩约弗森等人(2009)的实证研究表明,一家女装零售商的线上销售额要低于许多线下女装店的销售额。这种效应是由更受欢迎的产品驱动的,而这些产品可能在一个典型的线下商店中出售。蔡灿明和贝尔(2011)的研究表明,小众纸尿裤品牌的在线销售额比线下销售额(不太可能获得的地方)更高。古尔斯比等人(2001)也证明了个人计算机的线上和线下销售之间的替代性。根茨科(2007)论证了华盛顿特区线上和线下新闻之间的替代性。希曼斯和朱峰(2014)、戈德法布和塔克(2011a)论证了线上和线下广告之间的替代性。格特纳和斯蒂尔曼(2001)展示了渠道冲突如何与纵向整合相互作用,并说明纵向整合的服装零售商会率先上线。在有关线上线下竞争的文献综述中,利伯尔和斯文森(2012)提供了一些额外的证据,说明线下选择会影响线上购买。同样,在数字媒体环境中,有证据表明,线上媒体消费正在取代线下媒体消费。

除了线下的选择之外,偏好在空间上的相关性也影响距离作用的持久性。布鲁姆和戈德法布(2006)研究了大约2600名美国互联网用户的国际上网行为,证明了上网行为与贸易文献中公认的经验发现相一致,即双边贸易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换句话说,即使一种零运费(上网)的产品,人们也更倾向于访问附近国家的网站而不是来自遥远国家的网站。距离和上网之间的关系在偏好依赖型产品中要高得多(而在非偏好依赖型产品中则统计上不显著)。距离很重要,因为它是偏好相似性的代理变量。阿拉维拉斯和马腾斯(2015)利用许多国家丰富的用户上网数据,再现这一重要结论。西奈和沃德福格尔(2004)还表明,人口密集的地区会产生更多的内容,而且由于偏好在空间上是相关的,所以人们更倾向于消费当地的媒体而不是远在外地的媒体,同时人口密集地区的人们更倾向于上网。偏好的地理特性也反映在数字产品的消费上,比如音乐和内容。威廉姆斯等人(2018)证明,如果考虑偏好的空间相关性,因线上产品多样化而增加的消费者剩余估计值将减少30%。

除了线下选择和偏好的空间相关性,另一个解释距离持续发挥作用的因素是社交网络的存在。许多在线行为是社会性的,而社交网络是高度本地化的(2003)。因此,虽然零信息运输成本意味着你可以用同样的价格与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通信,但大多数人的绝大多数电子邮件不是来自同住一室的人,就是来自在同一栋楼里工作的人。加斯帕尔和格莱泽(1998)推测,由于社交网络的空间相关性,互联网可能是城市的补充。对于经常交流的人来说,更有效的交流尤其重要。换句话说,尽管远距离通信的相对成本下降得更多,但本地通信的整体重要性可能意味着城市受益最多。

阿格拉瓦尔和戈德法布(2008)提供的一些证据支持了这一假设。他们的研究表明,随着新大学连接上一个20世纪80年代的类互联网网络,它们与已联网大学的合作率就会提高。合作率变化最大的是位于同一地区、处于不同等级的大学。该论文强调了同一城市的研究人员可能拥有的本地社交网络。阿格拉瓦尔、卡塔利尼和戈德法布(2015)对在线音乐“众筹”的研究进一步证明了当地社交网络的重要性,他们发现音乐家的早期资金往往来自他们在加入众筹平台之前就认识的当地支持者。当一个音乐家在网站上崭露头角时,之后的资金通常来自外地的陌生人。

最后,如果缺少下文讨论的验证方面的改进,信任更倾向于是本地化的。霍尔塔苏奇等人(2009)表明,在易贝和巴西的电子商务平台“自由市场”上,同城市的销售额明显偏高,可能是因为一些产品能被观察到并亲自交付。此外,福曼等人(2009)的研究表明,美国人会听从邻里的线上产品推荐。

5.2 受地理边界限制的政策能影响数字化的行为吗?

早期的研究担心互联网会破坏地方规制和国家主权。某些研究得出的结论与这一观点一致:线上和线下税率差异最高的地方,线上销售额更高。当地方规制禁止线下广告时,类似的线上广告会更昂贵,也更有效。这种替代关系表明,在反垄断的背景下,线上和线下市场应该一起考虑。

与此同时,规制可能意味着用户对不同地区互联网的体验会有所不同。在极端情况下,规制可能会禁止某些内容,使得不同地方的用户使用互联网的体验不同。张晓泉和朱峰(2011)研究了2005年10月维基百科在中国被封禁对境外用户的投稿动力有何影响。因此,一个关键的在线网站在某些地方是可用的,但在另一些地方则不可用。更普遍的是,一些国家定期屏蔽某些网站,从而改变了各地互联网的性质。

规制还可以改变用户在不同地方能找到的可用信息。版权政策会改变各地媒体的可得性和消费。隐私政策导致了不同的广告策略和不同网站的成功。商标政策导致不同的搜寻体验。

因此,在有规制的背景下,如果规制没有触及线上领域,线上信息的零运输成本就可带来更多的收益。然而,当管制真正触及线上领域时,各地互联网的性质可能会受到重大影响。

06降低追踪成本

前三种成本的下降与搜寻、复制和距离有关,在早期数字经济学文献中得到了很好的讨论。然而,下文讨论的后续两类成本,即追踪成本和验证成本降低的重要性直到最近10年才变得清晰起来。

数字活动很容易记录和存储。事实上,许多web服务器可以自动存储信息,企业不得不做出放弃数据的慎重决策。追踪成本的降低使个性化和O2O(线上到线下)市场的创建成为可能,导致人们重新关注与不对称信息和差异化产品相关的既有经济学模型,如价格歧视、拍卖和广告模型。

6.1 较低的追踪成本是否会催生新的价格歧视?

利用数字技术追踪个人的能力使个性化市场成为可能。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互联网的商业化,一些经济学家认识到了数字化使价格歧视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级价格歧视似乎也不仅仅存在于理论之中。

数字市场的理论文献中,一种受到极大关注的价格歧视形式是行为价格歧视。这类文献强调,收集数字信息的低成本使企业更容易基于个人过去的行为实施价格歧视。该研究建立在大量的价格歧视文献的基础上,并没有特别强调数字市场。大体上,这些研究探讨了垄断企业和竞争企业(识别原有客户的成本和收益。弗登伯格和比利亚斯-博阿斯(2012)对文献进行了总结,认为在垄断条件下,企业从额外信息中获益,但在竞争条件下,信息可能会增加竞争的强度。此外,信息对垄断的好处可能导致消费者策略性地隐瞒信息。换言之,消费者变得对隐私更加敏感。相反,限制信息流动的规则损害了公司的价格歧视能力,因此可能会让一些消费者不愿意以公司提供的价格购买。

数字经济学文献关注的另一种价格歧视形式是多版本化。巴尔加瓦和乔杜里(2008)提供了可变成本为零时的多版本化模型。费伊和谢劲红(2008)探索了基于概率销售的多版本化。例如,航空公司和酒店在Priceline.com上提供其产品的低价版本,在这种版本中,买家对购买的具体产品是不确定的。

尽管关于个性化定价的潜力已经有丰富的理论探讨,但对数字价格歧视的实证支持有限。例如,多版本化是三级价格歧视的一种基本形式,它的出现早于数字市场。阿妮塔·拉奥(2015)为数字产品多版本化的价值提供了实验支持,证明了线上限时“租赁”可以划分高价值和低价值消费者,从而增加利润。尽管这种最直接的价格歧视形式很容易实现,但席勒和沃德福格尔(2011)认为,数字化企业可能不会像理论上最优的那样实行多版本化,或者实行更普遍的价格歧视。他们尤其对数字音乐市场中惊人的统一定价程度感到困惑。他们认为,音乐的统一定价似乎会导致企业利润低于最佳水平,但他们对这一难题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虽然已经有证据表明网络媒体广泛的多版本化,但是关于数字价格歧视的理论文献似乎领先于实证研究和企业实践。虽然有证据表明高等教育市场中存在一级价格歧视,但我们发现,唯一的线上高等教育研究的例子是杜布和米斯拉(2017)的研究,他们根据线上高等教育的大量特征,证明了在线高等教育服务针对不同客户制定多种价格的可行性和盈利能力。

6.2 为什么学术重心从个性化定价转向个性化广告?

考虑到理论文献对行为价格歧视的易行性和适用性以及在线商品个性化定价可能的强调,也许令人惊讶的是,对于其中的许多商品,消费者面对的价格为零。因此,实现低在线追踪成本的最显著效果或许不是使用个性化的档案向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价格,而是向不同消费者展示更合适、更相关、更有利可图的广告。

这些观点以不同形式出现在许多关于双边市场的理论文献中(,它们强调数字化的环境。贝伊和摩根(2001)论证了信息中介会给消费者提供低价格,同时向广告客户收取足够高的价格以致一些人会选择不参与这一双边市场。安德森和德帕尔马(2009)以及苏珊·阿西等人(2018)都认为消费者的注意力是稀缺的,并探讨了广告商对这种注意力的竞争。苏珊·阿西等人(2018)强调,如果广告商想要给线下客户发送信息,他们需要利用基于媒体人口统计数据的嘈杂信号。相比之下,运用线上定位技术,广告商可以锁定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在媒体渠道多样化和消费者多归属的情况下,均衡结果是,尽管线上广告实际上对广告主更有用,但线上广告的价格可以比线下广告的价格低得多。然而,根茨科(2014)质疑了这一预测,他认为线上注意力的价格并不比线下低。

也许正是由于这些力量,从收入、利润和用户来看都是最大的许多线上公司均靠广告支撑。低成本追踪意味着线上广告与线下广告的区别在于前者更有针对性。那些探索线上和线下广告竞争的模型强调了这一差异。苏珊·阿西等人(2018)以及莱文和米尔格罗姆(2010)使用了非常不同的模型证明更好的定向投放可能对线上媒体没有帮助。苏珊·阿西等人(2018)表明,改进追踪可以增加媒体之间的竞争。莱文和米尔格罗姆(2010)则表明,过多的定向投放会导致各广告商对垄断媒体公司出售的用户注意力的竞争不够充分。

这种更好的定向投放导致了测度广告效果的文献日益丰富。因为广告信息是以“比特”的形式(而不是通过广告牌和报纸传播)发送给个人的,所以比较容易识别哪些消费者看到了广告,让消费者随机看到哪些广告,甚至可以通过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追踪这些消费者。直到最近,这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很少有研究能够提供可信的经验指标,用于衡量广告效果。由于追踪成本低,在线田野实验相对容易展开,而大规模的田野实验已成为最近文献研究的焦点。

线上广告效果的研究主要由那些与行业合作的研究型经济学家推动。例如,刘易斯和莱利(2014)对160万雅虎客户进行了田野实验,将线上广告与线下百货公司销售联系起来。他们发现线上广告增加了百货公司的线下销售。布莱克等人(2017)表明,搜索引擎广告是谷歌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很多情况下,这类广告不起作用。特别是,他们在易贝上开展了一个大型田野实验,证明消费者无论如何都会经常点击“有机”链接,然后浏览广告商的页面。他们认为很多搜索引擎广告是一种浪费。西莫诺夫等人(2018)使用来自微软必应搜索引擎的数据表明,易贝的搜索结果可能是由易贝作为一个特别知名品牌的实力驱动的。不太知名的广告商似乎可以从搜索广告中获益。

虽然目前度量广告效果的方法比以前的方法要好得多,但仍存在重大挑战。即使有详细的数据,相关性研究通常也不能准确地度量广告效果,因为广告对销售影响的“信号噪声比”很低。此外,即使有实验,广告效果相对于购买行为的差异也是微妙的,因此研究需要有很强的说服力。

大量文献也强调定向投放作为线上广告的一个独特而又重要的特征是有其作用的。戈德法布和塔克(2011c)表明,定向投放的横幅广告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它不占据屏幕太多的空间。由于定向投放对普通横幅广告的影响最大,所以它的效果关键在于如何提升其他类型广告的效果。兰布雷希特和塔克(2013)证明了其他类型的线上定向广告投放的有效性。

如上所述,线上媒体将稀缺的消费者注意力卖给广告商,以此支撑其业务。新技术的出现使消费者可以屏蔽网络广告。这样的广告拦截可能会减少线上媒体的广告收入,而且可能会增加那些没有广告拦截软件的用户看到的广告数量。在检验这些想法时,席勒、沃德福格尔和莱恩(2018)使用了广告拦截和上网数据,表明广告拦截器的广泛使用可能会降低由广告支持的互联网网站的质量。

6.3 为什么线上商品和服务经常以拍卖的方式出售?

在线广告的兴起以及个人层面的追踪技术已经产生了一个难以解决的定价问题:企业如何为成千上万的广告制定价格?这些广告的定价可能在数百万甚至数十亿的客户中都是不同的。正如经济学家早就认识到的那样,拍卖是发现价格的一个特别有用的工具。因此,数字市场通常使用拍卖来确定广告价格。拍卖也被用来给其他一些商品定价。

20世纪90年代,雅虎搜索页面的广告是按照一个标准费率定价的。Goto.com洞察到拍卖可以利用“广告的价值取决于搜索词”,这一洞见催生了广告中的新型价格歧视。广告价格可以根据搜索词而不是搜索页面来确定。谷歌和必应的广告拍卖就是基于这个观点。现在已有大量文献研究这种情形下的拍卖形式。如今,广告拍卖,尤其是展示广告拍卖,通常会考虑在线追踪技术提供的额外信息,比如过去访问过的网站和浏览过的产品。

与追踪成本不太相关的线上拍卖也被用于商品的价格发现,最明显的是在易贝上。奥肯费尔斯等人(2006)提供了拍卖文献的早期回顾。他们强调,在数字环境中,举行和参与拍卖的交易成本较低。此外,许多数字商品并没有标准化,因为买家的估价会随时间和地点变化,因此拍卖的价格发现功能特别有用。范里安(2010)也提出了这样的想法,他描述了与去中心化的价格发现以及在此基础上更加精准地实施价格歧视有关的计算机中介交易的好处。虽然线上商品拍卖(而不是广告)仍然存在,但埃纳夫等人(2017)表明,随着线上市场的成熟,商品拍卖正在减少。拍卖在经济理论中的突出作用意味着,一类独立的文献用数字环境做背景来检验早已建立的理论。由勒金-赖利(1999)率先开展的这项研究并不是针对数字市场本身的,而是用数字化背景启发更广泛的理论研究。

6.4 数字市场如何影响隐私政策?

最近的一篇评论强调,低追踪成本已经让人们对隐私经济学重新产生了兴趣。

一般来说,无论是关于线上还是线下隐私的经济学文献都在努力解决如何根据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对待隐私问题。经济学家是否应该将隐私视为一种中间产品,其价值仅仅在于以它为中介能够成就另一种产品;或者视为一种最终产品,一种就其自身而言值得拥有和珍视的物品?许多政策的制定都基于隐私是一种最终产品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人侵犯或收集个人隐私信息的厌恶,可以作为个人效用的有效驱动因素。然而,受上文讨论的个性化定价的启发,许多理论文献在分析隐私时,把它看作一种中间产品。

隐私规制会影响经济结果的性质和分布。埃德尔曼等人(2009)强调,用线上客户数据补贴零价商品和广告效果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戈德法布和塔克(2011d)指出,欧洲限制在线追踪的隐私监管导致了欧洲在线广告效果的大幅下降。约翰逊(2014)估计了隐私政策对在线展示广告行业的财务影响,认为选择加入政策或禁止追踪将大幅减少福利,而选择退出政策的影响很小。约翰逊的论文对于理解隐私监管对出版商(而非广告商)的影响非常有用。

金和韦格曼(2015)表明,在金融危机期间,金融信息共享的监管增加了贷款违约。米勒和塔克(2009,2011)指出,美国医疗隐私规制减少了医院对电子病历(EMRs)的使用,导致了更糟糕的健康结果。关于更加积极地支持隐私方面,塔克(2014)表明,企业实施的隐私控制如果旨在鼓励消费者的隐私控制观念,那就可以提高在线广告的效果。塔克(2012b)比较了这一结果与认为解决消费者隐私问题可能会带来好处的研究,拓展了旨在说明有关隐私控制的观念通常会如何影响隐私问题的研究。

总的来说,精确的隐私保护对创新的方向有很大的影响:是否保护隐私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二元选择。米勒和塔克(2018)的研究强调了这一点,该研究表明,不同类型的隐私保护对个性化医疗技术的采用有非常不同的影响:给予消费者信息披露控制权的规制提高了个性化技术的采用,但强制消费者同意的规制减少了个性化技术的采用。

隐私规制给追踪信息流带来了成本。这些成本对福利的影响可能并不明确。

首先,隐私监管可能会对行业结构产生连锁反应。坎贝尔、戈德法布和塔克(2015)表明,因为隐私法规通常要求公司说服消费者同意,这反过来将成本强加给了消费者,小企业和新企业受到的影响会更大,因为隐私规制使它们更难获得准许。

其次,由于隐私悖论,即消费者宣称对隐私有偏好,但随后采取的行动却与这种声明的偏好不一致,隐私政策对福利的影响也难以评估。阿西等人(2017)提供了一些证据,说明微小的激励、分散的信息和微小的导航成本会导致声明的隐私偏好和实际行为之间有多大程度的差距。此外,评估隐私的价值是复杂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同一个人的隐私偏好会随时间变化。

再次,可以理解的是,很多关于隐私经济学的工作都集中在与产业组织有关的问题上,数字技术和隐私对国家安全经济学也有影响。除了提高企业追踪消费者的能力之外,数字技术还使打击犯罪的政府机构能够追踪广大人口。马修斯和塔克(Marthews and Tucker,2014)表明,消费者对政府数据使用的意识不断增强,导致消费者在与企业互动时采取了更多保护隐私的行为。

07验证成本的降低

追踪成本的下降也减少了身份和声誉验证的成本。早期的经济学文献并未预料到这一点,因为有关互联网的最早报道表明,互联网将成为匿名工具,“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此外,除了追踪成本下降之外,数字技术也使身份验证变得更容易,而且创造了数字声誉。

在缺乏数字技术的情况下,企业一直以建立品牌声誉的方式提供有关质量的可靠信息。然而,数字市场涉及成千上万的小企业。此外,这些小企业可能对潜在客户并不熟悉。埃纳夫等人(2017)估计,88%的线上签证交易都由一个商家经手,而客户不会线下走访这个商家,因此需要有品牌声誉之外的其他机制。关于验证成本的文献建立在有关声誉的经济学模型之上,旨在研究当质量和可信度的信息不对称时,之前的买家和卖家得到的经验何时能够使市场交换成为可能。这种对声誉模型的强调使验证成本的文献有别于强调价格歧视、广告定位和其他形式的个性化追踪成本的文献。

7.1 在线声誉系统如何促进信任?

最常见的声誉机制是在线评价系统,将过去的买家和卖家的评价发布给未来的市场参与者。在文献中,最受关注的市场是易贝。如上所述,易贝受到经济学家如此关注的一个原因是,它为检验拍卖理论提供了一个有用的环境。另一个原因与声誉机制有关。易贝认识到了让人们从不会面对面的陌生人那里购买产品面临着各种挑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建立了一个评价系统,并不断调整和改进。这一评价系统的有效性和发展一直是数百篇经济学和管理学论文的主题。例如,有学者展示了评价系统如何在没有重复交流的情况下使信任成为可能。许多论文通过实证研究证明,评价较高的卖家拥有更高的价格和更高的收入。卡布拉和霍尔塔苏奇(2010)展示了正反馈和负反馈之间的差异,强调了评价系统如何在市场中发挥约束作用,使低评价的卖家退出易贝平台。

因此,声誉文献最初强调的是平台如何在远程交易中建立信任。德拉卢卡斯(2003)早就认识到,反馈机制的应用并不局限于在线交流。相反,他认为,这种机制将使各种各样的线上和线下市场活动得以进行。只要偏离的激励不太强,评价系统就可以在各种环境中提供可信的质量信号。

评价系统的一个关键应用是提供产品质量信息。评价并不会增加关于某个卖家的信息,相反,它会让消费者了解一个平台中最好的产品。提供这样的信息可能符合平台的利益,从而引导消费者购买质量最高的产品。通过比较亚马逊和巴诺书店的评论变化,有学者证明了正面评价会带来更高的销售额。

最近,文献集中在线上工具如何降低线下验证成本。卢卡(2011)展示了Yelp上的在线餐厅评论如何影响餐馆需求,尤其是独立餐馆的需求。总体而言,他的研究结果表明,Yelp导致了连锁餐馆相对于独立餐馆的份额下降。霍伦贝克(2018)针对宾馆的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结果。

利用网络声誉机制更容易建立网络声誉,但以消费者投诉的形式破坏这种声誉的机制也变得更容易了。过去,投诉都是通过信件登记的,然后再打电话到呼叫中心。社交媒体能让投诉迅速传播到企业和更广泛的受众。甘斯等人(2016)使用来自推特的数据,研究了赫希曼(1970)首次提出的关于市场力量和消费者发言权之间关系的想法。他们指出,在航空公司航班占比较高的地区,消费者更有可能通过推特表达他们的不满。相应地,航空公司更有可能对这些市场的消费者做出回应。塔克及其合作者展示了数字技术的一些积极作用,因为使用移动应用程序接收投诉实际上有利于教育程度较低的消费者,在投诉处理中这些人更容易遭受歧视。

改进后的个人在线验证程序的一个好处是,支付变得更安全、更容易。有学者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展示了在坦桑尼亚使用移动设备进行数字身份验证的力量。他们的研究表明,这种数字身份验证使移动支付网络能够将钱转移到其他人身上,但同样重要的是,它还能进行短距离的资金转移。人们似乎会在下班后存钱,步行回家,然后在家里取钱。该系统使存款和取款变得容易,从而降低了被抢劫的风险。以DNA数据库的形式进行的数字验证也被证明可以减少犯罪。

随着技术的改进,验证可能会继续变得更加容易。研究人员推测,区块链是一种有望进一步降低验证成本的技术。区块链是一种结合了博弈论的洞见和密码学的技术,使得距离遥远而又互不信任的双方之间的价值交换不再需要中介。如果将交易属性或有关行为人的信息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上,就可以低成本地验证它们。这意味着对定义网络如何达成协议的底层代码和规则的信任可以取代对中介的信任。目前,关于区块链技术的文献大多集中在该技术的具体应用上,如加密货币。然而,如果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卡塔利尼和甘斯(2016)强调的承诺,那么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几年看到各种不同文献在不同的实证研究框架下,将研究重点放在低成本验证的后果以及与之相关的中介角色变化上。

7.2 政策在缓解声誉系统失灵方面是否有作用?

考虑到声誉系统在创造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经济学文献关注质疑声誉系统何时会失灵或许就不足为奇了。通常情况下,失灵与不能够完备地验证在线评价者有关。失灵的一种类型与选择偏差有关:不是所有消费者都提供评价。诺斯科和塔德雷斯(2015)展示了这种选择偏差的证据:有糟糕购买经验的买家不会给卖家打分。相反,他们会在未来停止购买该平台上的任何卖家的商品。因此,卖方的低劣服务造成了负外部性。声誉系统的失灵伤害的是平台,而不是单个卖家。另一种类型的失灵与企业或其竞争对手直接操纵评级有关。迈茨林等人(2016)展示了操纵评价的证据:企业似乎给自己高评价,而给竞争对手低评价。这种操纵评价的证据表明,仅靠评价系统是不够的。

数字经济学文献在较早的时候就认识到了评价系统存在的问题。以收集棒球卡的市场为例,当买家和卖家在同一个地方面对面交易时,买家可以在商店里检查卡的质量。他们可以查看是否有裂口、褶皱或边缘磨损。而在网上,质量很难评估。有学者提供了这些市场欺诈的证据。他们表明,在线声誉系统在许多方面是不够的。在另一篇论文(Jin and Kato,2007)中,他们展示了专业评价行业如何帮助解决线上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斯坦顿和托马斯(2016)通过考察线上劳动力市场上的员工和企业行为,证明了线上中介在提供平台评价之外的信息方面也有其价值。他们表明,与机构的合作可以使新员工获益。

各平台还致力于改善其声誉系统。弗拉德金等人(2017)记录了爱彼迎针对这一目标所做的两个实验:提供货币激励以提交审查,以及实施同步审查过程以减少策略性互惠。回翔等人(2016)以易贝为例,说明了平台会受益于声誉系统和驱逐行为不当者的规章制度。

在上述每一个案例中,都是私营部门缓解了声誉系统的失灵。就政策的作用而言,它一直在执行合同和防止欺诈方面发挥作用。在这一点上,文献没有指出关于声誉系统失灵的具体的数字化政策。

与验证有关的政策的一个方面是商标等知识产权类型的工具。商标允许消费者验证一个品牌是不是真的。塔克及其合作者(2014)指出,在线上,消费者使用商标进行主动搜索。因此,商标有两个用途:验证身份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搜索路径。商标政策需要足够窄,以使得与商标相关的搜索更便利,但也要足够宽,以确保这种搜索不会对品牌识别造成困扰。

7.3 数字市场如何影响反歧视政策?

由验证方面的变化推动的第二个政策问题与歧视相关。如果人们在互联网上真的是匿名的,那就不会有直接的歧视。然而,在数字环境中,验证成本的下降和识别个人及其特征的能力使得歧视成为可能(而且潜在成本低)。

因此,政策制定者的问题在于,网络环境中是否有某些独特之处,需要在现有的反歧视法之外实施更多的规制。对此展开热议的一个领域是使用算法解析数据以及资源配置和决策制定的自动化。兰布雷希特和塔克对此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算法可能会导致明显的歧视性结果。他们特别指出,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的广告通过在线算法更多地投放给男性,因为向男性投放的广告总体上比向女性投放的广告更便宜,所以那些对性别不敏感的广告商最终会更频繁地向男性投放广告。

大体上,一方面虽然追踪更容易了,但另一方面这种追踪可能会关注那些在法律和道德上争议较小的方面,比如偏好而不是种族。如果数字交易意味着性别和种族信息不被披露,那么歧视可能会减少。莫顿等人(2003)表明,线上购车减少了基于性别和种族的价格歧视。库伦和帕扎德赫森(2017)表明,在线平台上工资隐私的减少降低了员工之间的工资差异(尽管它也降低了平均工资)。

另一方面,如果性别、种族或其他敏感信息被泄露,在没有其他信息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很高的歧视。例如,艾尔斯等人(2015)表明,当黑手展示物品时卖家得到的价格比白手展示物品时要低。另有学者展示了一项田野实验的结果,该实验研究了雇主如何使用社交网络上的信息筛选出合适的员工。他们发现,相当多的人出于潜在的歧视目的使用社交网站。在其他各种网络环境中也可以发现类似的结果。

无论线上还是线下,歧视都很普遍。有待解决的问题是,歧视在线上还是在线下更普遍;旨在减少线上歧视的具体政策是否会减少总体上的歧视,还是仅仅将歧视推入另一种情形。

08数字化对各经济主体的影响

随着人们花费在数字媒体和线上购物的时间越来越多,随着企业和政府越来越多地使用数字技术,这就提出了一个更一般的问题:以“比特”而非原子形式存储的信息会如何影响福利?搜寻、复制、运输、追踪和验证成本的下降对经济有影响吗?

文献大体上从四个不同的方面处理上述问题:国家层面的影响、区域层面的影响、企业层面的影响和消费者层面的影响。

8.1 国家层面的影响

与互联网技术相关的宏观经济生产率文献源于索洛(1987)的主张:“你可以在任何别的地方看到计算机时代,但在生产率统计中看不到。”这个“生产率悖论”持续了很多年。大量增长核算的文献已经出现,以探讨这一难题并衡量数字技术对经济的总体影响。虽然我们认为这些文献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但乔根森等人(2008)对此进行了总结,并认为1995年后的生产率大幅上升主要是由数字技术的投资和使用驱动的。

不过,衡量生产率变化还是很困难的。霍尔蒂万格和贾明(2000)提出了在衡量数字经济的影响时可以预见的几个挑战:服务业产出、数字技术支出数据、价格平减指数等。一个关键的挑战与无形资本有关,人们发现无形资本影响了美国和英国的生产率衡量。索洛韦伊奇克(2010)接受了这一测量方面的挑战,并识别了与书籍、电影、音乐和电视相关的约650亿美元的无形资本。

关于国家层面影响的另一项研究工作考察了数字通信如何影响数字和实物商品的贸易流动。弗洛恩德和温霍尔德(2004)提供了暗示性的证据,表明互联网增加了实物商品的贸易,因为它降低了国际交流的成本。电子邮件通信的非共时性可能对降低跨多个时区的通信成本特别重要。然而,戈麦兹-埃雷拉等人(2014)认为,这种增长可能会更多地惠及英语国家。前文强调的几篇论文表明,互联网促进了数字服务贸易,这可能导致某些工作的外包。然而,距离的重要性是否比互联网普及之前有所降低,对此仍有争议,我们从文献中了解到,那些关注互联网直接影响的论文发现,距离在贸易中的作用有所减弱,而其他论文则指出了另一些相反方向的较弱力量。格罗德尼申科和塔拉韦拉(2017)表明,汇率在网上传递更快,这与便捷的国际交流对贸易的影响是一致的。

8.2 区域层面的影响

另一个问题是互联网在多大程度上导致了国家内部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特别是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加斯帕尔和格莱泽(1998)指出,数字通信可以是城市的替代或补充。总体而言,文献表明,数字技术和数据的最大受益者是大型城市地区。线上媒体的主要早期受益者是城市地区,因为质量最高的内容是在城市地区创作的。萨维奇和沃尔德曼(2009)发现,这可能是城市居民更愿意为宽带付费的原因之一。埃肯格林等人(2016)表明,外汇市场上有效的电子通信导致了离岸货币交易的增加,以及由此导致的伦敦和少数其他主要金融中心货币市场的集聚。福曼、戈德法布和格林斯坦(2012)表明,富裕城市是商业互联网的主要受益者。

城市从商业互联网受益的机制取决于集聚效应,特别是当地劳动力市场中熟练工人的集聚效应。福曼、戈德法布和格林斯坦(2005,2008)表明,在城市和大公司中,商业事务采用互联网的比例更高,但是位于城市带来的优势或大公司的优势之间是相互替代的。这表明了集聚效应的重要性。德拉诺夫等人(2014)针对医院的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结果。

与上述研究相比,有一些证据表明,采用互联网对孤立的个人和农村地区有一些好处。奥托(2001)以及加斯帕尔和格莱泽(1998)推测,互联网可能会减少对任务专属的工作空间的需求,从而提高“远程办公”的流行度,并减少对工作地点离家近的需求。柯尔科(2012)表明,宽带在就业方面更多地惠及了低密度地区的人们,尽管总体影响很小。此外,尽管上文引用的西奈和沃德福格尔(2004)的主要研究结果是城市地区拥有更高质量的互联网内容,但他们也表明,孤立的个人更倾向于消费更多的互联网新闻。例如,在白人社区的黑人会消费更多的网络新闻。最后,福曼、戈德法布和格林斯坦(2005)指出,基础互联网技术(可能更多地)使农村和偏远城市受益。

总的来说,有两股力量在发挥作用。集聚效应意味着城市获得了更多的好处。但低成本通信也可以使地理上隔绝的人受益。在任何特定情况下,整体结果取决于这些力量之间的平衡。一般来说,技术使用越困难,集聚效应占主导地位的可能性就越大。

8.3 企业层面的影响

如上所述,增长核算文献表明,数字技术投资与国家层面的生产率提高之间存在着令人信服的联系;然而,在宏观层面的测量中,因果推论是困难的。有大量且不断增长的文献记录了从数字技术的采用到企业层面生产率提高的直接联系。通过使用微观数据和各种计量经济学技术解决与选择、遗漏的变量偏差和同时性相关的问题,本文发现,数字技术的采用确实提高了生产率。然而,事情并不像乍看起来那么简单。只有部分企业的生产率得到了提高。各种因素增强或减弱了数字技术和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包括组织变革、技能、地理、监管、企业规模和年龄,以及潜在的溢出和/或网络外部性。

布莱恩约弗森等人(2010)的综述得出了一个结论,即信息通信技术的采用提高了企业绩效。这一结论受到了大量论文和各种背景的影响。当信息通信技术投资在模型中作为滞后变量时,信息通信技术和生产率之间的相关性甚至更强。

还有关于信息通信技术对生产率影响的具体案例研究。贝克和哈伯德(2004)表明,信息通信技术提高了卡车运输的生产率。有学者表明制造业的生产率有所提高。阿格拉瓦尔和戈德法布(2008)表明,BITNET(一种连接世界教育单位的计算机网络)提高了中等水平大学的学术生产力。在卫生保健方面,阿西和斯特恩(2002)表明,信息通信技术以“E911”的形式改善了应急反应;米勒和塔克等人(2011)表明,电子病历改善了患者的预后;德拉诺夫等人(2014)表明,电子病历在具备互补技能的情况下降低了医院成本,但在其他情况下则不然;另有学者表明,电子病历提高了医院的生产率。

布鲁姆等人(2012)使用了一个关于信息通信技术和生产率的大型跨国企业层面的面板数据库。他们的数据库包括13个欧盟国家总共11年的1.9万家企业,以及同期规模较小的美国企业。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信息通信技术确实提高了生产率,尽管他们发现这种效应在不同国家和企业类型之间有相当大的差异。他们强调了组织资本的重要性,表明在英国经营的美国跨国公司经历了与美国企业同样的生产率奇迹。相比之下,英国的其他跨国公司(和其他公司)却没有这种生产率的奇迹。文章的标题很好地传达了这样一个理念:“美国人在信息技术方面做得更好。”他们认为,美国公司的组织方式使它们能够更有效地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组织资本和组织结构在有效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投资方面的重要作用是文献中反复出现的主题。

除了改变组织结构,最有效地使用先进信息通信技术还涉及“共同发明”,这是信息通信技术适应组织需要的过程。如果公司位于有大量本地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地方,就最容易利用这种流程创新。这当然反映了大量关于技能偏向型技术变革的文献,这些文献篇幅很长,超出了本文的范围。正如阿西莫格鲁和奥托(2012)评论的,鉴于之前几代信息技术都存在技能偏向,使用互联网提高生产率也存在技能偏向或许就不足为奇了。相应地,在互联网背景下,阿克曼等人(2015)提供的证据表明,挪威的宽带普及更多地惠及了技能工人。

8.4 消费者层面的影响

关注生产率或国民收入核算的度量方法并不能衡量消费者剩余。由于大部分最有价值的线上内容都是免费的,生产率和GDP的衡量可能会遗漏由互联网带来的消费者剩余的潜在增长。根据人们的时间利用数据,瓦尔斯滕(2013)表明,我们将越来越多的休闲时间花在网上,取代了线下的休闲(包括电视),工作和睡眠也有较低程度的减少。同样基于人们的时间利用数据,古尔斯比和克雷诺(2006)估计,2005年消费者剩余为每人每年3000美元。戈德法布和普林斯(2008)表明这种效应是有差异的。总体而言,受过良好教育的富裕美国人更有可能使用网络,因此,总的消费者剩余更多地流向了富人。与此同时,在使用互联网的条件下,收入较低的人会花更多的时间上网。因此,在使用互联网的人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者剩余(至少相对于总的消费而言)更高。

许多研究从互联网相关技术那里得出了消费者剩余的具体估计。格林斯坦和麦克德维特(2011)测算了1999年到2006年与宽带普及相关的消费者剩余为48亿—67亿美元。布莱恩约弗森及其合作者(2012)估计,免费线上服务带来的消费者剩余接近1000亿美元。科恩等人(2016)估计仅服务优步豪华车就带来了数十亿美元的消费者剩余。

布莱恩约弗森等人(2017)通过使用(激励相容的)选择实验,提供了或许是互联网消费者剩余最全面的估计。例如,在一项研究中,他们询问人们,如果一个月不能使用脸书(Facebook),需要支付多少钱。然后,他们通过阻止受访者使用脸书以换取报酬来获得实验结果。他们估计,脸书的价值约为每名用户每年750美元,全美国相当于180亿美元。他们还通过用户层面的调查估算了其他免费在线服务的消费者剩余,比如搜索引擎(每用户每年1.6万美元)和线上视频(每用户每年900美元)。

在得出结论之前,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要认识到互联网消费的变化可能会对整体福利造成或许是负面的其他变化,而这些变化没有被上述剩余指标涵盖。贝洛等人(2014)显示,学校采用宽带与成绩下降有关,可能是因为线上游戏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布勒等人(2013)认为,互联网的普及可能增加了性犯罪,这可能是因为增加了色情制品的消费(而不是因为犯罪者和受害者之间的举报或匹配)。同样,高斯等人(2016)认为,与互联网相关的种族仇恨犯罪增加了;法尔克等人(2014)认为,互联网的可用性降低了选举的投票率。

09结论

在多个领域,经济学家研究了数字技术是如何改变经济活动的。虽然这些论文往往有不同的观点,引用不同的文献,但一个核心主题是数字化降低了一些具体的经济成本。我们已经确定了五种这样的成本:搜寻、复制、运输、追踪和验证成本。这些主题帮助我们理解数字经济活动的本质,以及数字和非数字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在定义本文的范围时,我们划分了边界。例如,我们没有讨论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的文献。由于技能偏向的主要驱动因素并不是“比特”信息的存储,而且还有其他一些对该文献的评论,所以我们参考了卡茨和奥托等人的研究。同样,我们没有详细讨论数字技术增长核算方面的文献,而是让读者参考乔根森等人(2008)的研究。我们也将我们的讨论局限在已经在《经济学文献杂志》上获得评论的三个主题上:隐私、线上拍卖以及电信定价和通用服务。

本文的文献回顾强调了数字环境中内在的成本变化导致的经济行为变化并不像基本经济模型表明的那样明显。有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仍然是关于每一种成本的突出变化。此外,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其他类别的成本也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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