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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内容概括:一个女人在临死之前写下了一封信,向她喜欢了许多年的一位作家表达自己从豆蔻年华到濒临死亡之际对他从未改变的爱意。

最开始会想看这本书是看到微信读书推荐界面的一句话:“我爱你,与你无关。”这句话一下子引起了我的兴趣。因为我看过很多这样的例子:有些人有了心仪的对象,但是对方不喜欢他,他努力了很久也没能追到,最后他觉得自己很受伤,把错误归结于对方。在我看来,这样的话,一个人的喜欢倒成了另一个人的负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这一种态度我是比较认同和欣赏的。

但是这封信的内容却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甚至可以说颠覆我的三观了。对于我个人而言,我是很不能认同女主人公的做法的(也许有部分原因是目前对爱情了解还不太深,可能过几年需要再来看一次),我甚至第一反应不是同情她的悲惨,而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女人的爱确实如她所愿没有变成作家的负担,但她爱得太卑微了,这份爱确实曾带给她甜蜜,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更多成了精神折磨,影响到她的正常生活,甚至可以说是造成她悲剧的原因。

张爱玲说过一句话“爱一个人可以卑微到尘埃里,再开出花来。”之前我觉得说得很对,因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觉得那个人在发光,所有一切都是最优秀的,相比之下自己就显得卑微了。但是卑微一定会开出花吗?本文给出的答案倒是否定的。

故事最开始的时候给我的感觉还是阳光明媚的。一个小女孩,在对门作家搬进来之前,就对他十分好奇。在他搬进来之后,更是对他的一切充满了兴趣,每天都在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他的生活作息、他的来客、他的一切……因了他喜欢音乐,于是她也学习音乐;因了他很优秀,她便努力取得好成绩。读到这里我是挺开心的,女孩在她还不知道什么是爱的时候,便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当作前进的动力了,这份爱无疑是纯粹的、温暖的。

故事发生转折开始于母亲为女孩找了一位继父,并且决定搬家,搬家意味着离开这个有她喜欢的人的地方。我能理解异地恋的人的心情,但因为女孩几乎把作家当作她唯一的精神寄托,于是于她而言,从此一切都变得灰暗了。在原文中如“我的继父不爱说话,性情温和,待我很好。我的母亲好像是为了弥补无意中带给我的伤害,总是顺着我的意。年轻人都很乐意围在我的身边,他们都来讨好我,可是我总会有意拉开和他们的距离,不愿与这些人走得太近。没有了你,我不愿过着愉快而满足的生活。我独自沉浸在自己忧郁的小天地里,自我孤立着,自我折磨着。他们给我买了许多漂亮的新衣服,可是我全都不要,一件也没穿过。我拒绝和他们一起去看戏、听音乐会、郊游。我几乎不出去逛街。

亲爱的,你能相信吗,我在那座城市住了两年,却只知道几条街道,连十条都不到。我每天都是在悲愁中度过。我见不到你,也就对什么都没有兴致。我只想陶醉在对你的思恋之中。我只想让自己在心灵深处和你独处,我不愿为其他事情分心。我一个人在家坐着,一待就是几个小时,要不就是一整天。我只是想着你,其他事情都不管,我把与你有关的事反复地想着,多细小的事情都不放过。”这封信走到这里,基调已经发生了变化,从原本的“爱一个人,把他作为前进的动力”到后来变成“失去这个人,我活不下去”。女主人公放弃了她原本应该有的富足的生活,独自回到了原本的城市去谋生。读到此处时我的内心已经有了一点点的反感和不认同,但毕竟她只是在追求她所想要的爱情,旁人无权去评判。但读到下面那一段,对作家的品格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的描写,我便完完全全对她摇头否定了。可怜的傻女人啊!

女人每天晚上都到楼下去望一眼作家,久而久之,作家注意到了她。有一天作家跟她说上了话,并一起吃了顿晚饭。再之后她们便一起度过了三个夜晚。作家始终没有认出女人就是几年前对门的那个小女孩,只将她作为一个萍水相逢的搭讪对象,他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过。三次之后,作家没有再联系女人,而女人虽然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却居然想着“不能用孩子来束缚他”,于是也不再去联系他,而是继续对他默默观望,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曾与他度过的时光。她原本应该被照顾得很好,年纪到了找到相爱的人相伴一生,但这些全被她对他一厢情愿的爱给毁灭了。一个无依无靠、孑然一身的带着一个孩子的女人,自然会遭到社会异样的目光,自然不会好过。她明明知道,她少女时代清纯的爱恋不可能换来对等的付出,却还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了。

她曾说,她的身体献给了他,所以绝对不再给别人。那之后呢?她看到他的孩子越来越像他,想着要让这个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于是丢掉了尊严,去出卖自己的肉体。

你明明有千万条路可以走,却偏偏剑走偏锋,选择了一条死路。作家再与女人相见是在夜总会。但他并不是把她当作一个曾经约会过的人,而是把她当作重新搭讪的对象。他们在房间里又度过了一个夜晚,他们面对面聊了许久,可是作家未曾认出女人。他没有认出她是那一个个夜晚在楼下望着他的女子,也没有认出她是曾经对门的那个女孩,他没有。

最令我震撼的一个描写是,老管家约翰进门的时候,一眼认出了她——他认出了他是那年来他家帮忙打扫的那个孩子!两相对比令人更加心凉。你看看你基本把一生都搭进去了,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从来没有记得过你。反而是一个擦肩而过无关紧要的人,将你记在了心里。

女人爱得太卑微,明明可以大胆地走出去追求他,却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一个字。她是无权责怪作家的,她从来没有与他有过一次正面的沟通,最终自导自演了人生的悲剧。爱一个人,他是白月光,他是朱砂痣,但你不能把自己看成白米粒,看成蚊子血。在爱情之中两个人应当是平等的,如同舒婷在《致橡树》中所写:“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如此,方有未来。

我还想质疑,女人真的一生对作家都是爱吗?难道无论他做了什么,在她心中都不曾幻灭过么?还是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我觉得到了最后,这份爱或许已经曾了她心中的执念,心心念念了太多年,便放不下了。我个人更认同的观念是,没有谁离了谁活不下去,若对方负了自己,便早些弃了,尽早抽身,不要伤到自己。故卓文君的名句“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我极为赞赏。

愿所有人爱得既炽热又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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