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多少以上的立案?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多少以上的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但实践中数目一般远高于此数才立案。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 信。此类犯罪有的可能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国家或集体的财产,有的则可能是非法从私人合法财产中取得的财产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数额巨大。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的前提。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拥有的财产;“支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已经实际对外支付的款物。“合法收入”是指依法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遗产继承等。二是行为人不能说明这些巨大差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也就是说财产来源不明。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仅要求财产占有和支出与合法收入有巨大差额,而且要求这一差额来源于不合法的收入。财产来源不合法的结论是由行为人不能证明其财产的合法性而推论得出的。至于行为人以何种方式,采取什么手段非法获得财产的,这些都不是必须查明的情节。如果能查明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则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果查明财产系某种或几种犯罪所得,如贪污、受贿、走私等,该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因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巨大差额财产来源是非法的,当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但并不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说不清财产来源,而是主观上不愿说明,或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在实际执行中应当注意,在清查、核实行为人的财产来源时,司法机关应当尽量查清其财产是通过何种非法方式取得的,如果能够查清其财产是以贪污、受贿或者其他犯罪方法取得的,应当按照贪污、受贿或者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

1、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

如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认定

(刑法第395条第1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认定的

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几年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怎么...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是怎...

分配举证责任要从有利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角度...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立案  立案词条  数额  数额词条  巨额  巨额词条  不明  不明词条  财产  财产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