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价损失。那么,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合同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赔偿违约金或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但是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与差价损失并不能当然同时享有,因为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

具体遵循以下的法条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该条规定了合同解除后,过错方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个法条规定了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应依法遵循两个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即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是指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即损失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

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这个法条规定了,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但是仍以所受损失为限。

所以,在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违约金跟差价损失补偿并不能当然一起拿到。

综上可知,对于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不能同时要求的,其中的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但现实中有的购房者往往就是同时主张二者,但最后都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在阅读了上文之后,还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有哪些

只用购房合同抵押贷款可以吗?

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怎么办理?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违约金  违约金词条  差价  差价词条  购房  购房词条  损失  损失词条  是否  是否词条  
房屋买卖

 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

热门城市:三门峡律师 佳木斯律师 乌海律师 咸阳律师 六盘水律师 铜川律师 白银律师 葫芦岛律师 惠州律师商品房购销合同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个合...(展开)

房屋买卖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很多的人都会在生活中购买商品房,但是在买来之后商品房是需要进行过户的,只有过户之后才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那么在我国商品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展开)

房屋买卖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

在农村有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时候农户最关心的就是遭到拆迁的时候会有补偿吗?有关农村房屋拆迁新规定,2019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具体有以下几类。1.20世纪...(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