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大学生应该都对校园贷很熟悉,很多的校园贷都是一些不规范的机构,并且还有可能从事一些违法的行为,但是还是会有的学生没有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或者因为缺钱被校园贷蒙骗了,很多人对校园贷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不清楚,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规定。
校园贷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2009年银监会曾经下发文件,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
2015.7.14《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十五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未经批准在校园推广网络借贷的要依法处置。
2016.8.17《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明确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推动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4.7《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等进一步完善校园贷款的资质、报批、备案、审核。
以从“校园贷”的主体、内容、形式等审查确定贷款金额的有效或者无效,以最终确定还款事实和金额,减少损失,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比如:
1,利率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了法律支持的最高民间借贷利率为年利率24%。一些网贷平台的贷款利率远超这个利率,显然不被法律所保护,是无效的。
2,逾期还款高额违约金问题。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违约金的目的是补偿被违约方的损失,其次才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在校园借贷中,逾期还款给被违约方造成的损失非常有限,在已经收取了高额利息的情况下,再收取高额违约金有悖法律的公平原则。
3,网贷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押金和服务费问题。
在签订贷款申请时,这些费用甚至在借款时就从所借款项目中扣除,导致实际借到的钱与欠条所写金额不符。然而网贷平台经常要求大学生按照与实际不符的金额出具欠条并计算利息,在逾期不能还款的情况下,将利息也一并写入欠条,实现利滚利。
《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利滚利后支付的总借款额,也不得超过在最初借款本金基础上加上年利率24%的利息,即不得以利滚利的手段变相进行高利贷。高利贷不予保护。
4,合同无效问题。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5,裸贷问题。
在网上公布其裸照或视频,如果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将会负涉嫌侮辱罪等刑事责任。
6,上门讨要、到学校催要、囚禁人身自由、泄露个人信息、跟踪、骚扰、动用私刑来逼债催债等的做法都是非法的,只能选择报警处理或者促使对方到法院起诉。这样让“校园贷”纠纷回归到法制的大环境里,依法办事,最终才能确定“名目繁多”的“校园贷”的合法与非法?事实与证据?金额与期限等法律问题。
综上所述,很多学生因为校园贷而受到了诈骗、或者是其他的暴力行为,因为校园贷始终是不正规的机构,目前国家正在打击非法的校园贷,学生们自己平时应该多多了解校园贷的有关法律知识,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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