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民事调解书怎么写
原告孙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长沙市**区XX村宋家坡组***号。
委托代理人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宋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南省**县星沙镇土桥村***组。
本院于XX年XX月XX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孙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宋某(以下简称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梁*权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XXX(诉说事实及理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请求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梁**
XX年XX月XX日
书记员谭**
二、民间借贷要注意的问题
订立书面协议
目前,大量民间借贷没有订立书面协议,尤其双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任何书面字据。一旦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出借人很难举证证明,尤其是小额现金借贷。因此,建议出借人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而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买卖合同、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因此要注意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权保护最长期限为20年,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后,时效从要求还款之日起算2年。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综上,借条与欠条一字之差却本质不同。当事人只有严格区分上述差异,才能在民间借贷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时候,双方无法协调的时候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而在开庭诉讼的过程中,还会进行一次调解,如果后悔诉讼了,可以在这次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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