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工程价款违约金及损失的请求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一、工程价款违约金损失的请求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交易双方经常同时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两个条款。但在法律上,这两者并不一定能同时适用。

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都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金具有补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而赔偿损失主要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责任形式。

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二、惩罚性违约责任的适用范围

补偿性,是指赔偿的数额与造成损害的数额相等;惩罚性,是指赔偿的数额比造成损害的数额大。惩罚本身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了一些惩罚性的违约责任。但惩罚性的违约责任,一般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通常是一方存在恶意欺诈行为)才能适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三、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的适用关系

考察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的适用关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约定违约金

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二)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前段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

此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约定违约金稍微高于造成的损失

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可以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

2、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后段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关于此款所述之“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作了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样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

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一般来说,民事主体在订立合同时,会同时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但是根据司法实际可以知道,者两项虽然可以同时约定,但是并不一定可以同时适用,也即民事主体的若同时提出得到这两项赔偿可能不会被受理。

延伸阅读:

违约金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是否有上限?

合同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规则是什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价款  价款词条  违约金  违约金词条  主张  主张词条  请求  请求词条  损失  损失词条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罚金上限是多少

一、合同违约罚金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罚金上限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