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销售伪劣商品未遂40万判刑原则是什么?

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犯量刑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刑罚的轻重要与犯罪人所犯罪行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它要求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应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基础,全面、充分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损害后果等因素,保持宣告刑与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之间的相当关系,从而体现刑事司法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就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犯而言,一方面,生产、购买后准备销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客观存在的,行为人必须对此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否则将使绝大部分的制假、贩假行为逃脱法律追究。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注意到伪劣产品毕竟没有流入市场,未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实际损害,社会危害性小于既遂犯,因此对其处罚一般应低于既遂犯。

2、遵循吸收犯的处理原则。所谓吸收犯,是指事实上数个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关于吸收犯的吸收关系,目前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有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等三种形态。对于吸收犯的根本原则,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都认可重罪吸收轻罪原则。而对于重罪、轻罪的衡量、比较,则根据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的大小、所适用的法定刑的轻重来确定。由上观之,在吸收关系中,当同时存在既遂行为和未遂行为时,应是既遂吸收未遂。但当既遂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已销售金额为5万元,未销售部分货值金额500万元时,如何处理 此时如仍以既遂吸收未遂来处理,则有违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理论界称之为吸收不能,此时以未遂吸收既遂更为妥当,更能对犯罪予以实事求是的刑法评价。

3、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指在定罪量刑时,禁止对同一犯罪构成事实予以二或二以上的法律评价。禁止重复评价是刑法领域包括刑罚裁量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定罪构成情节不得再作为量刑情节使用,另一方面,在量刑时对同一量刑情节不得作两评价。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犯,如果将其每个量刑档的数额标准均提高3倍,同时还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话,显然对未遂情节进行了二评价,违背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销售伪劣商品未遂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认定,并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吸收犯的处理原则,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还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谓吸收犯,是指事实上数个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刑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

什么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

买到伪劣产品应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您不要着急,可携带假冒商品及...

三无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吗

区别在于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

销售伪劣种子既遂的情况下,量刑的细分标准...

新刑法生产伪劣兽药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生产伪劣兽药罪既遂按照《刑法》14...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未遂  未遂词条  判刑  判刑词条  伪劣  伪劣词条  原则  原则词条  销售  销售词条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

赔偿缺陷产品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权,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首次交付之日起满十年...(展开)

产品质量

 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什么权利

一、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什么权利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1、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