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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什么?

一、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什么?

劳务和雇佣,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正确的表达应该为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具体二者的区别在于:

1、主体范围不同。劳务关系所覆盖的主体要广于劳动关系,也就是雇佣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一方不能为自然人,可以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2、二者的从属性不同。雇佣也就是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性。而劳务关系中,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劳动争议的分类有什么?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4、按照劳动争议的客体来划分,可分为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开除争议、辞退争议、辞职争议、工资争议、保险争议、福利争议、培训争议等。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情况分为不同的种类,分别有个人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争议,工资争议,保险争议,福利争议,涉外劳动争议,辞职、辞退劳动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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