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21规定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二、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规则有哪些规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

(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三十六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争议或者聘用合同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但是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受限制的,一般劳动合同争议或聘用合同争议,在未经仲裁之前不能直接起诉。

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

员工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

对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申请诉讼,即...

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十...

劳动仲裁裁决是否可以撤销?

劳动仲裁的裁决是可以撤销的,而想要撤销仲...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受案范围  受案范围词条  劳动人事  劳动人事词条  办案  办案词条  仲裁  仲裁词条  争议  争议词条  
劳动仲裁

 主动离职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一、主动离职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