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纠纷如何处理

一、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纠纷如何处理

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只能起诉解决。

1、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构成要件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地面施工必须是处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场所。因为这些场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一般都是民众聚集或日常通行的地方,从这些地方经过的人流量往往比较大,在施工中很容易造成民众伤亡,而且受到损害的人也往往具有不特定性。因此法律加大了施工人的民事责任,对此类民事侵权行为并未按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来处理,而是对施工人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

2、他人受到损害的事实必须是因为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的。法律对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即施工人负有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应尽法律义务的责任,因为只有此条件下才可以免除施工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否则推定为其有过错,由施工人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施工人应尽的法律责任就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这两项责任是施工人必须同时承担的,并且同时要求设置的施工标志和采取的安全措施能够达到预防损害发生的程度。

3、受害人的损害事实和施工人的施工行为必须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一说本身是一个哲学概念,是指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此民事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就是指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是由于侵权行为人的自身行为或者未尽到法律上规定的其应尽义务所引起的。在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案件中就是指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只能是由于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或者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而引起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引起的。

将因为地面施工或者是地下设施所导致了人员受伤的话,那么相关单位是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也就是进行损害赔偿,指的是一方需要用金钱来补偿另外一方所遭受到的损失,具体发生的时候可以进行调节处理,或者是起诉处理。

延伸阅读: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民事起诉状:原告:钟...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特征及归责原...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书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

如何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

本解释所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患者一方...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责任...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根据特别法...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施工地  施工地词条  损害  损害词条  纠纷  纠纷词条  何处  何处词条  地面  地面词条  
工伤认定

 工伤当时没报怎么办

受了工伤公司未报导致过了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工伤认定也该去申请。错过了3年工伤申请期限,虽然无法获得工伤...(展开)

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属不属于劳动仲裁?

一、工伤赔偿属不属于劳动仲裁?工伤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