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环境监管失职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人民群众,在生活中一切的事件都有恨得发展,人民政府在执政时也是阳光执政执法,都在人民的眼睛下,人民可以很好的监督政府,政府很好的帮助人民,相辅相成;那么环境监管失职罪认定是怎么样的呢,请看下文中的分析。

一、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认定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造成人员死亡工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环境监管失职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环境是人类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是一切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环境保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直接危害了环境保护部门的正常管理活动,因此,必须依法予以刑事制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必须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行为人有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及其他有关法规所规定的关于环境保护部门监管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工作极不负责的行为。实践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多种多样,如对建设项目任务书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不作认真审查,或者防治污染的设施不进行审查验收即批准投入生产、使用;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现污染隐患,不采取预防措施,不依法责令其整顿,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提出限期治理意见而不提出治理意见;或者虽然提出意见,令其整顿、但不认真检查、监督是否整顿治理以及是否符合条件;应当现场检查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而不作现场检查,发现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应当报告当地政府的却不报告或者虽作报告但不及时等等。

以上文章内容是环境监管失职罪认定这一问题进行的研究和分析,环境监管失职罪认定关乎到人民的权益和利益,文章的内容叙述的很详细相关的内容也很充足,但是具体的问题还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与对待,希望以上文章的内容对有这方面问题的人有所帮助。

延伸阅读: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室内环境污染有哪些?哪些污染算室内环境污染?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环境监管失职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失职  失职词条  监管  监管词条  认定  认定词条  怎么样  怎么样词条  环境  环境词条  
环境污染罪

 怎样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罪?

一、怎样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