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法律规定的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

一、法律规定的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之规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已经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连带保证责任的规定有什么?

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5、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6、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需要由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诉讼时效终止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终止。当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终止。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保证...

从刑诉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规定来看,对取保候...

多个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何分担?

《民法典》第699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

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

1、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

保证人如何行使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行使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时候应向人民...

保证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保证合同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证合同履行...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保证  保证词条  一般  一般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法律  法律词条  责任  责任词条  
担保纠纷

 商业银行破产应遵循?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清算、注销登记和注销公告等阶段。  1.破产申请。《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展开)

担保纠纷

 履约保函具体是什么意思

履约保函具体是什么意思指的就是应劳务方以及承包方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做出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在日后并没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所承建的工程...(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