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指定管辖如何规定

指定管辖作为我国三大管辖之一,法律对其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吗?律图小编下文做了整理,供大家阅读了解。

一、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第 17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18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第 19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22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第37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38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指定管辖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怎样的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应书面通知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报送的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告知当事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相关内容,大家有兴趣可以做一个了解,由上可以看出,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是非常多的,要是你有实务中的问题需要解决,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怎么确定变更抚养费法律管辖法院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职务侵占罪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交通事故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别...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管辖  管辖词条  指定  指定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如何  如何词条  
诉讼管辖

 民事起诉状流程是什么?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展开)

诉讼管辖

 怎样写房屋出租欠款起诉书?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应包含的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注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