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使用的证明文书,国家对于集体土地的使用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才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让使用人集体土地上有法可依,湖南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情况制定,使用人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小编根据这一情况对程序等进行了整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1、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农民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村镇规划许可证明及有关审批材料
4)国土局确定的其他审批材料
2、 具体办理程序
1)农户向当地镇街道国土管理所提出办证申请,
2)农户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同意证明,
3)国土管理所组织人员现场丈量核实,填写并收集有关证件材料,
4)国土管理所核查后,将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发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土地证办理其他注意事项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综上所述,经过相关程序办理湖南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为了规范土地使用,避免土地滥用的行为,有效的防止了土地的浪费和过度使用,而且关于集体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也使得集体土地使用有了相关的法律依据,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依法办理也是我国土地法律的一项重要规定。在相关土地法律的规定下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成为了一项法律义务。
延伸阅读: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租赁使用权转让机制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