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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国际贸易方式是哪些?

对外贸易活动自古有之,只是在改革开放后变得日益频繁,继而演变为了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想要了解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方式,从对比理论我们可以知道,需要从了解传统国际贸易方式是哪些入手。具体;来说,此两个不同时间段的国际贸易的方式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传统国际贸易方式是哪些?

1、展卖

在本国举办和参加国外举办的各种国际性博览会或集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进出口贸易。

2、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被称为“三来贸易”

3、补偿贸易

我方先以赊购的形式,从国外进口机器设备和技术等,待投产后,用所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结合,通常称为“三来一补”。

4、技术贸易

技术转让、技术引进。

二、现代意义的国际贸易方式有哪些?

(一)包销

包销(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把某商品在某一地区和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尽管包销也是销售,但包销同通常的单边逐笔出口不同。它除了当事人双方签有买卖合同外,还须在事先签有包销协议。包销(Exclusive Sales)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国出口业务中,根据某些商品的特点和扩大出口的需要,也可在适当的市场上选择适当的客户采用包销方式。

包销协议从裨上说完全是买卖合同,因为国外经销商是用自己的名义买货,包销商自负盈亏。他在他的地区转售商品时,第三者和委托人(出口人)不发生任何契约关系,同时包销商在包销地区内享有专营权,因此包销方式具有通过专营权的给予来调动包销人经营的积极性,达到巩固和扩大市场、避免多头经营自相竞争的目的。但是,如果出口人不适当的运用包销方式,也可能使出口的经营活动受到约束,存在着包而不销或包销商对委托人的依赖而遭致出口受阻的风险;包销商能力过强时,包销商可能利用垄断地位来操纵价格、控制市场。

选择包销商时,既要考虑他对我国的政治态度,又要注意他的资信和经营能力以及他在该地区的商业地位。对大众商品采用包销方式时,为慎重起见,可以有一个试行阶段。

(二)代理

代理(Agency)是许多国家商人在从事进出口业务时习惯采用的一种贸易做法,在国际市场上存在着名目繁多的代理商。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为了扩大出口,也同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商人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民法或商法中通常对代理业务有种种规定,甚至有些国家专门制定了代理法,对代理人也都作了定义。但一般都认为:在国际贸易中的代理业务是指以委托人为一方,独立的代理人为另一方,在约定的地区以货主的名义与资金从事业务活动。代理业务的依据是代理协议。

根据发达国家的代理法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授权(Authorization)代表本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因此,代理方式与包销方式相比较,它具有下列基本特点:

1、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买卖关系。代理人在代理业务中,只是代表委托人行事,例如招揽客户、招揽订单、代表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他本身并不作为合同的一方参与交易。

2、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人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

3、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

4、代理人赚取的报酬即为佣金。

市场上通常有下列几种代理:

1、总代理(General Agency)

总代理是委托人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他除了有权代表委托人进行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他有权指派代理并可分享代理佣金。

2、独家代理(Exclusive Agency 或 Sole Agency)

独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区内,由他单独代理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人。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代理人。因此在出口业务中,采用独家代理这一方式,委托人给予代理人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不过,必须指出,独家代理具有的专营权与包销所具有的专营权并不一样。通常,除非协议另有约定,一般也可允许委托人直接向指定的代理地区的买主进行交易。为了不损害独家代理的利益,有些协议规定,凡委托人直接与指定代理地区的买主达成交易的,仍然向独家代理计付佣金。

3、佣金代理(Commission Agency)

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人。佣金代理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或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也无须给佣金代理佣金。在我国出口业务中运用这种代理方式比较多。

(三)寄售

寄售是一种有别于通常的代理销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寄售(Consignment)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寄售方式运用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为促进成交和扩大出口的需要,也可灵活适当运用寄售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正常的卖断方式进行比较,它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确良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能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

3、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销售,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定目的地。

(四)拍卖

拍卖(Auction)是由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竞购的方法,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通过拍卖进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一些品质不易标准化的,难以久存的或是习惯上采用拍卖方式成交的商品。如茶叶、烟叶、兔毛、皮毛、木材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等大部分的交易是通过国际拍卖方式进行的。

拍卖一般是由从事拍卖业务的专门组织在一定的拍卖中心市场和一定的时间内按照当地的特有法律和规章程序集中进行的。拍卖程序不同于一般的交易,其交易过程大致要经过准备、看货、出价成交和付款交货等四个阶段。具体的做法是先由拍卖组织将准备拍卖货物整理成堆、分批编号、印发包括商品种类、数量、产地、批号、拍卖时间、地点和交易条件等内容的拍卖目录刊登广告、印制传单,以此来招揽买主。准备购货的买主可以在拍卖前看货抽样,借以了解商品品质。习惯上,卖方对售出商品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通过拍卖成交之后,买方按照规定时间付款提货。经办拍卖的企业提供拍卖地和各种服务项目,向卖方收取租金和手续费。

拍卖的出价方法有以下3种:

1、增价拍卖

增价拍卖也称买方叫价拍卖,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拍卖方式。拍卖时,由拍卖人(Auctioneer)提出一批货物,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然后由竞买者(Bidder)相继叫价,竞相加价,有时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额度,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的价格时,则用击槌动作表示竞买结束,将这批商品卖给最后出价最高的人。在拍卖出槌前,竞买者可以撤销出价。如果竞买者的出价都低于拍卖人宣布的最低价格(或称价格极限),卖方有权撤回商品而拒绝出售。

2、减价拍卖

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Dutch Auction),这种方法先由拍卖人喊出最高价格,然后逐渐减低叫价,直到某一竞买者认为已经低到可以接受的价格表示买进为止。减价拍卖成交迅速,经常用于拍卖鲜活商品和水果、蔬菜等。

以上两种方法都是在预定时间和地点按照先后批次,公开叫价,现场确定,当时成交。

3、密封递价拍卖

密封递价(Sealed Bids; Closed Bids)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采用这种方法时,先由拍卖人颂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等,然后由各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人,以供拍卖人进行审查比较,决定将该货物卖给哪一个竞买者。这种方法不是公开竞买,拍卖人有时要考虑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有些国家的政府或海关在处理库存物资或没收货物时往往采用这种拍卖方法。

拍卖方式的作用:对卖方来说可以通过公开竞买,看货出价的方法而卖得好价。而且由于它是现货交易且成交迅速,买方付款后提货,对卖方收取货款较为安全,也有利于为某些商品打开销售渠道进而扩大国外市场。对买方来说,则可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意图,按照自己愿出的价格标准购进符合自己需要的货物,而且是现货交易,它有利于资金周转。

(五)招标与投标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投标(To Submit Tender)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规定投标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实际上招标、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招标与投标多数用在国家政府机构、市政当局、国营企业或公用事业单位采购物资、器材或设备,这种方式更多地用在国际承包工程。近年来,不少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日益广泛地采用招标方式来招包工程项目,甚至有些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凡属主要商品进口或对外发包的工程必须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目前,国际间政府贷款项目和世界银行的贷款项目,往往在贷款协议中规定供款国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项目物资或发包工程。从目前国际贸易实务发展趋势来看,招标与投标这一方式用于国际承包工程业务的情况更为普遍。在货物买卖方面主要用于政府的大规模的采购(本书主要介绍货物买卖中的招标与投标)。

种类是比较单调的,而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有拍卖、代理以及报销等,不同的种类又可以再细分化,由此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商人们进行贸易的方式也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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