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看过栏目

 

终傅,圣洗、坚振、圣体、终傅、告解、神品、婚配七件 圣事之一。此圣事是为了藉着此圣事中的祈祷、和好圣事与圣体圣事、及傅油来坚强领受者(重病或有死亡危险者)对主的信心;使之能面对当前的一切。

终傅

  圣洗、坚振、圣体、终傅、告解、神品、婚配七件圣事之一。

一、圣事名称

  病人傅油圣事sacrament of the anointing of the sick,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临终者领受的“终傅”圣事,好像人一傅油就快死了似的。 其实此圣事是为了藉着此圣事中的祈祷、和好圣事与圣体圣事、及傅油来坚强领受者(重病或有死亡危险者)对主的信心;使之能面对当前的一切。

二、圣经根据

  主耶稣来到人间,显示了许多的奇迹,治愈了许多病人。一方面这标志着天国已经来到人间,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天主对人的关爱。主在治愈的时候常常要求信德的回应。所以信心是获得治愈关键。主耶稣也给病人赦罪。并在论及审判的时候说过:“我生病了,你们看望了我……”又说:“凡你们给这些最小兄弟(最需要关心的人)中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玛25:40)”我们看到在雅格伯宗徒的书信中,他们的确实践着主的教导:“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吗?他应该祈祷;有心安神乐的吗?他应该歌颂。你们中间有患病的吗?他该请教会的长老们来;他们该为他祈祷,因主的名给他传油:出于信德的祈祷,必救那病人,主必使他起来;并且如果他犯了罪,也必得蒙赦免。(雅格伯宗徒书信5:13-15)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圣事是出自主基督的意愿。

三、历史

  初期教会中关于病人傅油礼的资料很少,也没有施行病人傅油礼的规定。第一篇祝圣圣油的礼仪经文,在第三世纪才出现。五世纪初有了关于傅油礼的教导。但是施行人与领受人的条件并不严格。中古世纪时,圣事的施行成为神职人员的专利。而且将和好礼延迟到临终时刻。病人傅油礼也成了人临终的宣告。十二、三世纪时神学家也都肯定此圣事是临终者才能领受的。所以在人临终的时刻,将圣油傅于人可以犯罪的七个部位。当时傅油礼不再强调治疗的功能,只强调赦罪。特利腾大公会议中对此做了明文的规定。直到梵二时,才有了今天的神学意义,并重视其团体性。1972年保禄六世教宗颁布了《神圣病人傅油》,成为今天的“病人傅油礼典”。

四、圣事的意义

  此圣事的首要效果,就是安慰、平安、鼓励的恩宠,为克服重病或年老体弱时所面对的种种困难。这恩宠是圣神的恩赐,他重振病人对天主的信心和信德,并坚强他抵抗凶恶的诱惑、失望的诱惑、死亡的恐惧(希2:15)。按病人傅油礼典上的说明:此圣事应该是教会照顾病人的一部份。傅油礼是象征行动之高峰,但必须在其他爱德的行为之配合下才是圆满的完成。领受者包括重病者与年高者。傅油礼的功效为主耶稣藉着圣神的恩宠,帮助整个人得到救援。新礼典也强调了读经的重要性。并恢复了覆手礼,藉些覆手祈求天主父藉着主耶稣赐予的圣神和恩宠,使领受者获得医治与祝福。

五、圣事的仪式

  通常在弥撒外举行。神父穿适合这圣事的礼服到病人处:

  1、 致候:愿主与你们同在……

  2、 简单说明此圣事的意义。

  3、 忏悔礼:“我向全能的天主和各位兄弟姐妹……”

  4、 选读圣经与福音。

  5、 之后由主礼者做祷词。大家答“基督,求你垂怜”。

  6、 覆手、祈祷、傅油,在额上傅油同时念:“藉此神圣的傅油,并赖天主的无限仁慈,愿主以圣神的恩宠助佑你”(答:阿门)。然后在手上傅油同时念:“赦免你的罪,拯救你,并减轻你的病苦(答:阿门)”。

  7、 主礼做一个祈祷,然后领天主经。

  8、 主礼念:“请看天主的羔羊……”(答:主,我当不起你到我心里来,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灵魂就会痊愈。)之后送圣体。

  9、祈祷与祝福:“愿全能的天主圣父、圣子、圣神降福你们,保护你们,赐你们平安。”(答:阿门)礼成。

六、这圣事庆典的效果

  1、圣神的一项特别恩赐。这圣事的首要恩宠就是安慰、平安和鼓励,为克服重病或年老体弱时所面对的种种困难。

  2、结合于基督的苦难,透过这圣事的恩宠,病人领受了力量和神恩,与基督的苦难更亲密结合。在某种意义下,他蒙受祝圣,而肖似救主的救世苦难,并结出果实。痛苦是原罪的后果,现在得一种新的意义。痛苦成为参与耶稣救世工程的一种方式。

  3、为步入人生旅途的最后阶段作准备。病人傅油圣事,使基督徒整个生命中所接受过的各种傅油得以完成:圣洗的傅油是我们获得永生的印证;坚振的傅油则坚强我们,好能在生命中奋斗,它像个加油站为我们的人生补充能量;而这最后的傅油就给我们尘世生命作最后的装备,好像坚固的堡垒,在我们进入父家前,面对最后的搏斗时保护我们。

七、傅油圣事的益处

  1、增加宠爱:加强天主与病人的关系,赦小罪 2、赦大罪:若忘了或不能告解,应发下等痛悔。

  3、退诱惑 4、忍耐病苦、心灵平安、安然而逝。 5、有时也治愈

八、与傅油圣事有关的几个问题

  1、病人必须病到什么程度,才能要求领受傅油圣事?

  病人不必等到病情非常严重时,才能要求领受傅油圣事。这是与过去的想法不同的地方。在傅油圣事中,病人若能参与礼仪和祈祷,得到的效果最好。新的礼仪说到,这圣事是为了「因疾病或老年,而健康受损的基督徒」

  2、适合领受此圣事的为罹患癌症、慢性关节炎、某几种糖尿病、心绞痛、偏头痛、严重的外伤等的病人;以及心理的疾病,如严重的抑郁症、酗酒、焦虑、严重的性问题、长期失眠等。须要动大手术的病人,也可在开刀前接受傅油。

  3、当家中有人生病时,我们往往犹疑不定,不知是否应建议病人领受傅油圣事。我们担心病人会以为自己已经不治,心理上受到打击,而减少对抗病魔的毅力,并破坏病人内心的平静。因此我们往往等到病人陷入昏迷、神智不清时,才去请神父来。其实这是中世纪时传下来的想法,那时的习惯是拖到最后一刻才为病人行傅油圣事。

  现在教会则呼吁我们改变过去的看法,建议让病人在神智清醒、仍能因此圣事而得安慰时,即领受此圣事。因此现在我们称这圣事为「病人傅油圣事」,而不是「临终圣事」。

  4、领受了此一圣事,并不一定表示病人马上就要死亡了。教会甚至规定,病情拖了很久的病人,或痊愈后,又再次陷入重病的病人,都可以再一次领受此圣事。

  5、如请神父来家里为生病的家人施行傅油圣事时,应该准备些什么呢?

  你几乎不必准备什么。傅油圣事需要的东西,神父都会带来。你只要准备一张小桌子,让神父放圣油及圣体。桌上可以铺一张桌布,并摆放苦像、腊烛和鲜花,如此简单地布置一番即可。当然最好也将预备举行圣事的房间(餐厅或客厅)略为布置,使参加的人都能舒适自在地一同参与礼仪。如果病人无法下床,则可在卧室举行傅油圣事。

  6、谁领受和谁施行这圣事

  病人傅油并不只是临终者的圣事,所以凡是有因疾病或衰老而开始有死亡的危险的人,便可以领受这件圣事。

  病人领过傅油痊愈后,如再次陷入重病,可再次领受这圣事。在同一疾病中,如果病情恶化,也可再领这件圣事。病人在危险手术前也可领受。也可为逐渐衰老的年长者傅油。但并不是所有的病人都可领受这件圣事,领受病人傅油圣事的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领了圣洗的人;(二)、活人;(三)、有识别能力的人;(四)、因病或年老而有危险的人;(五)、愿意领受圣事的人;(六)、灵魂有圣宠的人。

  (一)、领了圣洗的人

  圣洗是其他圣事的门,凡未领洗者,不能领受其他圣事。故欲领傅油圣事者,必须先领圣洗。虽然基督只建立了一个圣洗,但有天主教的圣洗,东正教的圣洗,基督新教的圣洗等分别。最有资格领受傅油圣事者,是在天主教领洗的教友,或在其他教派领洗后,皈依天主教的信友。旧法律时代,除了天主教信友外,严禁天主教神父为其他任何教派的教友,施行病人傅油圣事。新法律于1983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后,东正教的信友于重病时,只要有适当的准备,且自动向天主教神父请求傅油圣事,神父便可有效且合法地为他们施行。至于其他教派的教友有生命危险时,除有适当的准备及自动请求天主教神父为其施行傅油圣事外,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无法找到他们本教派的神职人员;二是明白表示对病人傅油圣事有天主教人一样的信德,才可领受(法典844条4项)。成年人临终时才领圣洗,亦有资格领受病人傅油圣事,以减轻其痛苦。不过在传教区,于临终时领圣洗者,如不明白有关傅油对事的道理,又无法予以讲解,不可为其施行傅油圣事。

  (二)、活人

  只有活人才可领圣事,死了的教友不能领受。不过,根据医学家的论断,人在真死之前,常有一段时间是假死,即外表看来好像已死,其实灵魂还未离开肉身。假死的时间有长有短,普通因年老久病而死者,其假死时间大约30分钟,因意外猝死者,尤其是年轻人,其假死时间可延续两三个小时之久。所以对于死亡者,如果尚在假死之时间内,而无法确知其已死,神父应为其施行傅油圣事(法典1005条)。

  (三)、有识别能力的人

  凡知是非善恶的人,谓之有识别能力者,虽然年纪尚小,未满七岁,未初领忏悔圣事,未初领圣体,亦有资格领傅油圣事。至于无识别能力的人,因不知犯罪,无罪可赦,无罪罚可除,自然不够资格领傅油圣事。同样自幼疯癫者,视为无识别能力的人。不过,如果怀疑病人是否已达识别能力,或是否间歇性疯痴,在无法确定时,应给予傅油

  (四)、因病或年老而有死亡危险的人

  死亡的危险必须是由身体的病痛或因年老力衰而引起,而且是现在有病。至于将来可能有病或是过去有病,现在已痊愈者,皆无资格领受傅油圣事。例如上战场的士兵,死刑判决确定的人,无资格领傅油圣事。但受重伤之士兵,执行死刑而未断气者,有资格领傅油圣事。若不能确定病情是否严重,应予以傅油(法典1005条)。一有死亡的危险,即可领傅油圣事,愈早愈好,不可等死到临头才傅油。纵然预料此病可拖延数月或一年,亦无关系。因为领了傅油后,过了若干时日病情更恶化时,可再领圣事(法典1004条2项)。领了傅油圣事,病愈后再生重病时,又可领圣事。

  (五)、领傅油圣事的意愿

  领傅油圣事的意愿也是必要条件之一,若病人拒绝领圣事,不可强迫他领。对于失去知觉或丧失理智的人,若神智清醒时,曾表示过领圣事的意愿,应为之施行。若未明显表示要领圣事,但有含义的意愿,亦应给予傅油(法典1006条)。所谓含义的意愿是指热心教友生活。例如经常参与弥撒、告解、领圣体,及其他各种教会的活动。这样的教友,一旦昏迷不醒,便可为其行傅油礼。对于冷淡教友,或正在犯罪的教友,如果昏迷前表示过要领圣事,该当给他行傅油礼。若未表示意愿,可能因天主的仁慈,此时有悔改的可能,可有条件地为之施行圣事。但若“固执生活在显著的重罪中的人,勿为其行傅油圣事”

  (六)、领傅油圣事的义务

  1 傅油圣事虽然是针对病人而设,并产生极大的神益,但就救灵而言,并无必要性。所以领傅油圣事的义务,不能确定是重大的。不过对处于大罪中而又不能告解的教友,可能是必要的。故法典命令病人的亲友、本堂神父,应该留意,务必使病人于适当时间领此圣事

  2、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要治好病人”(玛10:8)。教会于是从主手中领受了这任务。也可从开头雅各伯书5:14——15中看出,唯有司铎(主教和神父)是病人傅油的施行人。牧者有义务向信徒教导这件圣事益处,信友应鼓励病人领受这圣事,病人在牧人和整个教会团体的帮助下作好准备。因为这件圣事的真正的施行者是耶稣基督。

九、《天主教法典》相关规定:

  1004:1项-已能运用理智的信徒,因病或年老而开始有生命危险时,即可领病人傅油。

  2项-此圣事得一再领受,如病人于健康恢复后,再陷入重病,或在同一病况中,危机更形严重时。

  1005:在疑惑病人是否已能运用理智,或病况是否严重,或是否已死,得为之施行此圣事。

  1006:病人当神智清醒的时际,曾经至少含蓄地请求领此圣事,即可为之施行。

  1007:固执生活在显著的重罪中的人,勿为其施行傅油圣事。

投稿
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其他 为了 面对 圣事 基督徒 天主教 东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