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士,士官的一级,高于中士。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历史沿革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设此衔,有的国家还将上士区分为若干级,如秘鲁分为两级,意大利、阿根廷分为三级,波兰分为四级。
清末
1905年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从而形成了我国最早的军衔等级。1909年11月,军咨处奏请朝廷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
南京临时政府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沿用晚清军衔制,并做了一些调整,其中军士原分为两级: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后,又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军士改为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政府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在临时政府军衔制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国民政府
1931年4月,国民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袁军的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上士军衔,历经设立、取消、重新设立3个阶段。
发展历程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实行征兵制、军官薪金制的同时实行了军衔制,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上士是军士的最高级别。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上士是军士的最高军衔。规定,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都可晋升为上士军衔。
1998年12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取消军士和士官军衔,新的士官军衔改为一至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至六级士官6个级别调整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7个级别。
军衔标识
88式上士肩章
陆军上士的主要标识为,墨绿色绒面肩章外端,缀有金黄色的一条粗杠和三条细杠。
海军上士的主要标识为,黑色绒面肩章外端,缀有金黄色的一条粗杠和三条细杠。
空军上士的主要标识为,天蓝色绒面肩章外端,缀有金黄色的一条粗杠和三条细杠。
09式上士肩章
根据《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各衔级士官按照授予军衔级别佩带相应的军衔标志。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对应佩带原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的军衔标识。”故,“09式”上士肩章同“07式”三级士官肩章。
陆军上士的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和一条粗折杠加一条细折杠。
海军上士的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和一条粗折杠加一条细折杠。
空军上士的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和一条粗折杠加一条细折杠。
武警上士的主要标识为,红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和一条粗折杠加一条细折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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