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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会不是班级管理的“暴力机关”

近日,深圳一小学家长报料称,其女儿班上大部分学生,上周五都因为“不听话”遭到班长的殴打,30多人排着队被“拳打脚踢”。

30多人排着队被班长“拳打脚踢”,这班长够“威风”的。然而,这样的“威风”却不是教育所需要的,也不是学生个人成长需要的。以暴力手段解决班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虽然事后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责成班主任对班长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此事给当事班长和受到殴打的学生带来的心理影响,可能并没有画上句号。

相较于班长殴打学生,更可怕的是班主任对班干部的权力赋予失度。当事班主任在回应家长质疑时称,这是学生之间的小矛盾,很正常。可见,这位班主任对事件的严重性缺乏基本的认知。在青年教师群体中,这样的班主任可能不在少数。他们重视班委会建设和班干部培养,却错误地认为培养班干部就要给予其充分的权力。于是,班干部在执行班级管理制度,特别是惩罚学生上拥有了“生杀大权”,他们可以任意采用处罚方式,甚至任意打骂同学,以此对违纪学生实施“威压”。

这哪里是在培养班干部,分明是在培养“打手”。由这些班干部组成的班委会成了班级管理的“暴力机关”。赋予班干部一定权力,是为了班干部在班级管理中更好地执行班级管理制度,发挥自己的才干,协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级。但是,班干部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应该是适度的,并且必须在一定的制约机制中运行。一位有经验的班主任,既能保证班干部在处理班级事务时顺风顺水、游刃有余,又能有效控制其权力膨胀和权力越位。

赋予班干部权力的绝对自由,只会使权力失控,导致班级管理全面陷入“丛林社会”。在班干部权力的威压之下,整个班级表面上风平浪静,绝大部分学生选择忍声吞气,实际上却是暗流涌动的怨愤和对抗。班主任对班干部权力运用的有意或无意放纵,极易使班干部滋生权力欲望和暴力倾向。而班干部对违纪学生施以暴力,可能使受到伤害的学生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培养班干部是班主任成长的重要功课。现在的班主任大多由青年老师担任,这本来是件好事,但相关的“传帮带”必须跟上,不能任由年轻班主任自行摸索,自由成长。要让年轻的班主任明白,培养班干部的重中之重,不仅在于权力下放,为其提供更多的磨练机会,更在于权力制衡,使班干部权力在适度范围和适当程度上运行。放纵班干部权力,放任班干部对同学“动粗”的做法,必须予以纠正,彻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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