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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锻炼,要优化管理机制

为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流动有效衔接,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锻炼,江西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和推广中小学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乡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12月13日人民日报)

对于时下的中小学教师而言,晋升高级职称可能是多数教师的终生追求。这不仅因为高级职称是教师专业能力与专业水平的体现,更因为高级职称与中级职称存在着较大的工资差距。但目前,在国内中小学教师中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晋升高级职称前,教师们工作勤恳认真,积极上进;晋升高级职称后,便滋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惰性,不思进取,有的甚至干脆脱离教学一线,专干轻松活。这既背离了国家设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的初衷,更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引起了众多一线教师的不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不公平,还体现在城乡差别上。城市教师由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教育资源,因而在职称评审中往往优先胜出,比农村教师更容易晋升高级职称。长此以往,也就产生了一种怪象:农村教师工作累、生活条件苦,本应收入高,却事与愿违,晋级评聘比城市教师更难。这既挫伤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拉大了城乡教育差异,影响了教育均衡发展。江西省教育厅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无疑是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激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机制的有效之举,值得点赞。

事实上,这一举措在其他省市早已有之,规定“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至少一年的农村从教或支教经历”。此项规定一经出台,立即在城市学校中产生了一个新热点——农村支教。凡是想晋级的中小学教师,只要没有农村从教的经历,无不想方设法到农村支教。如此,既可以优先晋级,又能得到一定数额的支教生活补助,何乐而不为呢?

农村支教,本是为了加强人才流动,以城市优质师资促进农村学校发展,推进城乡教育均衡,但现实中,农村支教却往往走了样。支教教师既不是优秀教师,更没有与农村学校融为一体,真正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是因人而异,与农村教师区别管理,支教也只成为走过场的形式。更有甚者,有的支教只是从城市到了郊区,名为支教,实则镀金,乐得清闲自在。这样的农村支教,又有什么意义?

要解决农村支教走过场问题,必须从优化机制、确保实效上下功夫。一是农村支教要实行竞争机制,遴选优秀教师支教,为农村学校提供优质师资,这样既利于优秀教师的专业成长,更利于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要严格支教教师的考核和管理,让支教教师真正融入支教学校之中,成为普通的一员,与农村教师一视同仁,同教共研,同评共管,将支教工作业绩与支教考核挂钩,支教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晋级评聘。惟有如此,农村支教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有效避免走过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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