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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自由市场成功经验

万维网在1992年由蒂姆·伯纳斯·李爵士发明时,只是作为同事间共享科学论文的简单工具。真正的改变要到超文本的应用,当我们轻轻地点击一下,比如突出显示的文本链接,就能下载目标文件。虽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想法,但是互联网就这样改变了我们生活的世界。而互联网的兴起无疑是私人企业独自面对市场需求的杰出榜样。

不管互联网公司在过去的十年里经历了怎么样复杂、快速的发展,但他们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没有受到国家对它的任何介入。网页设计者不需要政府的“另一只手”来帮助他们设计复杂的网站;IT高手也不需要阅读官方报道来告诉他们如果适应技术的改变;企业很快地就能提供网络稳步发展所需要的各种服务。

换一句话说,私人企业非常快速地适应再适应。自由市场机制干了他们经常干的事——最快速地适应顾客的需求。不仅反映在可用商品的范围上,也反映在网络各方面的价格下降上。十年前,一个个人网站是十分昂贵的,尤其是当你希望这个网站更加专业、好看。但是现在,无论是博客还是脸谱网都是免费的。考虑到十年前你还需要花费受训费而现在那已经不需要了,网络的入场费就像被蒸发掉一样,所剩无几。低廉的市场门槛允许各色人等、各类公司在网上进行交易,提供给买家各种选择。

虽然我们看到网络的增长速度是卓越的,但它不过是资本主义制度所做的事情里面较好的:在不同的社会寻找更宽广的需求。很难想象现在自由市场里还有更合适的例子了。

同样重要的还有那些没有发生的事。最大程度远离政府的管制,网络告诉人们私人企业完全代替公共部门完成那些中央经济统治论者所说只能公共部门才能完成好的工作。我们总是听人说,政府的“那只手”是为了应对复杂的项目,但是拥有众多相互连接的电脑的因特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最复杂的由人类创造的实体,但他的成长并没有什么政府的计划。

同样地,政府只要感觉到存在潜在的公共危险就会介入其中,因此也就有了什么药品检测、标准法案和反欺诈法。但是很明显,互联网作为一个相对而言的一个自由市场,常常不在讨论之列。正在迅猛发展的医药品在线交易——从抗生素到伟哥,无奇不有——说明每个人都自愿承受在信息透明的情况下的交易风险。

中央经济统治论者(Statists)常常讨论政府应该制定各种标准。但是网络自身就由大家共同认可的标准制定的,这个标准就是使每个访问者都能搞明白所有网上发布的网页。同样这里也没有什么政府的资源。市场用网页设计者、程序员和用户共同认可的方法解决不同网站的问题,从流媒体到购物网站再到纯文本。没有任何一个需要什么法律或者标准,但所有的快速发展都是自愿和有益的。

相反,如果由众多的网站组织来制定法定标准以取缔共同商定标准,那么不用几年就会落后现实而不得不重新制定。这个教训是简单的:许多相互竞争的参与者在公众的互相影响下将击败其他的选择,就像自然法则一样,按照公众反映的意愿进行选择。

作为犯罪行为,欺诈常常被政府当成干涉自然经济的理由。但是在互联网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由市场是如何处理欺诈的。尽管有很多骗子试图尝试,但是公众已经学会如何去对待互联网上的欺诈行为。加入骗子通过软件设计员的特别的设计躲避过滤,并向因特网的公司和个人进行兜售,那么垃圾邮件将迅速被删除。因为以利益为导向的私人企业有责任去保护他们的客户,他们会明确地告诉使用者他们不会使用电邮之类的不明确的方式进行联系,而且他们也不会问一些微妙的信息,除非有必要的保护,比如按照顾客要求设置的安全网点。

换言之,市场已经适应了,一方面是在信息战中逐渐培养的,一方面则是市场下的自愿行为。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我们不需要任何政府的介入。但我们不难想象一个中央经济统治论者会提议减少欺诈性电子邮件和其它在线欺诈的危害,因为可能会有人将发送危险的电子信息给无辜的、对电子技术不了解的人。这一理论无疑在强调个人无法理解的网络的复杂性,因此才需要政府认证的专门技能。

关注互联网的中央统治论者还有一个重要的论点,政府在禁止儿童访问色情和暴力网站上具有重要的作用。覆盖了印刷品、电影、电视等的现行法令就被指出是必要的政府管制;因此这一法令也应该升级并适用于互联网。但在自由市场,商品和服务都取决于客户需要,对于下流作品的需要被现有的法令是为不应存在的。根据现在运行状况来说,网站确实存在非法的内容,但它并不是那么容易轻易得到的;它一定要通过特定的方式才能找到,而这类信息所需要的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网络而不是依赖互联网。

那些呼吁出台因特网法案的人们常常说,他们的目标是预防无辜的人们看到色情作品,意思是说我们需要确保无辜的人们不会因为一不小心被绊倒。就像说到的,这种方案并没有考虑到这样一个现实:所有的产出(在这里我们说的是网站内容)决定于市场。就像电视黄金时段不会播出令人不快的内容一样,这些内容也很难在互联网上找到——因为没有人需要。

中央经济统治论者的主张也忽略了网站内容的目的是带来愉快。大部分互联网的玩家从公开网站获得的内容都源于这么一个基本的原则,经过仔细考虑后认为可以接受的。没有一个公司会提供一些公众认为不合时宜的内容,不管是非法的还是合法的。

因为一些人企图利用互联网做非法勾搭,而使许多人混淆了法律强制和对政府寻找一种方法控制信息手段的渴望。这就相当于因为有银行劫匪利用公路逃路而由政府对公路进行管制一样。没有人会真的当回事,但这个相似的理由却用到了互联网上。

我们通过制定法律用来保护网站使用者不小心看到色情内容,但这不会改变这些内容的存在,因为他已经是违法的了,而且在哪都存在。但是,互联网的内容提供者有充分的动机去控制这些内容,因为他们靠他们观众的信任赚钱。就是这样,自由市场提供了更有作用的方法,因为内容提供者有强烈的愿望进行自我调节去除不合时宜的内容。任何政府企图限制互联网站,比如建立政府控制的防火墙,将会把目标对准我们所有人,通过利用所谓的潜在的非法行为作为监视人们的借口。

不受限制的互联网的成功就是自由主义学派关于自由市场优势的最佳证明。当人们懂得是他们在操控一切,而其后果由他们的行动决定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市场提供了他们所需要的选择。获得的机会越多,竞争也就越激烈,我们也就更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另外,个体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东西。15年前,电脑还是一个奢侈的享受,但现在已经成为了日用品,可能比用手机和微波炉的使用者更多。

网络的爆炸式增长可以使那些批评自由主义的人闭嘴了——他们总是充满幻想,以为无知的民众与私营企业的相互作用并不能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事物,而任何重要的事物只能由理想主义者来管理而非逐利者。

还有很多像网络一样的例子,政府既没有去做也没有去干预,但是还是很好的完成了。消费者在互联网的成功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按照他们所赞成的方式发展着互联网,这显示了一个社会从自由市场上获得它所需要的东西的能力。

我们已经听到了政治阶层企图对因特网进行立法保护我们远离色情物品、圣战主义、打击欺诈,但我们必须抵抗他们的任何控制。政府没有能力控制互联网,他们的瞎折腾将减少我们作出选择的能力。他们将作出决定让我们按照他们的设计选择我们的品味和喜好,只是表面上保护了我们。正如互联网站所展现的,我们在未来所需要的保护不久就会因为市场的魔力而精确地提供给我们,因为自由市场直接反应了人们的需要。

来源The Free-Market Lesson of the Web - Gerard  Docherty - Mises Daily

译者4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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