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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凤凰:陈纪滢的长篇小说《荻村传》

  

  许多人谈论也称赞张爱玲小说成就,却很少人论及她在翻译方面的贡献。例如她曾经为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翻译过几本美国大文豪的作品像《爱默森选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尤其后者,当时翻译的人很多,较著名的有余光中、罗珞珈等人的译本;而这些译本中,以张爱玲的中译最生动传神,最能有血有肉地传达《老人与海》里头,主人翁不屈不挠与天争,与命运搏斗的小说精神。

  这还只是「英译中」的部份。极少人提到或知道,张爱玲也参加过台湾文学的英译工作:她曾经把陈纪滢长篇小说《荻村传》翻成英文,让这部台湾五十年代的反共小说,有机会传播给英语世界的读者共赏。

  《荻村传》发表的时间非常早,在国民党刚撤退到台湾的民国三十九年。陈纪滢刚随政府从大陆逃到台北,就一边当着终身职立法委员,在忙着应酬与开会之余,一边埋首写这部以大陆北方农村为背景的反共小说。这部作品在雷震创办的《自由中国》半月刊上,「随写随发表」(自序语),从第二期起,连载了大约半年多,随后在他自己经营的「重光文艺出版社」印成单行本(1951年),成书时已由初稿的八万字增为十二万字,厚达两百余页。重光目前早已绝版,市面可买到的是「皇冠」版。

  这部书在当时既吻合政府的文艺政策,陈纪滢又是文坛极有声望的人物:不但政治上有地位,更主掌着当时最大的作家团体「中国文艺协会」。《荻村传》发表没多久,各方「佳评如潮」,在物质条件相当匮乏的五十年代,这些由各方送来如潮水般的书评花蓝,多到可以收集成一本书,陈纪滢加一个书名:《荻村传评介文集》,也在他的重光出版。

  《荻村传》正如作者所说,是一部以大陆农村为背景的「乡土小说」,也可以叫作「傻常顺儿这一辈子」。评论家王德威论同时代小说的文章,提到它:「写一惫懒无行的无赖傻常顺儿如何借着乱世发迹变泰,又如何难逃兔死狗烹的下场」,两句话已重点呈现这本书的内容梗概。他又推崇陈纪滢,「此作上承鲁迅《阿Q正传》的传统,看「小」人物在「大」时代中的升沉。笑谞无奈,兼而有之」(见王文「五十年代反共小说新论」)。

  由这里我们不难想象《荻村传》的文字风格,是以中国北方农村乡土人物及方言为其特色,例如小说角色的名字,作者就故意按着乡下人的习俗,依人物性格或外形,取得土里土气,好比主角是「傻常顺儿」以外,小说里各角色的名字多半既粗俗,还要在尾巴加个累赘的「儿」字,这些名字是:「扣儿蘑菇、大粗腿、完蛋蛋儿、黑心鬼、小淘气儿、拐子莲儿、大脚兰儿」。

  可以想象生长在南方的张爱玲,或更精确的说,是一直在上海都会里成长的她,要翻译这样一部北方乡土小说为英文,一定耗费她许多精神。不过我们看她把上述那些土土的名字直接翻出来似乎不太费力:

  "Button Mushroom; Thick Leg; All Finish(完蛋蛋儿); Black-hearted Demon; Latch;

  Limping Lotus, Big Foot Orchid".

  这些名字再土再俗,还只是人的名称,照字面的意义翻译出来就是了。但这部小说描写那群乡下农人时,还会从他们口中吐出一大串骂人的脏话,我们不妨看看张爱玲翻译起来,她的英文可能比中文原文还拨辣的精彩片段:

  当荻村一伙人,听完主角的自叙,他们对这号人物终于有了恍然大悟的评语,陈的原文是这样:

  「呵!原来这家伙是个大傻子!草包!混球儿一个!屎蛋加三级!」

  张译如下:

  "Oh, so this creature was a big fool! A bag of straw! A tumbled mixed-up ball! An egg of dung, weak in the top storey!"

  荻村的邻村(也是世仇),叫「烟村」,他们与荻村一番械斗之后,把傻常顺儿抓了去,不但对他痛骂一顿,连全村子的人一起骂。陈文:

  「你们平常瞎吹虎:荻村人高一等,粪香三级,连狗屎都比烟村强。这也有你 们的,谁让你们出了几辈喝了墨水的功名人?这可与你们这群孙头子,庄稼小 子有什么相干?我问你,你给官儿当重孙儿,他要你么?」

  张译:

  "You people with your silly boasts: the people of Reed Village are of a better class, your dung is three grades sweeter, even your dogs" leavings are better than those of Smoke Village"s. All right, so you had several generations of learned men who drank ink and got degrees. But what has this got to do with you farm boys, the lowest of the low? I ask you, if you want to be the mandarin"s great-grandson, would he take you?"

  中文的难译之一,是时常出现「对仗」的句子,例如这句「人高一等,粪香三级」,像对联一般工整:一,对着三;等,对着级,这是方块字的特性,特色,本身有其艺术趣味,有时纯为了对仗,并不具特别的意义,粪香三级,还是五级六级,不一定有什么道理。可惜翻译之后,对仗的效果总是消失无纵。张爱玲在此处已经尽力而为,这句翻成英文之后,三级还是三级,但「香」味变成「甜」味,显得更加醒目。

  另外,看过张译这句英文之后,从此便知,原来「狗屎」是可以加 "s" 的复数名词。

  记得以前学英文的时候,常觉英文规则里,有些名词必须分出单数复数(即复数名词后面须加"s"),有些完全不必,他们那些分法与规则,从东方人的角度看,毫无道理可言。相比之下,中文的名词从来不必管它是单数复数,没有「加尾巴」的麻烦,多么方便。

  最后,要提一提这本书名的英译,因它十足显现张爱玲的匠心与巧思。

  陈纪滢曾在《文讯》杂志(民国七十六年)「作家的第一本书」专栏,写过一篇文章谈他为什么写《荻村传》。其中有这样的文字:

  「因我村村北有一片苇濠,夏秋之交,芦苇丛生。…芦苇又叫「荻子」,可结 竹帘以供使用,因此,我以荻村代替齐村」(齐村是原名)。

  《荻村传》三个字当然可以直翻成英文,但翻出来既没有韵味,也看不出这部小说本身的风格特色。张爱玲把「荻村」的意象,与作者自序的题目:「傻常顺儿这一辈子」--亦即小说场景与小说主角加在一起,创造出这个既能表现小说内容与题意,又贴近小说原名的翻译:"Fool in the Reeds",真是名家出手,毕竟不凡。

  我们都知道张爱玲写过受评论家推崇备至的小说《秧歌》,最早的版本是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初版在1954年。可知她写《秧歌》时间距离她翻译《荻村传》并不是太远(荻书英译出版于1959年)。同样被冠以「反共小说」,同样写于五十年代,张爱玲小说技巧,文学才具,皆明显比陈纪滢高得多。陈纪滢真是幸运,首部小说能得到张爱玲的英译。但反过来看,逐字逐页翻译一本就张来看,技巧平平的作品是什么滋味?如果不是为稻粱谋,相信必不至此。从这里,我们知道社会环境,物质条件,都对作家有深厚的影响。研究文学不能不注意到作家的时代与社会背景,《荻村传》的相关现象,提供了很好的例子。

  (2001.09.30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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