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第30个教师节,“上海法治声音”专访了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在季卫东看来,过去30年是经济学家的时代,而今后30年或将是法学家的时代,是法律家与民众共同构建一个能够确保经济改革成果的公正秩序的时代。
上海法治声音:在刚刚出版的《东方法学》杂志上,有一篇您的文章,能谈谈其中的观点吗?
季卫东:文章主要是探讨了中国目前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几个核心问题,其中包括司改意义及最主要的切入点。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在推进司法改革。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样一个背景下提出来的。当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为了确保公正严明,就需要有一个独立的审判机构,对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对于相关的纠纷进行处理。在这个意义上,独立的司法权是保障市场竞争机制非常重要的因素。
改革是一个全面深化的过程,也涉及到体制的方方面面,因此,改革的切入点非常重要,涉及到权利结构的复杂性。中国社会存在着很多悖论。例如,权利看似集中,但实际却又很分散。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或许都奉行不同的规则,也因此有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俗语。再如,权利看似强大,但有时候在处理一切具体问题的时候又显得十分软弱。
这就是中国权力结构非常特殊的地方,它是由中国社会人际网络非常强大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转型期,我们要推动一个全面的改革,即对整个社会结构,对整个经济运行机制都要进行改革。因此会受到各种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会受到社会传统习惯的阻碍。
既要限制权力,又要加强权力,这样的悖论如何解决?司法改革应该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法治秩序构建的最佳切入点。
上海法治声音:9月5日,本市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出炉,引起广泛关注,接下来就是法官精英化的过程。员额制一直被认为是司法改革的关键。作为一名法学家,您认为员额制接下来将呈现怎样的发展?
季卫东:人事改革在所有改革中最为困难和复杂。要让法官能够独立地审理案件,就必须帮其排除各种顾虑,使其享受良好待遇及终身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就会有人提出,要提高法官待遇,甚至确立一种终身待遇的条件。但就目前而言,我国财政负担有限。
此外,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是,有2/3的法官原本并不办理案件,主要是处理司法行政及其他方面的工作,这是由中国审判方式的特殊性决定。实际上,真正在第一线审理案件的法官只有1/3。为了确保审判机构的权威性,要减少法官规模,以确保其专业化、精英化,这也就是33%出炉的背景。
遴选的过程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在现有基础上要减少2/3的法官。必须下定决心“壮士断腕”,否则其他的改革就很难推进。我们希望这个过程是平和的,更多地考虑需求和实际情况,尽可能波澜不惊地分流,使每一个人都能在新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价值,以最终平稳过渡。
上海法治声音:此次司法改革中有一条尤为引人注目,就是优秀的法官今后可以从优秀的律师和法学工作者中遴选。您认为,学界对于这样的政策持怎样的态度?
季卫东: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有一些法学家转到法官队伍中,有很多都成果突出。在欧洲大陆法系中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要对整个法律系统有一个非常深入的了解。法律推理技术对于确保司法公正是非常重要的,学者担任法官有利于提高我国司法队伍的学术水平。
此外,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又经历过社会化评估的过程,由优秀的、成功的、得到社会高度评价的律师来担任法官,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现状却是,由于法官待遇偏低、工作偏重、责任过大,导致成功的律师不愿意转为法官,而优秀的法官却更愿意转作律师。
在员额制的改革过程中,尤其有可能受到冲击的是年轻法官。名额有限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他们或许看不到职业前景,就有可能转入律师队伍。律师与法官之间保持必要的流动,这才能使得如今转入律师队伍的法官,将来积累了相当的资历后,还有可能回流到法官队伍中来。这样一种循环机制形成后,对于律师和法官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
上海法治声音:社会各界对于司法改革也都非常关注,了解的途径或许就是影视作品。近期有两部律政剧也是非常红火,引发各方热议。您认为,对于司法的反映,影视作品和真实现状有着怎样的距离?
季卫东:通过文艺形式表现司法的情况,也是中国社会的一种进步。司法曾经非常边缘化,但如今,媒体和影视界都越来越关注,说明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上海法治声音: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而前不久,在交大的讲坛上,您也做了一个“中国法治之路”的专题讲座。您是如何看待我们现在的法治环境和发展进程?
季卫东: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会专门讨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作为执政党的指导思想,作为今后的治国纲领并付诸实施,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路已经开始变得非常清晰,而且,在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初步共识。因此,法治前景非常值得期待。
四中全会把法治提到这样一个高度,首先是对我国社会结构变迁过程的判断。改革开放进行了三十余年,市场已经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个时候,法治必然会成为市场经济良好运行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前三十年的改革,目的是为了做大馅饼,使人民生活好起来,今后三十年的改革,是要把这一块已经做大的馅饼分好、分匀,这涉及到分配的正义。分配者必须保持中立,而法治所强调的就是中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强调对于权力的限制,防止权力和利益相结合。
这一切都表明,在未来30年中国社会的变迁中,在中国政治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法治将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如果说过去30年是经济学家的时代,那么我希望,今后30年是法学家的时代,是法律家与民众共同构建一个能够确保经济改革成果的公正秩序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