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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晖:“社会主义”姓什么?

  

  一、要问一问“社会主义”姓什么

  

  我认为,“宪政社会主义”这个命题主要是要规限社会主义,包括规限社会主义的外延概念。邓小平讲过,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他后来虽然对社会主义下了一个定义,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比过去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也不能说就把社会主义的本质说完全了,至少没有给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上层建筑作出规限。

  我们过去习惯于凡事要问一个“姓社还是姓资”?现在除了那些敌视“普世价值”的先生们和极左派以外,这种语言比较少了。事实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现在有相互依存的联系(至少在经济领域),某种程度上还有所交融: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有社会主义因素,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有资本主义因素(当然二者的主导地位不同)。特别是在经济上,东西方、中国和美国出现互相依赖、二者“共生”现象(因而有人创造了“中美国”这个词)。马克思早就指出,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晚年还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实行的议会制和股份制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形式。在现今的西欧、北欧一些国家,其社会主义因素比之现在某些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不知要真实多少。

  同样,社会主义国家里也有资本主义。比如我们国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内地的企业大多是混合经济,既有国有股,也有私人股,还有外资股。它们到底是姓社还是姓资,都很难说。我国宪法已确认民营(私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它们为国家提供的GDP和税收,占总体的大半以上。(据2011年10月25日中华工商时报文章,民营经济占我国经济总量比重达半壁江山,甚至更多。在一些民营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已占80%以上。)而它们应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只不过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主义。在座的李磊先生就是典型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营企业家中的精英,他以其远见卓识,积极支持宪政社会主义事业。

  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全球化时代,经济和政治文明的普世性日益扩展。如果我们凡事还停留在追问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已经大大落后于现实。倒是另外一个问题,对我们十分重要,那就是要问一问社会主义姓什么:你是姓哪一种社会主义?哪一个阶级、哪一个时代、那一种模式的社会主义?总之,我们要问的是社会主义的真假、是非问题,而不是一般的姓社姓资问题。要防止把李鬼当李逵。

  我最近重新查了一下马克思、恩格斯写的《共产党宣言》,在第三章里他们着重批判了同科学社会主义对立的各种形态的社会主义,其中包括各种反动的和保守的社会主义,诸如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和德国“纯粹”哲学家玄之又玄的、抽象的“真正社会主义”,另外还有保守的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最后还有空想的社会主义,……等等。总之在他们那个时代已经有了姓封姓资姓保姓假的各种社会主义

  在我们这个时代,标榜社会主义的花样品种更多,从历史的社会主义实践及当前的中国的、外国的状况,社会主义不下二三十种甚至上百种都有。我们的高放教授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的老权威专家,他最熟悉。

  就马克思主义派别的社会主义而言,就有第一国际时代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第二国际时代社会民主党人的社会主义,在当代则是北欧福利国家的民主社会主义,或者社会民主主义。第三国际时代的列宁、斯大林的专政社会主义、暴力社会主义,毛泽东的“马克思+秦始皇”的社会主义,或者叫做皇权社会主义。还有我们邻邦的家族世袭社会主义,父传子、子传孙,现在已经传到孙了。(该国2011年的挂历中的“法定节假日”共23个,除了五个冠以“国庆节”等名目外,其余18个全是该金氏家族祖孙三代包括金正日的奶奶的生日忌日和他们就任最高领导人的喜日,2012年挂历也势必补充上新任接班人的生日等。可谓千古奇观。)此外,还有不少旁门左道的“社会主义”,如希特勒的法西斯主义又称“国家社会主义”,“纳粹”这两个字就是“国家社会主义”的音译。卡扎菲的独裁也叫做什么“大众社会主义”。南美洲还有几个号称社会主义的小国。

  可见,社会主义在历史上、在当代有各种各样的种姓。所以我们遇到号称社会主义者时,倒应当先问一句:你姓什么社会主义?你的社会主义姓真还是姓假?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

  在当代中国,这些年也出现了很多社会主义的口号和派别。比如当政的社会主义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处于主流地位;民间学者思想家谢韬倡导的是民主社会主义,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此外还有毛派社会主义,就是近年成立的所谓“毛泽东主义共产党”,以及毛泽东主义的“中国工人党”。据有的媒体统计说,全国大约有50几个类似这样的民间毛派社会主义组织,他们居然扬言要“高举造反有理的旗帜”,“发动第二次文化大革命”,“打倒”现今执政党党中央“还在走的走资派修正主义集团”。他们还把主张政治改革的学者污蔑为“汉奸、卖国贼”,组织所谓万人“公诉团”。前不久他们有人还在河北、山西公然大肆焚烧《南方周末》等报刊。

  至于其他社会主义思想派别也如雨后春笋。有所谓中国儒家社会主义;中国新盛世社会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新左派社会主义……等等。

  所以社会主义多种多样,到底哪一种社会主义是进步的,科学的,是合乎时代潮流和人民需要的,是我们所赞同的;那些反之,是逆潮流而动的,我认为有必要加以辨别,加以探讨。

  

  二、不实行宪政就不是社会主义

  

  我认为,近年理论界提出的“宪政社会主义”就是进步的、合乎当代中国需要的,也是可行的,值得大家共同来支持、探索和阐扬。

  这个命题主要是为了界定我们所赞成的社会主义,必须是实行宪政社会主义。如同我们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一样,没有宪政也就没有社会主义。要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应当以实行宪政为其重要特色。

  我认为,在当代,宪政本身没有姓社姓资的问题,它是一个普适的政治理念和制度。而社会主义则有上述的不同品种,有科学的、进步的,也有落后的、保守的、反动的。我们提出宪政社会主义就是要规限社会主义,特别是要规制已经执政的工人阶级政党,它必须施行宪政,它实行的社会主义应当是宪政社会主义

  共产党处在革命时代,它是一个搞阶级斗争的革命党,也可以是个争民主的政党。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讲过工人阶级第一步就是争取民主,所以毛泽东在革命时期也是强调民主,而且强调自由,特别是言论自由,他认为这是最重要的自由。强调联合政府,反对一党专政。他那时候公开的纲领是追求民主。但是一旦夺取政权成为执政党以后,他就说:“可爱的先生们,我们就是要独裁。”他执政的实践就完全抛掉了民主,不断地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作为一个革命党,讲阶级斗争有它的历史必要性和理由;但是已经夺取政权,不实行宪政,却还在不断地搞阶级斗争,是违反历史发展的规律和人民的意志,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的政党。

  即使是实行民主,与宪政还有所不同。宪政基于民主,又高于民主。民主的精义是“多数统治”,我们共产党的党章声明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是代表了全国人口的大多数;但作为执政党,只是代表多数是不够的,还应当保护少数,关照少数的利益,即要代表全民的利益,因为它成为执政党是要经过全民直接或间接的选举,才能当上国家领导人,行使国家权力,因而它要对全民负责。而不能凭借“打天下者坐天下”的老套路,搞多数专政(往往演变成党专政)。而宪政则强调依宪治国,保障所有人的人权,强调权力共享共治和相互制衡。

  再则,西方国家的现代政党大多数是在已经有了宪政制度以后才依宪成立,经过竞选而成为执政党的。我们中国共产党是在革命斗争中产生和发展的,而不是在宪政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是通过革命夺取政权以后建立新政权、新国家,1954年才制定宪法。本来此后就应该由革命党转化为宪政党,但是我们没有做到这一点,到现在还没有。

  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什么叫中国特色?邓小平指出过,“中国特色”主要是为了说明我们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在什么都叫中国特色,把它泛化了。假如要说“中国特色”,其特色是现在还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要由专政向宪政过渡,由革命党向宪政党过渡。

  我们既然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权、社会主义的制度,那么我们的政权应该是民主的不应该是专政的;应该是和平的不是暴力的;应该是民选的政府而不是一党集体世袭的;应该是权力分立的而不是集权的;应该是人权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而不是官僚特权利益集团统治一切的;应该是共和共富的,而不应该是权贵的、两级分化的。我国现在已形成了权贵资本主义集团或阶级,他们在中央某些部门和某些地方、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绑架了党和国家机器,力图实行官僚权贵统治。他们也号称搞社会主义,实际上是权贵社会主义,本质上是半封建的和原始的野蛮资本主义。

  

  三、我所认同的宪政社会主义

  

  下面我想着重说一下我所认同的宪政社会主义

  我认为什么叫做社会主义,简而言之就是“以社会至上为主义”。当代进步的社会主义应当是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主体、即以全体国民、公民为本位,或“以人(即人人)为本”,以人权和民权(权利、权力)与人民利益至上。

  当代社会主义的对立面不是一般的资本主义。前面说过,当今世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在某些领域正在交融之中,资本主义里就有社会主义的因素。马克思早就指出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后来又认为议会制、股份制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形式。北欧一些国家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是;或者都不全是,既有文明的资本主义(某些好的传统),也有许多社会主义(优越性因素)。

  我们主张和拥护的社会主义是新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强调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主体(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权利、权力为本位,而不能以国家权力为本位。它主要是同国家主义、国家至上主义是对立的,而同一般资本主义并不对立。(当然它同原始的野蛮的资本主义是对立的,但和现代文明的资本主义虽有区别,并非都是对立的。)

  另外我们主张的宪政也是新宪政主义。旧的宪政理念强调必须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要制约国家权力,这是它的精华所在,应当继承;不过它制约国家权力的理论与机制主要限于国家权力之间的内部制约。即是以国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即在一个密封的国家机器里面的不同部件之间权力的自我制约。这容易产生官官相护,人民、社会很难去参与、去监督。新的宪政主义主张把注意力转向社会,运用社会主体的权利和权力来监督制约国家权力,也支持国家权力合理合法的行使。所以它关注的重点是在社会,运用社会的力量。而社会力量主要是建基和生发自公民社会,运用公民社会来制衡政治国家。这是两个互相对应的政治实体,它们可以是互相支持的,也可以是互相控制、互相监督的。而且公民社会应该是建设宪政、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动力。可是我们的现状是,既没有很好地形成公民社会,更谈不上互动互控。

  前不久还有政法界一位领导干部在一个权威刊物上发表文章,说公民社会是敌对势力设下的陷阱。我认为这是对公民社会这一新生事物的蒙昧和过敏反应。如果以这样的心态、这样的认识去对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那就很难说会走向哪一种社会主义了。

  我们经常倡言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党也一再声明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但是我认为,人民当家作主就是实现“主权在民”,这是事关国家政权全局、有赖于作为整体的人民执政、参政的大事。作为公民个人并不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因而也不可能都去为国家作主,而是要通过民主选举,选举人民的代表,选举一些社会精英去代人民作主。列宁早就讲过,苏维埃政权是“通过无产阶级的先进阶层来为劳动群众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列宁全集》第29卷,第156页。)所以人民并不能直接当家作主,后者是卢梭关于“直接民主”的一个幻想,这只有像他的出生地日内瓦共和国那样的小城邦国家才有可能做到。民主并不在于人民的多数是否能亲掌政治权力,而在于人民群众能否有效地驱使并制约实际掌权者这个人民中的少数,按照人民中多数人的意志与利益行使权力。亦即在于人民是否能够“驯化”国家权力,“驯化”实际掌权者,将之纳入人民意志的轨道,并遏制权力的扩张与腐败。这就是宪政所要解决、才能解决的问题。

  我认为,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首要的是使人民/公民能够为“自家作主”,自己做自己的主人。那就是说,我个人能够决定我自己私人的事情,我的私人权利不受国家的干预。现在我们越来越感觉到公民的私权利、私生活受到干预,政府垄断经济、垄断权力,一直到垄断思想。最近各地方各部门都在谈论“创新社会管理”,固然有其必要性、迫切性,但有的领导人关注的重点却在社会控制,甚至要求把所有互联网、微博“全都占领”,都控制起来。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那里面规定了公安机关对于它所认定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的嫌疑人,不经检察机关批准和法院审判,就可以秘密逮捕,而且可以不通知家属,还可以对他进行“特殊侦查”。所谓特殊侦查,就是可以窃听你的电话、封锁你的网络、检查你的私人邮件,秘密跟踪等等。刑诉法草案使这些权力合法化,却没有严格限定和制约行使这种权力的主体资格、范围和程序。这样公安很方便,爱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如果按照这个修改草案的某些规定通过,我们就要走向一个警察国家。难怪外电说,这会是公安机关的“伟大胜利”。我们不希望看到这种“胜利”,我们希望看到国家权力包括公安的权力受到限制,受到制约;公民的权利受到最切实的尊重和保障。

  宪政社会主义是一个新思想、新理念,到底它的内涵怎么样,外延又是怎么样,怎样达到,还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并为它的实现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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