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请材料提交地点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公租房申请材料提交地点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公租房申请材料提交地点
名称:地址:办公时间
福田: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周一到周五09:00-12:00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罗湖: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宝安: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9:00-12:00
南山:南山区常兴路164号深圳市南山区售房中心: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龙岗: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龙华: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盐田:盐田区香径南街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坪山: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鹏新区:深圳市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光明: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区行政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7:45(午间延时服务时间12:00-1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特征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而《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