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终止合同

终止合同

推荐度:

双方终止合同

推荐度:

劳务终止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终止合同

推荐度:

合同终止协议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终止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终止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终止合同 篇1

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一( )原因,决定从 年 月 日解除 / 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6、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9、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10、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其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 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 元(汉字大写)。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级用工部门和乙方各执一份,医学部人才服务与培训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2

(劳动者姓名)________(劳动保障卡号:__________),于年 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条__款(款项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年 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个人提出)。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证明内容应该填写清楚、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劳动者本人,一份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存入个人档案中的一份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

终止或者解除部分部分条款选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合同 篇3

劳动合同到期之前,HR会通知你续签合同,这个通知会以书面形式给你,也会有一个期限,这个期限在原劳动合同解除之前,如果在这个期限之前你还没决定好是否续签,那么会有书面法律风险呢?

一、无论是什么原因,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未及时办理续签或终止,就容易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一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在想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在特定的情况下,还需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甚至支付双倍工资。

二、在劳动合同尚未届满,企业应尽早做出是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续签或者终止手续。需续签的要在合同到期前订立新的劳动合同,不准备续签的也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即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以免出现“后遗症”。

三、设置劳动合同到期前提醒程序

当用人单位员工较多,合同到期时间又不一致时,应当对劳动合同资料进行计算机管理,设置劳动合同到期前提醒程序,以免忽视了到期合同的续签或终止。

四、在劳动合同设计预防事实劳动关系条款

为避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出现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涉及预防事实劳动关系条款,如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如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视为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一个月”,以避免人事工作疏忽或者某项正在进行的.工作项目的中断。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我们就要确定好是否续签,不能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或者劳动者的原因而耽误了续签的期限。

终止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上海拓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上海佳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曾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复印机租赁合同书”(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主要内容:乙方承租甲方复印机壹台(型号:bizhub163),合同有效期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实际情况,自愿终止原合同,并就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协议。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乙双方之间因原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权益已于即日前相互交割清楚,彼此之间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于20xx年12月28日终止,原合同赋于双方的权利、义务于该日起解除。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终止合同 篇5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工种、岗位:

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

关系:

甲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本证明一式2份,手续完备后,劳动者档案、用人单位各存一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终止合同  终止  终止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终止合同词条  
合同范本合同

 处理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推荐度:垃圾处理协议书推荐度:事故自行处理协议书推荐度: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推荐度:双方处理纠纷协议书推荐度:相关推荐关于处理合同锦集9篇...(展开)

合同范本合同

 商品房认购合同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推荐度:商品房认购合同推荐度:商品房认购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商品房认购合同(通用15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展开)

合同范本合同

 项目合同

软件项目合同推荐度:工程项目合同推荐度:服务项目合同推荐度:软件项目合同推荐度:开发建设项目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有关项目合同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