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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牛津通识读本的读后感大全

  《法律-牛津通识读本》是一本由[英] 雷蒙德·瓦克斯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页数:35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法律-牛津通识读本》精选点评:

  ●写得过于简洁了,不是很好理解。翻译也是一个问题,这和看国外小说不同,翻译不一定能准确地表词达意,英语中稍微不同的两个单词不一定能用几个汉语词汇来显示出其区别,这类书还是看原版的好。书中对英国、美国、加拿大以及印度的法律都有涉猎,比较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但是看起来还是觉得别扭,感觉读起来不够通顺。

  ●在“牛津通识”系列里,这本是目前我读过的其中最为难读(difficult)、最需要大量思考的,可能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有关。

  ●主要分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 普通法系重视判例,以更高级的法庭的同类判决为依据。所以法律条文更简洁抽象。它们先在法庭用判决对“原告”实施救济,再以此次审判为依据主张某权利的存在? 大陆法系通常有尽可能全面的法律条文。并以法律为依据主张权利,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实施救济? 几乎没人认为法律能解决一切冲突,甚至有人对广义法制本身的作用及发展表示怀疑。

  ●冰山一角,侧重普通法系

  ●牛津通识读本系列基本上可以闭着眼打四星。入门很棒。

  ●发问还是不错的。

  ●相当不错的通识书,语言流畅,一点也不晦涩。

  ●主要在讲普通法系。有很多眼下看来可望而不可即的愿景,没有深入讨论难解的问题。“权利救济”与“救济权利”的差异印象颇深。

  ●作者的那本《读懂法理学》,我已经是半放弃的状态了。

  ●云里雾里没读懂

  《法律-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一):读书摘要3

  本书所叙述的是,世界上不同的法律类型,包括普通法系,大陆法系,混合法系以及中华法系的特点以及未来走向。本书对法律的各个部门进行了概括并通过精彩的案例分析来给以具体诠释。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本书为此举出一些公众道德与法律相冲突的案例并辅以不同学者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阐述。本书还通过一些简单的案例以及公众的看法来阐释法院、法官以及律师的角色定位。本书还提出发展是法律的原则以及生物、信息等技术的发展将解构现有的法律制度,并向我们描绘了未来的法律模式。

  《法律-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二):我们是法治社会,所以要先读一读人家的普及书

  这是一本好书。

  我们是法治社会,因为领导说我们要做法治社会。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和行动。首先,我们要学习“法律”这个词。所以,正好读一读这本书。

  我不想再谈更多关于法律的事情了。因为我不懂法。虽然在我的原生家庭里,我就是理性的极端和代表,我的那一堆长辈、亲戚里,没有能与我比肩之人。但作为一个社会人,一个公民,我仍然是一个十足的法盲。我也像生活在这片神奇土地上的历代祖先那样,唯恐和“官司”扯上关系。改革开放初期出生的我,经过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本科大学的锤炼,对法律依然仅是识别了个轮廓。法律在我脑中的印象还不如卡夫卡的那一章《在法的门前》鲜活。它道尽我面对法律时的蒙昧、愚痴、自惭形秽和好奇心的一片赤诚。卡夫卡是个法律从业者,对吧?

  这本书的文字是很朴实的,内容充实,但又不可避免的繁杂。介绍性的综述之作难免如此吧。忍耐着认真读就好了,就当它是一篇长长的杂志闲读好了,你一定不虚此行。我就收获了很多,比如?

  比如,法律依然从属于政治。政治是唯一也许有资格总揽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信息的名词。如果你有不同意见,称说你对政治二字有不同的定义和理解,那我劝你还是以我的理解为好,不然你会走弯路,低效率。

  再比如,法律最擅长处理的情形,是一个彼此相差不多、普遍和平安康的局部历史阶段和地域。好比门当户对的人家才能坐下来用嘴解决问题。好比狗和猫没法通过叫声交流。暴力永远是人类最低级、最可靠、最不可撼动的行为和能力。在暴力面前法律只能旁观。比暴力高级一点的是经济现象。在经济现象上,法律只能跑腿。而不是法律支使经济现象跑腿。

  还比如,法律是一种社会信念。社会信念的形成,其机理也许无法观测和研究。西欧老牌发达国家有法律这个社会信念,所以才有书里写的那些事情。我们的祖上没有这种信念。所以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好在现如今我们也有了法律这个社会信念,因为领导说我们要有。“要有法律”,于是我们就有了法律。这很好。愿一切早已揭晓。

  《法律-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三):较为静态的普法读物

  短读书笔记【01】:法律-牛津通识读本

  1. 本书的划分较为明确。法律——普通法和成文法的讲解、陪审团、律师、法官在各个法律体系中的情况都有讲解。但是有个非常让人头大的问题,很多法律术语没有注出英文,而学界似乎就这些术语的翻译又并无共识,这也就导致有一点(无论是从哪儿搜罗来的)法律知识的人读本书反而会陷入困惑。

  2. 本书是较为稳定的法律体系科普,和本书系其他一些较为现代主义的书(如《文学理论入门》)不同,本书没有涉及太多法律体系的变迁和古往今来(对实际案例的涉及也不多)、也未涉及一些近代的法律思潮(如女性主义、对精神损害的关注等)是一本相对静态的读物,不过,对于制度性的改变,本书也有少许涉及,譬如陪审团制度的改变就有提到。

  3. 有一处我非常喜欢的观点——这是法理的魅力之处,它把很多东西放下来说明白,而不是像哲学一样在似是而非的思考中徘徊,是对[自由和安全]的阐释:我们失去自由获得的安全(如在机场过一系列繁琐安检,但有助于防止恐怖分子袭击),要在价值天平上抵得上那份失去的自由。譬如,在家中客厅由政府装个闭路摄像头来防止入室盗窃,有何不可(在很多家庭住在suburb的美国,尤其实际)?反正您也不会干龌龊事——但是人就是不愿意失去这点隐私和自由,就算装摄像头,也宁愿自己出钱,而在卧室里是决不会安摄像头的。有趣的是,我嗅到了经济学步入法律的味道。这样的思考,对现实绝对也是有益的:地铁的安检是不是一个过场?疫情中的扫描安全码?北大的刷脸?

  总地来说,我觉得…本书在文笔和体系方面,对我吸引力都不大,翻译尚可,但是因为国外法律术语的译介并无标准范式,仍然会造成困惑;但是不得不说,里面的信息较翔实,对于法律的运行,读完后应该能有基本的了解。还有,也许是出身普通法这种“一个案件一种判罚”的特殊法律体系,作者会非常谨慎地列出一些和他介绍的大致情况有所不同的国家,譬如讲到律师的时候就说了美国两种律师的区别,虽对行文流畅有所减损,但是我认为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古典而高贵的品质; 不过,书里有不少有趣的观点,让人读下去觉得趣味盎然,不过这种趣味还是脚踏实地的、老师手把手教学生的观点,若想更放飞些,还是去读xx文学那几本吧 。

  《法律-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四):《法律》:法律并不完美,但它不可或缺

  文/吴情

  今天的中国,与法律相关的事物似乎“随处可见”:国家层面上强调逐步推进建设法治社会,日常生活中,遗产纷争、诉讼离婚、商业利益纠葛,都不鲜见,美剧《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在国内的走红,则让我们窥测到了大洋彼岸国家的具体面貌。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诉诸法律,很多情况下是一件并不光彩的事,更何况有时成本还很高昂(特别是商业领域)。另一方面,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每年高考结束,填报法学专业的人似有与日俱增之势。法律,甚或法学,何以引起如此乍看来两极的情况?

  《法律》(Law: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前纳塔尔大学公共法系主任、现香港大学法律法律理论专业名誉退休教授雷蒙德·瓦克斯(Raymond Wacks)著,一本写给非法学专业的读者的法律入门书。其实,称其为“入门书”并不很恰当,它更多时候不是在讲解法律元典,而是在带领我们深入其中,领会它的前世今生,以及它的理念、性质、特点、论争和程序,因此,不妨视其为“指南”,借助它,我们可以经历一次熟悉而又倍感新奇的“法律之旅”。而旅程的意义在于,你的收获,并不在于已有事物本身,而在于你的视野及你和它的关系。

  《法律》一书分成六章,分别讲述了法律的起源(还包括现有法律体系及其特点)、法律的具体部门(涉及哪些主要领域的立法、司法活动)、法律与道德间的关系(法律与道德相关,但果真法律规定的就是道德提倡的吗?道德不被允许的法律又将如何作为?法律与道德间,是否有着直接的联系?)法院在司法活动中扮演的主要角色及其功能的发挥与实现、律师的职业身份以及在全球化、网络化日益加深的现代社会中法律所面临的一系列挑战与可能前景。

  现存的法律体系主要为大陆法系(可进一步分成四个更低一级法系)和普通法系,各自分布的区域不同,性质和特点也有不小的差异:大陆法系本质上是成文法,普通法系本质上是不成文法;前者的判决依据法律文本,而后者的判决重视“先例”;大陆法系以“何处有权利,何处即有救济”为基本前提,以权利为本位,普通法系以“何处有救济,何处即有权利”为基本前提,以救济为本位;大陆法系以书面辩论为中心,普通法系将陪审法庭引进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陪审团决定案件的事实问题,法官则决定法律问题,事实与法律相分离,重视口述传统(讲故事)。然而,在现今的某些大陆法系国家,也存在着普通法系色彩的制度,反之亦然。二者之间的界限逐渐在缩小,而交融和借鉴更为常见。

  法律的具体部门则涉及公法与私法、合同法、侵权与索赔、刑法与刑罚、财产与保护等内容,严格限定了法律的适用性以及抗辩所需的条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长久以来为人关注,尤其是在是否应该立法禁止堕胎(毕竟要考虑到西方大多数国家浓厚的基督教背景)、是否应该立法保障动物权利(反对没有正当目的地虐待动物,给动物造成巨大痛苦)等议题上。一些道德主张(比如“你不能杀害无辜的人”)被法律保护,一些问题(怀孕早期的堕胎、酒驾)在道德上存在争议但还是被立法维护或禁止,道德与法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中空。

  伴随着交通工具的进步、网络通信的快速便捷化,全球化、网络化的进程日益加快,不过,这些新的时代特征,为法律,既创造了便利(电子化节省了纸张、也方便书记员的工作),又造成了不小的挑战(隐私保护的难题、跨国网络犯罪如何追责等等)。法律如何与时俱进,时时考验着法律的存在与权威。尽管法律并不完美,但它是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中的努力尝试,是对公平和正义的不懈追求。退一步,或如作者所言,“如果我们想要从那些正在等候我们的灾害中生存下来,如果文明社会的价值观念仍然想要盛行持久,那么法律必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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