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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月的爱情

  在老家竹园垛,兰可以说是知名人物。说她知名,一是因为她漂亮,年轻时是大队文艺宣传队主角,很红过一阵子,不是文化水平低点,就差点被县剧团招走了;二是因为她不幸的婚姻,有人同情,有人鄙视,同情者认为兰太善良软弱,又太轻信男人,以致断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鄙视者认为,草狗不掉头,儿狗不敢上,都是她自己不安分,弄到今天这地步,活该。

  

  真应了“自古红颜多薄命”那句古话。

  

  兰确实美。

  

  兰在家排行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多子女、穷家庭,父亲自然不可能送她上学,她少年时的全部功课便是挑猪草和照看弟弟妹妹。从小的劳动锻炼使她长了一副好身体,十四、五岁时已经发育成熟,个子高高爽爽,胸脯屁股该有的都有,尽管皮肤不太白皙,但黑里透红,光洁柔润。那时农村的女孩没有钱买胸罩,也不会讲究,但那补丁摞补丁的破旧衣衫仍旧遮挡不住成熟少女那青春的气息。虽然没有上学,但兰很聪明,记性很好,又爱好唱唱跳跳,广播里放的歌她一学就会,无论是跟大人一起上工还是一个人挑猪草,都是歌不离口,一天到晚快快乐乐。人们惊呼鸡窝里飞出金凤凰,想不到穷得叮当响的家庭里却出落出了这么漂亮的姑娘。

  

  十七、八岁时,兰被大队选中参加文艺宣传队。那时正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每个大队的宣传队都搞得轰轰烈烈,特别以能排样板戏为荣。竹园垛大队的宣传队实力在全公社最强,先后排过《红灯记》、《沙家浜》等样板戏。兰在这两出戏中分别扮演李铁梅和阿庆嫂,想不到一炮走红,成为了大队文艺宣传队的台柱子。不管是扮相,还是唱腔,都模仿得惟妙惟肖。在公社和县里举行的汇演、调演中多次获奖。支书更是经常将她带在身边,要唱便唱,出尽了风头。

  

  有一天晚上,支书跟兰一起在公社开完会回家,走到半路上,支书突然从背后一只手抱住兰的腰,一只手捂住兰的嘴,往路边麦田里拖。兰一下子惊呆了,她想不到一向威严慈祥的支书会这样,既不敢叫也叫不出,只吓得浑身发抖,任由支书摆布。拖到麦田后,支书将兰放倒,扯下衣裤就将她糟蹋了。事后,支书对兰又哄又骗,说:“只要你听我的,我保证帮你安排工作,要是不听,马上让你回家干活,宣传队也不要你。”那时,大队支书的权力很大,可以说社员的命运都在他手里掌握着,谁敢违他的拗?兰也只好打掉牙齿往肚里咽,惟一的希望就是支书能够帮她找个工作。支书更是得寸进尺,经常利用外出和排练节目的机会玩弄兰。有一次大白天竟然在大队广播室里干了起来,哪知快乐得昏了头,忘了关喇叭,声音通过送话器传到了全大队。这下子出了大事,支书被撤销了职务,兰也因此臭名昭著而在全大队抬不起头来。没奈何,家里只好请人介绍,将她嫁给了外县一个盖屋匠。盖屋匠虽然对她的事情有所耳闻,但因家里穷,近三十岁了还未找到对象,现在不费事找了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也就乐得什么都不较量了。

  

  这样的结局是兰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一开始她坚决不肯嫁给盖屋匠,她不能想象她会跟一个素不相识、毫无感情的盖屋匠同锅吃饭,同床睡觉。然而不管她怎么反抗,因丢尽了脸面被激怒了的父母在将她绑起来吊打了一个晚上后,她终于哭着答应父母嫁给那个盖屋匠而好好过日子了。

  

  出嫁的场面仍然是热闹的。事情过去便过去了,纯朴的乡民素来是宽大和厚道的。一旦兰离去,人们又想起她诸多的好来。人们知道,兰所扮演的角色而给他们带来的欢乐是一去不复返了。

  

  时间就这样悄悄地过去了8年。

  

  当有一天,兰与丈夫离婚只身一人又回到老家的时候,不啻于一枚炸弹在竹园垛爆炸。

  

  “兰跟丈夫离婚了,竟然连孩子也不要,太狠心了!”

  

  “这害人精,当年害了支书,如今又害了盖屋匠,真是作孽啊!”

  

  “不知这次回来又要害什么人了?”

  

  ……

  

  人们议论纷纷。可是他们哪里知道,这8年,兰过的是什么日子!丈夫老实巴交,一天到晚只会埋头干活,三棒也打不出个屁来。队里的一些二流子无赖汉还常常趁盖屋匠外出干活的机会寻上门来欺侮兰,盖屋匠知道后也不敢站出来给自己的老婆一点保护,惹得那些二流子胆越过越大,有一次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将她的裤子扯脱了下来。兰实在不能忍受,回家跟盖屋匠大吵了一场,要盖屋匠去找那几个二流子拼命。盖屋匠不但没有去拼命,相反还劝她:“人家跟你闹着玩的,你又不是黄花闺女。”更叫她伤心的是,盖屋匠竟然说:“做姑娘时你不就跟人睡过了?”气得兰差点昏过去。从此,夫妻俩经常吵闹,日子实在无法过下去,要不是因为有孩子,兰早就离婚了。她一忍再忍,总想将这无爱的婚姻勉强维持下去。然而,最终还是分道扬镳。

  

  出嫁8年又回到父母身边,自然是难有立足之地的,外人的白眼非议不说,就是家里的弟弟、弟媳也不能容忍。磕磕碰碰、指桑骂槐是常事。这样挨了一段时间后,就又有好心人出面做好事了。

  

  原来那个被撤职的支书的弟弟至今未娶到老婆,而家庭各方面的条件还可以,支书暗里也出了面,媒人又是三天两头就到门上来撮合,父母、弟弟也想早点把她打发出去,没奈何,兰只好答应,在离婚半年后又第二次结婚。可万万想不到的是,支书的弟弟是个无用的人,吃了若干药也不见一点起色。性无能所带来的自卑心理又转化为性变态,每天晚上都要将兰折腾得死去活来。兰提出离婚,可招来的却是无情的毒打。加之支书又经常来找兰的麻烦,更使她感到屈辱、绝望,一气之下,兰离家出走杳无踪影。

  

  两年后,支书和他弟弟终于将兰从远离家乡上千公里的一个城市“抓”了回来。同时被抓回的还有一名叫浩的男人,三十多岁。两人被分别关在两间屋子里,浩被一顿死揍,兰也被打得鼻青脸肿。支书弟弟要她写下保证书,从此后不再跟那男人在一起,可兰坚决不答应。

  

  原来,兰出走后,来到了C城打工,认识了同乡人浩,其时浩也孤身一人在C城打工,两人互相帮助,产生了感情,不久便开始同居,一年后生下了一个女儿。他们想永不回去,就在这C城安安静静地生活,想不到还是被找到了。

  

  “哼,想甩掉我,跟那个臭小子在一起,没门!”恼羞成怒的支书弟弟在支书的出谋划策下,写了一纸诉状,将兰告到法院,说她犯了重婚罪。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重婚罪成立,首先予以调解,要兰断绝跟浩的关系,回去好好跟丈夫过日子,所犯重婚罪可以不予追究。如不回去,则要判三年刑,但准予离婚。何去何从,任兰选择。

  

  兰选择了坐监。她用坐监换来了离婚,换来了自由,换来了与心爱的人合法的结合。当浩在她三年期满接她出狱的时候,两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当众拥抱嚎啕大哭。

  

  回到浩那简陋的小屋,他们两人举行了简朴的婚礼。没有客人,没有婚纱,有的却是在苦难中相濡以沫的真情。兰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采。她还是那样漂亮,那样迷人。

  

  没有人向他们祝贺婚礼,兰就自己唱起了歌儿——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为什么这样红?

  哎,红得好像

  红得好像燃烧的火,

  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

  

  歌声优美、动听,又有几分凄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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