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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养与“痛”失

作者:李碧华

  湾仔街道的墙上有则“寻犬启事”,失犬是条松鼠狗。主人描述:“它浅咖啡色,十三岁,身上短毛,已没了两边大牙,所以舌头常向外伸出。名叫冬冬,5月24日走失,或被人偷走,后来有人发现它流浪街头。”

  启事强调:“冬冬很温驯,不咬人。如有好心人收养了,请交回,定当重酬3O()0元。好心有好报!”

  为什么主人非要把它寻回?启事上写道:“本人已苦养13年。”

  一般人用“抚养”,指保护、教育,手势温柔,满目情意,对象是子女或其他晚辈,比如“把他抚养成人”。朝夕相处,对生命的珍重怜惜,就在那个“抚”字上。

  冬冬主人也许是写错字了。不过从这个“苦”上,真的看到主人心焦如焚、欲哭无泪,又依依不舍的痛苦。生离死别是人生的伤心事。不止人与人,若宠爱之物一旦失去,千方百计遍寻不获,即使付出极大代价亦难如愿,局外人怎会了解这“苦”?

  “苦”因为感情。感情深厚是因为岁月。

  希望主人有与冬冬重逢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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