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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人生(148 体面而尊严地离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2013年,加拿大一位72岁的妇女,决定远离家乡和亲人,漂洋过海去死亡。她叫苏珊?格蕾菲斯,住在加拿大温尼伯。

  2012年初,格蕾菲斯患上了一种罕见的大脑疾病——多系统萎缩症(简称MSA)。这种疾病让她每隔2小时21分钟,就得吞下成把的药丸,并且在深夜里还要忍受无休止的疼痛。刚刚被确诊为多系统萎缩症时,她睁大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上网寻找相关资讯。资讯结果是:这种疾病无法治愈也无法治疗,她至少将在轮椅上度过四年时间,多则十年,而且随着疾病的加重,疼痛将越来越厉害,她将忍受无尽的痛苦。

  在轮椅上度过余生和忍受痛苦还不足以让一个女人选择安乐死。真正让她痛不欲生的是,她会失去做人的尊严。MSA将会一点一点地吞噬她的健康,因为平衡系统受到侵害,她不能骑自行车、打网球、开车以及请她的孙儿们来吃饭。因为刀割般的疼痛使她无法久坐,她也不能去听音乐会或看歌剧,她的衣食起居、吃喝拉撒以及洗浴等一切,都得依靠别人,她会消瘦的像个骷髅,丑陋无比,她将失去一切隐私和做人的所有尊严。而在这之前,她曾经是网球场上活力四射的“发动机”;是朋友圈中以亲切善良闻名的好伙伴;她勤劳爱干净,房间窗明几净,物品井井有条,而且每一天都要买一束花放在客厅里,清香四溢;她娇小美丽,爱打扮,喜欢穿艳丽的衣服,虽然七十多岁了,仍充满生机。

  病后必将发生的一切与病前的生活形成了巨大反差,她无法面对未来。她不想让家人看着她一天天衰竭消瘦和痛苦的表情,也不想让他们因照顾自己而精疲力竭;她不愿意把她的存款都花在请护工照顾她;她更不愿意自己躺在病床上,充当装药工具并忍受巨大痛苦,不愿看到各种仪器插在她身上代替各器官工作。这种根本没有做人尊严的活着,让她下定决心选择安乐死,她决定在自己身体状态还可以旅行的时候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加拿大的法律规定,人们有权选择自杀,但是协助他人自杀却是违法的。于是,格蕾菲斯决定飞往瑞士的苏黎世,在一个协助安乐死的诊所实施死亡。她悄悄预购了飞往苏黎世的机票,并与诊所签订了协议,确定了死亡时间并交付了费用。等这一切都办妥之后,在距离死亡时间还有十七天的时候,她向家人及朋友、邻居公布了自己的决定。

  自然,她的决定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她的女儿、儿子、儿媳、孙子、外孙等都力劝她不要这样做。她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终于说服了家人,她说:“未来对我来说太残酷了,我没有别的路可走,我不能痛苦而没有尊严地活着,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对我来说比死可怕千万倍。你们可以天天守在我身边,但你们不能代替我遭受痛苦,如其天天看着我痛苦难耐,还不如让我安详地离去,你们支持我,才是对我最大的孝心。”

  她还把自己的决定公诸于世,她写信给议员们,告知了她的决定,并恳请重新考虑协助安乐死合法化的议题。她希望法律工作者和公众记住她的名字和她的故事——一个有爱心的母亲和祖母,一个好朋友和好公民,由于加拿大的法律不允许,她不得不漂洋过海,到异国他乡去寻求安乐死

  她将由儿媳陪着,前往苏黎世,在约定的诊所里,在医护人员的协助下,喝下一杯混有戊巴比妥钠的药液,她会在两分钟之内睡去,紧接着就是昏迷和呼吸系统麻痹,之后,死神就会把她带走。

  在离开温尼伯的前一天,她和朋友告别,和邻居告别,并和网球球友们一起共进告别午餐,大家都泪流满面,但她却面带微笑。午餐后,她戴着粉红色的网球帽和公主头饰回到了家里。晚上,她和全家人吃了最后一顿饭,家人都忍着泪水,伤感地吃着披萨,她却微笑和蔼地对小孙子说:“记住这美好的时刻。”

  第二天早晨六点,格蕾菲斯来到了达理查森国际机场,在被扶下车之前,她还小心地又涂了一遍口红,并微笑着说:“不好意思,臭美是必须的。”

  她的儿孙们以及前来送行的亲朋好友、邻居等立刻围拢上来。她面带微笑,和送行的人一一拥抱告别,她9岁的外孙把一个小小的折纸放在她的手里,她温柔地对外孙说:“记住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这样的告别,令人肝肠寸断,人们都泪流满面,而她,脸上却一直挂着微笑。

  “她永远是那么乐观,总是看到好的一面。”她的朋友含泪说。在机场,为她送行的人们和支持她的朋友们见证了一个好女人和一段美好的人生。

  她坐着轮椅被推过安检,在飞机的旋梯下,她转过瘦小、虚弱的身躯,轻轻地再次挥手告别,泪水慢慢地划过她的脸颊,但没有人看见。

  作者感言:死是人生的终点,人永远无法战胜死亡,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人人都知道这一点。但当死亡真正来临的时候,人往往充满恐惧,能象格雷菲斯那样坦然面对,实在是少之又少,仅此一点,就足够世人对她的敬佩。

  无疑,格雷菲斯的选择是理性的、科学的。人活在世上,尽管不可避免地要遭受许多痛苦,但人总有愉快、幸福和满足的时候,总有要为自己、为他人或为社会做点事情的冲动。也正是这些愉快、幸福和满足以及为自己、为他人或为社会做点事情的冲动,培育了人对生的眷恋和对死的恐惧。但当活着将只有痛苦而不会再有一丝一毫的愉快、幸福和满足,同时也不能做任何事情的时候,活着真的比死还难。特别是倍受病痛的折磨又完全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是让人永远无法忍受和承担的生命之轻。在这个时候主动选择死,一举而三得:一是自身避免了病痛折磨,得到了彻底解脱;二是解放了家人,免除了亲人日夜护理的沉重负担;三是节约了金钱药物,避免了无为的浪费。这是对生命的善待,对自己的善待,也是对亲人和社会的善待。就这个意义上说,格雷菲斯的选择也是道德的、高尚的。

  至于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当代世界,如果轻易使安乐死合法化,必将有无数尚有生存能力的老人被其不肖子孙推上黄泉路。

  神说,人的灵魂是可以永生的,而永恒的幸福就在死后的天堂里。但愿有神、有天堂,但愿神的话是真的,如是,象格蕾菲斯这样美丽而善良的人,死后一定会升入天堂,并在天堂里享受永恒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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