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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人生(47 毛泽东写于1909年的励志诗)

  1909年,毛泽东16岁,父亲毛顺生为他安排的前途是做米店伙计,学习做生意,赚钱养家。但毛泽东却一心想离开韶山冲,到新式学校湘乡县东山高等小学(原东山书院)继续求学。在他的力争和亲朋、老师的劝说下,父亲同意了他的请求。临行前,他写了一首《七绝?改西乡隆盛诗赠父亲》,以抒其志,诗曰: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埋骨何需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初到东山高小,他倍受歧视,因为来此读书的大都是富家子弟,个个绫罗绸缎、锦衣玉食,根本看不起毛泽东这个来自乡下、穿着土布衣服、土里土气的穷小子。当时,毛泽东在精神上有些压抑,一种“知音世所稀”的孤独感时常袭上心头,但他生性群居不倚,独立不惧,毫无自卑自惭之色。一天傍晚,他到校园旁的一个池塘散步,突然娃声四起,他有感于此,即兴写了一首《咏娃》诗。诗曰:

  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养精神。

  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

  作者感言:“学不成名誓不还”的勃勃雄心和“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的霸气,透视了毛泽东其志不在小。中国古代有“一诗成谶”或“一语成谶”的说法,即某人青少年时代写的某一首诗或说的某一句话所表达的想法愿望,预示了他将来的作为、成就,以后都会一一应验,毛泽东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领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主席,似乎真的应了这种迷信说法。但稍作理性分析,“一诗成谶”或“一语成谶”的说法,也有其合理的地方,这是因为,思路决定出路,想到了才会去做、去努力,有志向,有雄心,是成功的第一要素。陈胜辍耕之垄上,对伙伴表示“苟富贵,勿相忘”的“鸿鹄之志”;刘邦见秦始皇出游的壮观场面,所感叹的“夫乃真英雄也,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作为楚国国破家亡的贵族后裔,见秦始皇出游的壮观场面而愤恨地对叔父说的“彼可取而代之”;黄巢“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的求变心态和他屡试不第而愤恨写下的反诗《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气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等,都证明了想法、志向、雄心对成功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从小就想当作家、画家、音乐家,并付之努力,终如愿以偿,更是有力的证明。由此看来,青少年时代就立大志,立有益于民族、国家、社会的大志十分重要。

  毋庸讳言,1909年的毛泽东,还是一个懵懂少年,他刚刚从封闭落后的小农村韶山冲走出来,对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祖国积贫积弱的现状,还一片茫然,他的《赠父亲》只是表达了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还没有把自己建功立业与民族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但走出韶山冲很重要,它是毛泽东最初接受康有为、梁启超改良主义思想、支持孙中山三民主义和最终成长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和卓越领导人所迈出的第一步。

  顺便说一句,对中国人来说,二十世纪,有三个人不能忘记:一个是孙中山,他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开启了现代“民主共和”的先河,他将昏昏沉睡的中国唤醒;一个是毛泽东,他缔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创建了社会主义制度,成功进行了社会主义建设,他使即将亡国灭种的中国站起来;一个是邓小平,他放眼世界,审时度势,领导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为社会主义开启了新途,他让贫穷的中国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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