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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天皇“退位”的法律制约与现实困境

2016年8月8日,继日本NHK电视台7月13日披露明仁天皇意欲退位这一爆炸性消息在日本朝野引起轩然大波后,明仁天皇极其罕见地以“不具体涉及现行皇室制度,仅表达个人心情”的形式,通过电视讲话,委婉地表达了“生前退位”的愿望。明仁天皇讲话发表之后,舆论对此作出各种猜测与评论。而日本政府、尤其是安倍政权长期以来对皇室制度改革的拖延态度或是引发明仁天皇以“退位”求得危机解决的根本原因。

一、皇室陷入皇位继承危机

从明治时代颁布《皇室典范》(1889年)起,日本皇室就立下了皇位由男系男子继承、皇位传于皇长子的规矩,这一规矩至今也没有改变。历史的发展往往超出人们的预料,正是按照明治天皇定下的规矩继承皇位的明仁天皇,如今却希望退位,实际上是对皇室成规提出了挑战。分析2016年8月8日明仁天皇发表的电视讲话,可以看出其希望退位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因高龄和健康原因,对于要继续承担作为“象征天皇”的职责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考虑到自己的身后事不愿看到当天皇健康状态严重不佳时,有可能导致社会停滞、给国民生活带来各种影响的状况,尤其希望避免围绕天皇驾崩的繁琐仪式所带来的艰难事态。当今天皇高龄及健康欠佳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皇室繁文缛节的祭祀礼仪也是有悠久历史的。明仁天皇突然以此理由表示希望“生前退位”,显然另有原因。这就是寻求皇室继承危机的解决。

透过明仁天皇的公开讲话,我们可以解读出他改革皇室制度的愿望。83岁的明仁天皇出生在战前,但成长在战后民主的社会环境中,继位前后一直致力于拉近皇室与普通民众的距离,被评价为开明、亲民的君主,他尽量将神秘而刻板的皇室变得人性化。2013年11月,明仁天皇与他平民出身的皇后美智子一起对自己的身后事做出安排,决定改变皇室实行了近400年之久的土葬传统,实行火葬,这样可以缩小陵园规模并大幅降低丧葬费用,此举大大赢得了日本国民的好感。但是在“象征天皇制”之下,明仁天皇虽然能身体力行,在可能的范围内尝试推动某些改变,却无力对皇室进行制度改革。

在战后和平宪法剥夺了天皇的实际权力后,日本皇室就遵照各种清规戒律低调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二战结束已经过去了70年,日本皇室却没有明显改变,依旧墨守成规,循规蹈矩。明仁天皇在8月8日讲话中表示他一直在思考“处在日新月异的日本和世界之中,日本的皇室如何将传统寓于现代,使之鲜活地融合于社会并满足人们的期待”,这意味着他早就认识到作为日本国家和国民统合象征的皇室已经与时代和社会脱节。在皇位继承问题上,从1965年明仁次子文仁亲王出生到2006年文仁的儿子悠仁出生,41年间没有其他男性皇族成员诞生,“人丁不旺”的问题长期困扰着皇室。目前,包括明仁天皇夫妇在内,日本皇室成员仅有19人(男性5人,其中两人年龄在80岁以上;天皇及皇族配偶7人;未婚女性7人)。根据现行规范皇室事务的法律《皇室典范》,“皇位由属于皇统的男系男子继承”及皇族女子与皇族以外的人结婚要脱离皇籍的规定,随着皇室高龄成员去世和女性皇族成员结婚,皇室人数将会越来越少。如果目前7位单身或尚未成年的女性都因出嫁而脱离皇室,那么在皇位第一顺序继承人皇太子德仁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文仁之后,第三顺序继承人悠仁将处在没有任何同辈皇族成员的孤立无援的境地,成为一名“举目无亲”的天皇。他或将难以胜任繁重的皇室公务,以至于影响到象征天皇制的存在。随着时间的流逝,皇室后继乏人的危机日益凸显。作为皇室的大家长明仁天皇实际上并非仅仅考虑到个人的利益得失,而是为皇室的未来担忧。但是面对改革皇室制度的法律制约,明仁天皇只有采取非常规手段———语言暧昧地提出退位意愿,以呼吁政府对皇室制度进行改革,以实现皇室继承危机的解决。

二、改革皇室制度的法律制约

世界上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以高龄和健康等原因退位是常例,为什么日本天皇不能自己决定让出皇位及进行皇室制度改革?对此,还要了解战后新宪法对天皇皇室的法律定位与约束。

在近代日本历史上,充满神圣性与家长制特征的天皇与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相结合,给日本人民和亚太地区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美国主导的民主化改革过程中,打破了天皇的神圣性与权威性。1947年5月3日实施的《日本国宪法》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统合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属的日本国民之意志为依据”,“天皇只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无关于国政的权能。”从此,天皇由《大日本帝国宪法》下神圣不可侵犯、总揽统治权的“国家元首”,变为只履行若干礼仪性的国事职责、不得干预国政的“象征天皇”。在这条法律规定的约束下,明仁天皇虽然有“生前退位”的愿望却不能直接表达,因为这有“过问国政”的“违宪”之嫌,只能拐弯抹角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战后,在保留了天皇制的同时,对皇室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每项内容都影响至今。

第一,制定新的规范皇室事务的法律。《皇室典范》于1947年1月16日公布,并于同年5月3日与《日本国宪法》同日开始实施,同时宣布废除明治《皇室典范》。这一法律虽然仍保持《皇室典范》之旧称,但是在象征天皇制和主权在民的理念下,与明治《皇室典范》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变化。即它是以“昭和22年法律第3号”的法令番号公布,表明它是宪法之下的普通法律,从而结束了明治《皇室典范》虽作为“皇室之家法”公布,却是与宪法同级的基本法的历史,天皇的地位也由战前的至高无上变成被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根据新宪法的规定,《皇室典范》与其他法律一样,制定与修改必须经过国会的讨论和表决通过,战前的“皇室自律主义”彻底失效。据此凡涉及皇室事务的任何改变,都要在对《皇室典范》进行相应修改后才能实施,而修改《皇室典范》必须经过国会讨论决议。也就是说,贵为天皇的明仁也无权改变皇室的“自家”规矩,他能做到的唯有敦促政府对皇室制度进行改革而已。

第二,缩小了皇族范围。皇室天皇与皇族的统称。战前,皇室是日本最大的家族体系,规模庞大,人员众多。战后新《皇室典范》规定“以皇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亲王、亲王妃、内亲王、王、王妃及女王为皇族”,但同时明确“嫡生皇子及嫡男系嫡生皇孙,男为亲王、女为内亲王;三世以下嫡男系嫡生子孙,男为王、女为女王”,把亲王与内亲王限于嫡生皇子(女)及嫡子系的嫡生皇孙(孙女),王与女王从明治《皇室典范》的五世以下缩小到三世以下,且限制在嫡男系嫡生子孙(孙女),废除了明治《皇室典范》中“天皇支系入承大统时,对皇兄弟姐妹之王、女王者特别赐宣赐亲王、内亲王之号”。在这一规定下,皇族规模被大大缩小。根据这样的规定及占领军总司令部“关于废除皇族财产及其他特权”的指令,1947年10月除保留昭和天皇3位皇弟(秩父宫、高松宫、三笠宫)的宫号与皇籍之外,11个宫家的51名皇族成员被剥夺了皇籍而成为平民,禁止其再以皇族名义过寄生生活,皇室规模从66人骤减至15人。此外,《皇室典范》“以嫡男系嫡出者为皇族”的规定,实际上是确认了皇族成员的一夫一妻制,把大正天皇时期废除侧室的做法制度化。皇族女子与皇族以外的人结婚要脱离皇族身份的规定,也有限制皇室扩大的作用。从战后新《皇室典范》制定到今天已经过去了70年,随着当年的秩父宫、高松宫家系断绝及若干男性皇族成员去世事实上皇室的规模在缩小。因此,有人呼吁恢复被剥夺的旧宫家皇室成员的身份,以解决皇位继承人不足的问题。

第三,沿袭了明治《皇室典范》的皇位继承原则。在《皇室典范》制定过程中,美国占领当局出于自己的战略需要,在确立有关天皇制的大政方针之后,并未对皇室制度的具体内容多加干涉,相关条款主要由日本政府方面起草、制定,故新的《皇室典范》仍然沿袭了明治《皇室典范》的一些基本原则,这是战后改革不彻底的表现之一。比如,针对历史上皇位继承处于随意状态,发生皇位继承以天皇退位为主的现实,明治《皇室典范》规定“天皇驾崩之际皇嗣立即践祚承祖宗神器”即发生皇位继承仅限于天皇去世。战后《皇室典范》仅删除了“践祚”、“祖宗神器”这样象征古代帝王的字眼,规定“天皇驾崩之际皇嗣立即即位”实际上依然禁止天皇生前退位。据此,天皇不论处于何种情况也只能死而后已,没有个人选择退位的自由。再比如,战后《皇室典范》规定的“皇位由属于皇统的男系男子继承”,与明治《皇室典范》“大日本帝国皇位由属于祖宗之皇统的男系男子继承之”如出一辙,显然是战前“万世一系”皇统思想的延续,也是性别歧视的集中体现。在这一规定约束下,面临皇位继承人不足的局面,欧洲国家王室通行的允许女性继承皇位的做法被认为是解决皇统危机的根本手段,但是在日本这条法律却是女性继承皇位不可逾越的障碍。

总之,天皇能否退位,皇室制度能否发生改变,根本的制约因素是制定于战后民主改革过程中的《皇室典范》。70年过去了,日本已经成为和平民主、经济发达的国家,而皇室依然固守明治时代的传统,落后于世界潮流与时代发展。开明的明仁天皇表明退位意愿,实际上是对既有法律提出的挑战。

三、“退位”面临的现实困境

对于日本政府来说,修改1947年颁布实施的《皇室典范》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战后70年来,日本的政治家非常清楚皇室在国民心目中的地位,修改《皇室典范》将涉及日本皇室的种种敏感问题。长期以来,日本政坛的保守势力和宫内厅一直拒绝对皇室传统做任何改变,给皇室制度改革带来重重阻力。此外,按照法律程序及日本人的办事习惯,修改《皇室典范》要经过专家反反复复的讨论;起草提案;征求社会意见并进行分析、整理。例如2012年野田内阁时期讨论修改《皇室典范》时,仅仅从10月9日到12月10日两个月中,就收到267412件包括电子邮件、电传及信件在内的各种意见、建议。还要经过政府内部研究;提交国会讨论、国会最终表决,至少需要一到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这一复杂过程。战后初期制定《皇室典范》是在占领军的压力下完成的,而今已经没有了外来压力的推动,修改《皇室典范》对日本政府来说已经成为“烫手的山芋”。事实上修改《皇室典范》的动议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小泉纯一郎内阁时期,在邮政改革得到选民的支持后,小泉开始寻找新的改革方向,把国民关心的皇位继承问题作为改革的一项内容。2004年12月27日,小泉在首相官邸成立了由十人组成的私人咨询机构“关于皇室典范之有识者会议”,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讨论,于2005年11月24日提出包括承认女性天皇、确立皇位继承顺序不问男女,以第一子优先为原则在内的报告书,并于12月在内阁官房成立了“皇室典范改正准备室”。尽管当时的舆论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日本国民同意修改《皇室典范》,认可女性继承皇位,但该报告书在国会内外引起强烈反对,日本政坛保守派掀起了一场抵制潮,执政的自民党内部也有强烈的反对意见。正在小泉进退两难之际,2006年2月皇次子文仁亲王妃纪子怀孕的消息披露出来小泉如释重负当即表示搁置向国会提出皇室典范改正案。2006年9月6日,随着文仁的儿子悠仁出生,修改《皇室典范》一事随之作罢,这是离修改《皇室典范》成功最近的一次尝试功亏一篑。当初信心满满的小泉之所以修改《皇室典范》不能成功,如同有识之士所说:“这次小泉是犯了大忌,改革皇室典范,无疑是要和日本保守政治家决战的。”

尽管悠仁的出生暂时消除了皇统断绝的危机,也让围绕《皇室典范》修改的争论戛然而止,但是相隔41年才出生一位皇室男丁并没有根本改善皇位继承人不足的局面。在民主党野田佳彦内阁时期也曾试图进行《皇室典范》的修改,但根据小泉内阁时承认女性天皇的方案受到多方反对的前车之鉴野田内阁没有触及由女性继承皇位这一敏感问题,而是选择了迂回战术,只打算对《皇室典范》“皇族女子与天皇及皇族成员以外者结婚须脱离皇籍”这一条进行修改,使以皇太子德仁的女儿爱子为首的皇族女性能够在结婚后留在皇室,作为国家公务员继续履行皇室事务,其他问题则留待后人处理。显然,这只是个过渡方案,并没有打算彻底解决问题。然而随着政局变化,民主党政权下台,野田内阁的这一方案最终也是半途而废。

2012年年底,自民党在政权交替三年后夺回政权,日本政坛进入安倍晋三时代。安倍上台后,在政治上以修改和平宪法、把日本变为“正常国家”为目标,实现了解禁集体自卫权;在经济上忙于推进“安倍经济学”,希望扭转日本经济长久以来的颓势,一直对修改《皇室典范》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尤其是安倍在皇室继承问题上一直持保守封闭的立场,当初在小泉内阁担任官房长官时期就对修改《皇室典范》的提议进行批判,称应该慎重行事,在继小泉之后出任首相(第一次安倍内阁,2006年9月-2007年9月)时明确表示反对修改《皇室典范》,让女性继承皇位的建议。面对皇室成员减少、危机难去、明仁天皇健康情况不如人意,而这些严重的现实问题又被安倍政府无视的情况,明仁天皇不得不表达了生前退位的愿望,而且明确表示否定设立摄政,如此坚决的态度表明了他改革皇室制度的坚决态度,实际上是想以此提请安倍政府关注皇室问题。可以说这是明仁天皇在无奈之下呼吁进行皇室改革的最后手段。

明仁天皇极不寻常的态度,使日本皇室出现了《皇室典范》制定以来前所未有的严重事态,修改《皇室典范》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摆在安倍政权面前。由于日本国民对天皇退位的接受程度远远高于对修改宪法的支持率,面对民众呼吁改革皇室制度的呼声,日本政府此次再也无法回避。首相安倍晋三在天皇发表谈话之后,不得不代表政府表示接受天皇个人的意愿,将会认真研究天皇生前退位的事情。实际上,NHK电视台7月13日披露出明仁天皇意欲退位这一消息后,安倍政府就知道这次是无论如何不能再无视或拖延皇室问题了。7月下旬重启了处于“休眠状态”的内阁官房皇室典范改正准备室,从2009年起就在首相官邸法学研究府从事研究的哈佛大学和东京大学双料法学博士田中宗子教授被任命为皇室典范改正准备室室长,由有宫内厅及内阁法制局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构成的这个准备室已经开始准备工作。

然而,正如当初宫内厅的官员在回应天皇退位意愿时所说的“天皇陛下的意向与能否实现是两回事”,由于在《皇室典范》中没有关于天皇退位的规定,《日本国宪法》又规定皇位“依国会议决之皇室典范规定继承之”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只有在对《皇室典范》进行相应修改后才能决定天皇能否退位,而修改《皇室典范》必须经过国会的讨论与决议。这就意味着天皇即使有了退位的愿望,但是到付诸实施还有距离,这个距离有多远,取决于日本政府的决心与办事效率。

面对天皇退位的制度性障碍,安倍政府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修改《皇室典范》,要么设立允许例外的“特别法”。前者具有恒久性,但需要审议的内容繁多,情况复杂,耗费时间;后者是制定仅限于当今天皇退位的特别法,但即使解决了“退位”这一问题,能否彻底解决皇室继承危机还很难说。据日本媒体报道,安倍晋三曾私下透露出“对限于当今陛下的制度进行考虑”的意思,言外之意是不想对《皇室典范》进行修改。9月上旬,政府表明了就天皇生前退位设立“特别措置法”进行研究的态度,拟在《皇室典范》附则中追加在“特别的场合”以特别措施法相对应的内容。9月23日,宣布成立以经团联名誉会长今井敬为座长,由另五位学者参加的“减轻天皇公务负担等有识者会议”,这些都显示了安倍政府不愿修改《皇室典范》,在解决皇室继承危机方面采取避重就轻的态度,远远不如他的前任小泉纯一郎的魄力。而在野的民进党与共产党则主张对《皇室典范》进行修改。可以预见安倍内阁或许会解决当今一代天皇退位的问题,但皇室面临的继承危机的根本解决仍然希望渺茫。

综上所述,明仁天皇“退位”是天皇求得皇室制度改革的最后一搏,日本政府能否顺乎民意,不仅关乎天皇的愿望能否实现,也关乎象征天皇制的未来。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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