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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守正与创新

大学的本质属性

大学的本质属性是守正与创新。英国著名高等教育家阿什比(Eric Ashbi)指出,任何大学都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大学重要的使命就是储存、传递和创造人类文明,所谓储存和传递人类文明就是保守人类文明,大学的这一使命赋予了大学保守的文化品格。大学要创新人类文明就是要为真理而追求真理,追求真理本身就是目的,因此它天然地反对功利,与社会即时的功利需求保持一定的距离。大学还要负载价值、守望社会精神文明,给社会送去人文关怀,在社会商业价值甚嚣尘上之时,大学万万不可忘记自己的历史使命。

大学的力量在于稳定,在各种社会机构中大学最稳定。大学的力量源于它的自信,永远的镇定自若、自尊、自贵。因此它必须坚持理念,保持自己的文化品格。大学引导科学技术发展,不断创新,但是任何新的发现只有经过大浪淘沙沉淀下来之后,才能镶嵌到大学学科和专业的桂冠上。现在许多大学设置一些莫名其妙、不着边际的研究中心,紧跟市场风云变化的需要设置狭隘的、对号入座的专业,这是大学的使命吗?这样能够促进学科发展吗?这些“专业”或“学科”能够镶嵌到大学的桂冠之上吗?大学需要稳定的制度环境。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教师才能集中精力与时间,以平静的心态面对纷繁躁动的社会,潜心钻研学问;只有在这样的制度环境所营造的学术圣殿中,学生们才能一心向学。

大学在静谧中发展,在稳定中前进,在保守的文化氛围中孕育创新的精神,创新型人才和重大科研新发现才会如清泉从中汩汩流出,永不干涸、永不浑浊。所以,创新要在一个守正的制度文化中进行,没有一个稳定的制度,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创新无从谈起。

支撑大学运转的基石

大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学术神圣,大学、社会和政府都要从这一逻辑出发来思考大学的治理问题。大学是追求真理和传授高深学问的地方,只有学者才能真正理解如何最好地获取和传授这些学问,真正理解这些学问的内容及复杂性。“学习和研究的错综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要求高度的自由,不受外界的干预与控制,高校才能有效地运转。”

处理大学与外部社会关系的重要准则是学术自治,学术自治是大学独享的特权。大学与政府、社会和其他机构应该达成谅解,形成社会契约,维护大学学术自治地位。当然有学术自治就要有学术责任,这是无可否认的,特别是在大学日益从社会的边缘走向中心的过程中,这一点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但是在这里我还是要多谈几句学术自治的问题,因为在我们国家大学发展的百年历史中没有形成学术自治的传统。我们的大学是在列强用炮火、用鸦片打开我们的大门之后逐渐建立起来的,大学从一成立起就负载了重重的社会使命,我们的学者肩负道义,这样就逐渐形成了大学与社会期望和政府要求密切相关的传统,中间缺乏了一点独立存在的空间。那么我觉得大学要使社会能够理解大学为什么存在,要与社会形成契约,给大学以自主发展和自主办学的空间。

学术自由是大学追求真理最基本的保证,追求真理是大学永恒的使命,是大学存在的基本理性,是大学精神的灵魂,是大学文化的核心。学术自由是大学学术创新的制度保证,学术自由是“学者不受聘用他们院校的控制与限制,进行科研教学和出版的权力”,“学术自由承认学者确定自己的探究领域和以自己的方式追求真理的权利。学术自由可以对提高高校质量以及整个高等教育制度的质量作出重大贡献,但是它既需要在高校内部得到理解和尊重,也需要高校的上级部门的理解与尊重”。从战略上讲,学术自由是与社会对大学的期望和政府对大学的要求相一致的。

大学管理的传统

要问守正究竟守什么,我们就必须看看大学管理的传统。

第一个传统是大学的自治与董事会制度。中世纪大学刚成立的时候是学者行会的自治组织,波隆亚大学是学生的大学,巴黎大学是教师的大学。在大学发展成为教会管辖的组织的时候,教会给大学管理打上的烙印是由大学外部教派人士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制度。大学世俗化后就有了大学治理的信托制度,在这样的治理制度下,大学财产的法定所有权与衡平法所有权分开,这一点对后来的大学发展产生了关键的作用,以下两个案例说明两权分开与否对大学发展的重大影响。第一个案例是斯坦福大学,美国的铁路大亨斯坦福失去了唯一的爱子,便用儿子的名字命名创建了斯坦福大学,把斯坦福视作自己的大学。斯坦福先生去世以后,斯坦福夫人继续这样一种思维。当年斯坦福大学有一位重要的经济学教授罗斯,他在社会上到处做报告,大肆批判垄断寡头们的原罪,斯坦福夫人气愤异常,坚持把这位教授开除了。当时,这种两权混淆使得斯坦福大学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局限。另一个案例是芝加哥大学,“美国浸礼会教育协会”与石油大亨洛克菲勒协议共同捐资在芝加哥建立一所学院,但是首任校长哈珀极力主张建立一所真正的美国大学,他的主张得到了董事会的理解与认同,而洛克菲勒和其他捐资者不予干预。于是一所大学含着金钥匙降生并迅速成长为美国一流大学,这把金钥匙既是丰沛的办学基金,又是所有权分开的制度安排。

第二个传统是以学科为中心组织运转,以院系为管理的基础结构,这一点对于大学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刚才我讲波隆亚大学是学生的大学,以法学为中心的单科大学,巴黎大学是教师的大学,设置文理法神诸学院。巴黎大学后来成为多数大学的模式。美国大学大学管理的贡献是放弃了欧洲的讲座制,把大学的管理基础放在学系上。在学系内不管是正教授、副教授还是助理教授,都享有平等的权力,成为真正的学术共同体。这对后来大学内部的管理起了重大的作用,形成管理重心在基础的传统,进而形成大学管理制度的文化基础——学术共同体文化。

第三个传统是民主、平等。大学是社会中最为民主的机构,大学的组织框架和决策程序保证了教授治校。教授从来不把自己看作是大学的雇员,教授是大学永久的主人。二战后,艾森豪威尔到哥伦比亚大学去当校长,上任后去拜访了一位著名教授,他说有你这样的雇员我感到非常骄傲。这位教授当即拍案而起说,对不起,校长先生,我不是大学的雇员,我是大学的主人;而校长先生,您才是大学的雇员。

第四个传统是大学内基础学术组织——学院或学系的自治。学院或学系在大学内部具有相对的自治权,哈佛大学具有明确的学院自治制度,非常形象地规定每个澡盆(即学院)都要建立在自己的基础上。剑桥大学很清晰地声明大学是院系的独联体。

大学变革的基本模式

大学变革的基本模式是累进的变革。大学的组织是非常成熟的组织。美国著名高等教育学者克尔曾说过,“1520年以前全世界创办的组织中,现在仍然具有相似功能和未曾间断历史的,只剩下85个,其中70个是大学”。这些组织幸存下来不是由于领导的魅力,而是这些组织的特性和使命,它们守正,它们创新,所以能够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

教授岗位代表思想的成熟,大学的重大决策必须得到教授一致的支持,这就决定了大学的行动必然是深思熟虑之后的行动。大学的触觉是敏锐的,分析是深刻的,思想是创新的,但是行动往往是迟缓的。这是因为任何重大决策取得教授们的支持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些决策被反复推敲与批判。这就决定了大学变革的方式一定是渐进的和累积的。

大学的四个重大变化和三个基本矛盾

当前大学发生了四个重大的变化。其一,大学规模急遽膨胀,许多规模仅为千人的大学发展成为数万人的多元巨型大学,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的管理机构也不断扩张和加强,加速了大学管理的科层化。其二,由于公共经费的紧缺,政府开始关注经费使用的效率,建立绩效报告制度、绩效合同或类似的治理工具,引入按大学的绩效分配公共经费的原则,使大学更负责任地实现公共目标。政府这一系列措施使大学的行政部门迅速扩张起来,极大地加强了大学行政权力,加剧了大学的行政化。其三,大学的商业化不断加剧,大学的管理与企业的管理趋同,校长的行为取向不断接近企业的CEO,加速了大学行政化。其四,大学不断国际化,大学的国际化在很大程度上正偏离学术取向,而日益成为新的收入来源,也日益成为实现大学提高声誉功利目标的策略,因此也日益受大学行政所左右。

由这些重大的变化导致了大学管理改革所必须面对的三个基本矛盾。一是一体化管理结构与双重管理结构的矛盾。双重管理结构意味着负责行政事务的人或部门与负责学术事务的人或机构之间的分割。一体化的改革的实质是赋予行政更多的权力,使得各级教授委员会失去了其正式的治理机构的地位;使得大学的三级治理结构变为二级结构,学术机构的最基层组织——学系正在失去部分学术权力或干脆消失了;使得大学行政淡化学术事务;使得大学领导更多地关注在大学内部新建立的极富创业精神和创业性的准单位,而与传统的院系相疏离。这些准学术研究机构通常是跨学科的,是问题性的,在当今急剧变化的社会当中有着重大的作用,他们的经费来源很丰富,往往是大学的行政主导发展建立起来的。它们与传统院系的管理不同,竞争渠道不同,评价指标体系不同,收入来源不同,在社会当中受到的关注不同,它们正在改变大学的基本管理架构。它们有在大学存在的理性,可以说是社会需求和科学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必须研究它们如何与学科发展和传统院系相协调、相契合。

二是大学决策的外部影响力和内部影响力之间的矛盾。目前大学的决策权正不断地从学术人员手中转移到专业管理人员和外部利益相关者手中,专业管理人员主要对上级行政领导负责,而经常凌驾于教授之上,漠视教授的诉求,逐渐形成与学术相对立的独特的行政文化。在历史上行政很明确是为学术服务的,但是现在行政人员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利益群体,使大学的传统学术权力不断受到侵蚀。外部利益相关者进入了大学,与大学内部文化传统格格不入,导致大学治理系统内部关系紧张。

三是在大学内部管理集权和分权之间的矛盾。政府向大学赋权后,大学内部权力却没有分权而是更加集中了,院系曾经的学术管理权力不断被淡化和趋于模糊了。

大学内部管理制度改革

当前大学治理改革最紧迫的问题是,处理社会的需求与大学自治发展需求之间的间隙,处理管理和学术现实之间的间隙,处理大学中管理者和学术人员之间相互信任的缺失。我想最可怕的是大学行政人员和学术人员之间的相互信任正在受到侵蚀,正在逐渐地流失。这使许多原本很简单的矛盾、很简单的问题,在交流当中可以比较容易解决,而现在变成很复杂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构建一种在学术共同体与大学行政之间保持平衡的制度即所谓共同治理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保证学术共同体参与大学一切事务的决策,同时保证政府通过大学行政所提出的社会需求与期望能够在大学重大决策中得到体现。

大学管理制度改革中,守正与创新是辩证统一的。所谓守正,就是要坚守本文前面所及的千百年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大学管理传统;所谓创新,就是在守正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大学的实际情况探索构建和谐的大学内部管理制度。

首先是要建立大学理事会,探索大学理事会的合理构成。在大学内部,理事会要有教师、学生和管理者的代表;在大学外部,要反映不同利益诉求者的声音,政府在大学理事会的形成方面要发挥重要的作用,要有代表参加理事会,这样政府就可以通过理事会来影响大学的决策。理事会制度可以在体现社会和政府对大学的合法诉求的同时,在大学和社会之间建立起防火墙,避免政府直接对大学的干预。理事会制度可能是我们国家今后大学管理改革需要认真讨论的一个问题,在我们国家这个制度基本上是不存在的,现在一些大学的理事会不过是捐款,获取社会支持的机构而已,在大学决策当中不起任何作用。那么这样的制度如何嵌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如何嵌入我们现行的社会制度下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关系,是值得认真研究的。从建立大学的理事会来讲,我觉得这是一个守正,这是大学管理制度的传统,但是在我们国家尚没有真正建立,那么我们就需要创新。特别是在我们现行的社会政治制度之下如何建立这样的制度,这是需要一点创新的。

其次是建立学术评议会或者教授评议会。学术评议会是大学共同治理中各方应该予以支持和尊重的核心机构,是代表全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的实体机构。从形式上看大学存在两个决策系统:一个是以学术评议会为代表的教师,另一个是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前者负责教学与科研,后者负责财政与组织。但是,实际上这两方面的工作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相互重叠、相互依存,在现实中所谓“教授治学、校长治校”是不可行的。评议会应该参与大学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大学行政共同对大学一切重大决策负责。校长既应该是大学最高行政负责人,又应该是学术共同体的代表。他的责任是促进教授和行政人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协商、共同决策。

再次是构建一种平等对话的、和谐的学术共同体文化。这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保障,而共同治理有利于减缓学校行政人员与学术人员间的文化矛盾。共同治理制度在教师之间,在教师与行政人员之间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大学文化与企业和政府文化显著的不同,就在于大学的决策形成于教师与行政广泛的、永无止境的交流与沟通之中。这样的决策方式可能会慢一些,在共同治理中也可能做错事,但是很少会有未经过深思熟虑的政策出台,因为大学教师做的最好的一件事情就是思考、质疑和批评。

最后是制约不断膨胀的行政权力。在当前大学官僚化和商业化的势不可挡潮流中,共同治理有特殊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解决校园腐败的一剂良方,因为它搭建了限制绝对权力的制度框架,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大学的发展历史来看,大学是一个能够在外界不断变化中通过自身不断变革(累进的变革)谋求生存和发展的组织。大学在守正与创新中不断续写新的篇章。大学如果能在变与不变之间取得动态的平衡,对于在哪些方面应该与时俱进引领变化,在哪些方面应该坚持传统保持不变做出正确判断,就能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获得永生。一流大学是变化的引擎,也是传递变化的媒体,但同时又是传统的坚定捍卫者。除非它们变化,否则大学就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除非它们不断重申和捍卫大学的中心使命,否则大学就会被社会不断变化的激流所侵蚀。在变与不变之间,一流大学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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