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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北大医科招生要求被指歧视遭批评

        北京大学医学部近日公布的招生体检要求招致公益团体和法律界人士批评。北京律师呼吁官方尽快制定反歧视法规,保护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内的人士在就学和就业方面的权益。

  

  *北大:基于专业特点定要求*

  

  北京大学医学部在2009年招生章程中针对申请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身体形态列出了一份限录清单。北京考试报4月14日报导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办负责人不久前在北京新闻广播高招直播咨询节目中说,除了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北大医学部也将拒绝录取有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酒精过敏、斜视、色盲、色弱、口吃、嗅觉迟钝以及影响专业学习的各种身体畸形等情况的学生。

  

  北大医学部招生官员还说,该校还将对身高低于1.6米的男生以及低于1.5米的女生、超过标准体重20%者限录或慎录。

  

  北大医学部在招生体检要求中说,它制订这样的要求是基于医学类专业自身特点和相关要求,保证入学后正常学习并考虑到未来的工作环境等。

  

  记者周末致电北大医学部招生咨询电话时没有得到回应。

  

  *学生:大学应讲平等自由* 

 

  北大医学部的体检要求受到包括北京在校大学生、公益机构和法律界人士的质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某大学学生说,他对北大医学部的这个规定感到意外。他说:“我是感到很意外的,真的很意外。你作为中国最高学府,对身高体重做出限制,就不是什么真正的大学了。大学就是讲平等讲自由,给学生灌输这种平等思想的。但你反而在招生的时候存在这样的现象,我就觉得不好了。”

  

  这名学生和其他几名乙肝病毒携带者4月6号脸贴白色面膜,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门口手举“乙肝”和“歧视”两块牌子和一块方形黑色板子,构成了一个形似发愁面孔的“囧”字,对大学招生的乙肝歧视进行了讥讽。

  

  *公益组织:就学中歧视广泛存在*

  

  反歧视的北京益仁平中心也就这个问题向教育部和卫生部做出举报。这个维护乙肝病人和病毒携带者权益的公益组织在举报信中指责北大医学部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身高、体重和乙肝歧视,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违反了教育部和卫生部等机构的有关规定。

  

  益仁平中心在举报材料中说,中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等。该中心要求教育部和卫生部介入,“对多处严重违法的《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体检要求》予以取消,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该中心法律援助负责人于方强说,中国政府已经规定在就学就业方面不应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实际上这种歧视仍然广泛存在。于方强说:“08年1月1号《就业促进法》生效之后禁止在招用工过程中检测乙肝。但是在09年2月份,我们益仁平做了一个外资企业的乙肝歧视调查,发现高达7成到8成的外资企业仍然歧视乙肝携带者。”

  

  于方强说,《就业促进法》出台后,原本针对乙肝携带者的公开歧视已经转变成隐形歧视

  

  *律师:中国缺乏反歧视法*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说,当前中国大学在招生时歧视现象严重,而且越是知名的大学歧视的现象就越严重。他认为,这和中国缺乏反对歧视的法规有关。李方平说:“这当然和我们的反歧视法还没有立法也有关系。再加上多年来歧视的延续,教育部门和很多行政部门都是处于一种失管的状态。这导致近几年高校变本加厉,应该说歧视是越来越严重。”

  

  李方平律师说,民间和法学界曾经提议制订系统性的反歧视法律法规,但是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反歧视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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