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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同性恋机构的坎坷注册路

早上又去了省民政管理局,这已经是第七趟了。跟一位局长聊了一会儿,又跟一个处长演讲了20分钟。这是我的第四次演讲,听众只有一个人。

 

从科员到科长、到处长、到副局长,再到局长,同性恋亲友会注册的事省民政管理局管民非注册的所有负责人都“过”了一遍。

 

第一次去,一个年青的科员听说同性恋机构要注册,直呼“太敏感了,没办法”.我跟他演讲了半小时,他说理解,答应把我们注册的资料往上递,他不忘给我打预防针“看领导怎么说了,不要抱太大希望”.第二次去找到了科长,她也说“太敏感,要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我跟她演讲了30分钟,她说,“是的,社会要创新”,她也答应帮往上递,后来,处长和一个副局长签了字,说“国家没有法律说同性恋是合法的,暂不注册。”我找到副局长,演讲了25分钟,还讲了我自己的故事、我接触到的同志家人的现状,讲到后来,我自己都激动了,或许打动了副局长,他答应帮我们重新往上递。再后来,我看到了省民政管理局局长的批字“请示民政部办理。”今天,我接到消息说,民政部的人已经口头答复,“无法律说同性恋合法,暂不办理。”我跟他们说,恰恰相反,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说“同性恋不合法。法无禁止都是合法的”,我也没有看到一条法律说“异性恋是合法的”.如果他们不给注册,请他们给出明确的、书面的答复。而不能“秘密在空气中”。

 

他们都给我指了另一条路,把“同性恋”三个字拿掉,改成别的什么。“不拿”,我的答复很明确,“我们是为同性恋者的亲友服务的,拿掉了服务对象如何找到我们呢?”其实,让把“同性恋”三个字拿掉,本身就是对同性恋有偏见的表现,否则为什么这三个字不能出现呢?我跟那个处长说,如果你觉得法律上有风险,我们可以组织法律专家来开研讨会,你觉得广东的专家不够有影响,我们可以在北京组织研讨会,请民政部的人也参加。最后,她答应,拿到局会议上再研讨,让我多给她一些时间。

 

亲友会注册的事已经被拒绝四次了。每次,都起死回生。既然她答应在局会议上研讨,那我就再跟进。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有耐心的一件事。

 

我觉得注册本身是目的也是手段,能注册成功当然好,不能注册成功,这个过程,也是有益的倡导,对政府部门的人进行同性恋知识教育,就算他们拒绝了亲友会,未来别的机构去注册,相信不需要再像我这样不停的演讲。今天省民政局的一位科长也说,“就算你没有注册成功,我们这里大家都知道你们要注册的事,广东省民政厅的厅长都知道了,现在民政部管民非的局长也知道了。”

 

我们找了一位省政协委员,希望这位关注公益的委员能帮我们提一个政协提案,他非常热心的帮了忙,但是提案交上去后,并未见相关部门有答复,我们也找了《南方都市报》来关注这个事情,报道并未引起大的反响。

 

对于同性恋机构来说,注册的路那么遥远,你以为有路,别人也告诉你说路通了,但你找不到路在哪里,像一场迷宫游戏,四面都是镜子,只看到自己的影子,只能在人为构建的迷宫中转圈。

 

对于搞环保、教育、抚贫的机构来说,注册就是走程序,而对于同性恋机构来说,注册的关键并不在程序本身,而是在主管注册的人他怎么看这个事,注册的过程更像是反歧视的一个过程。有人说,机构的牌子上写什么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清楚自己做什么事情。但,牌子上写什么名字有时候又显得非常重要,重要的是允许写这个名字的人,想要写下这个名字的人都对此看得很重要。

 

略显遗憾的是,我没有把之前几位领导的批示都保留下来,否则,我就把它们全裱起来,挂在亲友会办公室。这是一段历史,一个机构注册的坎坷见证,一个有趣的行为艺术。

 

8个月过去了。亲友会注册的事依然迷雾重重,这就像你得到消息说,每个人都可以去某个地方了,当你真要去,却突然发现路上到处都是检查通行证的,大部分人都被以各种理由赶了回去。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光“修通”了注册的路还不够,如何让路真真通畅起来,而不是梗阻在那里,或许比修路本身更为重要。

 

对亲友会来说,结果是目的,注册的过程也是。我常常这样安慰焦躁和渐失耐心的自己。

 

(作者系同性恋亲友会执行主任) 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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