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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中的四川NGO

        

编者按:今年

4:月召开的

“2005

年四川民间组织研讨会

成为四川

NGO

集体亮相的契机,也为本文作者从整体视角去关注这个群体的生态提供了样本。积淀已久的四川

NGO

初具

气候

,是否从一个侧面预示着

和谐社会

背景之下公民社会正走向更大的空间?四川

NGO

如何在困惑和挑战性环境下争取自己的

合法性

?草根

NGO

在能力建设上的首要需求是什么?作者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刊刊发此文,期望透过作者的观察和思考,为读者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探讨提供平台。

       

2005年4月2-3日,保护国际与四川农村经济学会主办的“2005年四川民间组织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来自四川省内的30多个民间组织的代表、省内教学科研机构的代表和学生志愿者共60余人参加了这次研讨会。      

一、四川民间组织的现状

 

        从与会者的来源和研讨会的议题可以看出,四川民间组织的发展正在进入方兴未艾的时期。一大批日渐成熟的NGO,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正在通过努力,积极配合执政党和各级政府的各项工作,活跃在并服务于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同时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积极寻找和主动营造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虽然在公共决策方面还缺乏足够的参与渠道和话语权,但在四川,民间组织毕竟已经开始介入社会公共领域,改变着社会公共领域政府一家独揽的格局。

1:、社会发展与

NGO

        自从中共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来,中国的民间组织普遍感到鼓舞,也感到自己肩负的使命。在研讨会的发言中,几乎所有的组织都认为:自己的工作对促进社会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无论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还是乡村发展;无论是观鸟,还是扶贫;无论是在城市大学做志愿者培训、还是在边远山寨做能力建设,NGO活跃之处,大多是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和关注空白点。这正表明了NGO的社会使命:从社会成员的视野关注社会现实,以社会成员的身份服务于社会现实。

        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目前缺乏公众对社会活动主动、有效的参与,“公民社会”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十多年来,在政府的国际合作项目进行过程中,在国际NGO的影响和资助下, 四川的“非政府组织”、“草根组织”、“志愿者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民间协会”等纷纷建立,他们活跃在环保、扶贫、教育、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可观的进展,在全国也形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NGO的出现表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公民接受并参与了传统政治社会组织以外的公益性社会活动,一批以青年知识分子为主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开始在新的社会组织形式中承担起为公众利益“鼓与呼”的社会责任,一种新的社会力量正在形成。从四川民间组织的活动情况中可以看出,民间组织虽然立足于“民间”和“非政府”,但他们“以社会公众利益为已任”的宗旨,所开展的“环保”、“扶贫”、“教育”、“培训”等活动,与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这种社会力量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健康积极的新生力量,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生力军,也是公民社会形成的社会基础.

2:、社会公共事业与

NGO

         NGO是社会民间组织,它来自民间,反映民间的诉求;通过民间的力量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在致力于“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同时,也利用民间的力量影响社会和政府,引起对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问题的关注。例如绿色江河发起的“三江源纪念碑建碑活动”,由于得到了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的亲笔题词,最终由一个民间的环保活动演变成中国政府也积极参与的社会公益工作,获得了多重效益:三江源的保护活动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民间的环保活动有了更大的活动空间,获得了更多的支持资源;社会对民间组织的看法也在这个过程中悄然发生着改变。与绿色江河的活动类似的还有成都观鸟协会和政府合作的 “成都市北湖观鸟景区”的项目设计,四川农村发展组织(DORS)与汉源扶贫办合作的贫困村发展培训项目,成都河流协会参与的“锦江(府南河)治理”,曙光社区发展研究中心参与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等项目,在这些活动中,民间组织或是作为参与者,或是作为合作者,或是作为技术支持方,都在项目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在公共决策方面还缺乏足够的参与渠道和话语权,但在四川,民间组织毕竟已经开始介入社会公共领域,改变着社会公共领域政府一家独揽的格局,并取得一些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决策,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有益补充。   

3:、公民社会

NGO 

      “公民社会的健全和完善”是社会现代化的标志,也是中共中央加强执政党社会基础的当前工作之一。在我国,健全和完善“公民社会”首先需要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非政府社会组织的出现,为吸引和动员更广泛的公众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载体,各种兴趣、爱好、技能、特长等等都可能成为年龄、职业不同,但又志同道合的人们走到一起、共同做事的契机。在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四川民间组织中,有的以环保为己任绿色江河、绿色骆驼等;有以促进农村社区发展为目的――茂县乡村发展协会、珙县乡农村发展促进中心、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原上草;有境外NGO在四川的执行机构――保护国际、四川农村发展组织(DORS);有香港NGO――社区伙伴;有大学生的志愿者组织――GreenSOS;有来自城市的志愿者组织――攀枝花东区志愿者协会;有做干预研究的学术组织――曙光社区发展研究中心和四川晏阳初研究会城乡社区建设专业委员会;有农村的专业技术协会――乐山五通桥花木协会;有城市的民间组织――成都市观鸟协会、荒野俱乐部;有政府和社会共同组成的非政府机构――成都市河流研究会、都江堰世界遗产保护协会;有来自民族地区的组织――玉妥云丹贡波医疗中心、绿色康巴;还有来自农村的环保志愿者――茂县九顶山生态保护协会(筹)等等,充分显示了四川民间组织的多样性。

        四川民间自清朝以降就有“好清议”之风,虽身处西南一隅却时刻关注着外面世界的变化,因此也往往易得风气之先,辛亥革命肇始于此,人民公社摘牌也始于此,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当是川人敢为天下先的典范。四川民间组织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色,如多具有草根性,多以领袖人物为灵魂,多独树一帜而不愿等同于一般,多为开放型等等,或许与川人深厚的文化传统有关。 

 

 

二、四川民间组织面临的社会环境和挑战

应该看到,当前的社会已经为NGO提供了比以往更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共十六大的政治报告提出:“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并列,形成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新格局。其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发挥公民社会的作用。NGO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也是执政党非常重视的社会基础之一,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途径。同时,随着社会转型,政府职能也在被要求变管理为服务,越来越多的权力将会赋予各种(包括NGO 在内的)社会组织。在这种社会背景下,NGO的生存条件和活动空间应该更宽松,这是当前NGO存在和发展的社会背景。     

        四川民间组织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色,如多具有草根性,多以领袖人物为灵魂,多独树一帜而不愿等同于一般,多为开放型等等,或许与川人深厚的文化传统有关。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这次会议展现了四川民间组织的成长和能力。如前所述,参加会议的民间组织来自不同的领域,代表着不同的群体,有着不同的产生背景、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目标任务和不同的行动方式,尽管这些组织在不同领域从事着不同的工作,但在这次研讨会上却有着共同的话题――民间组织应该如何利用外部资源与发展机遇;民间组织应该有怎样的内部管理――这也正是四川民间组织目前面临的挑战。

        就整体来看,四川民间组织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合法性”的问题仍然存在。就法律而言,民间组织都可以通过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的登记而获得“合法性”。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要求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主管单位,而绝大多数具有主管单位资格的机构却不愿成为NGO的上级,因此多数NGO无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由于注册难,许多NGO都面临着法律困境。参加会议的民间组织中,有在民政局登记的,有在工商局注册的,有的属于共青团的“青年志愿者”,或是依托政府的项目成立,还有一些则是没有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由于制度原因,许多NGO因缺乏足以让官方和社会认可的“合法性”,在工作中都面临着某种尴尬:一方面NGO希望自己的活动有别于政府,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打政府的牌子以获得社会认可。尤其对一些有政府背景、主要成员在政府任职的NGO来说,怎样界定组织的性质?是否应该强调自己与政府的关系?仍然是个时感困惑的问题。“合法性”的困扰还表现在是否应该强调“NGO的政治”。出于各种考虑,许多NGO都刻意强调自己的非政治性,其实政治是每个NGO都无法回避的,无论是各组织自己的环保、教育、扶贫项目,还是绿色江河的“长江源保护”、五通桥花木协会的“联合花农闯市场”、曙光社区咨询中心的“村级民主参与式培训”等做的颇有成效的工作,抓的都是“政治热点”(李晟之 保护国际),都是政府想做而没有做,或尚未花力气做的社会问题。或许正是因为如此,NGO才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从而获得社会认可,取得存在的合法性。 

        从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民间组织的能力依然是当前困扰民间组织活动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正是因为能力欠缺,直接影响到NGO对自身的定位,对获得合法性的争取途径,以及对社会需求的敏感性,对社会外部资源的识别、利用和开发,对自身的发展规划和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而笔者认为,与NGO能力直接相关的主要矛盾方面在于NGO核心人物或核心队伍。GreenSOS在会上的发言《从灵魂人物到制度化》,回顾了该组织的发展过程,描述了灵魂人物对NGO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引起了与会者热烈的讨论。其实,以灵魂人物而不是以制度为核心,正是NGO――特别是草根类NGO 的组织特点。自生自灭既是草根NGO生命周期所限,也是其生存意义所在。各式各样的NGO总难免遭遇各种不同的“野火”,但野火后总会有生生不息的NGO出现。因为社会上总会有一批智者仁人、一批有理想抱负或愿意做点事情的人,只要有合适的生存环境,他们周围总会吸引、聚集起一批志同道合的参与者。也许他们的目标并不长远,活动意义也并非重大,但是他们代表了社会中一部分人的诉求,并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这些诉求。因此核心人物或核心队伍就是NGO存在的现实基础。没有他们,NGO不可能产生;而核心人物的理念境界、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乃至生活方式,都会对NGO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可以佐证这个结论的是,同为拥有政府背景的NGO,有无核心人物(或队伍),其活动能力和生命力是迥然不同的。在这次研讨会上,凡是发展良好,运行顺利的组织无一例外都有能干的领袖人物和骨干团队。

 

三、四川民间组织的发展需求

 

        就研讨会上的情况归纳起来看,目前四川民间组织的发展需求主要有三方面: 

1:、更宽松的政策环境

 

         一些NGO提出,目前的社会环境不好,活动受到的限制太多,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太困难,需要有更理想的政策环境。的确,目前国家对民间组织的政策还处于制定形成阶段,制度的完善和法规的健全还要假以时日;社会对NGO的认识也才刚刚开始,要得到社会的支持也需要政策做后盾。但是,坐等政策显然也是不行的。四川一些NGO的经验说明:政策需要“争取”,是“要”来的。只要NGO的工作做出了成绩,引起了社会关注,此时再主动提出自己的政策需求,往往容易得到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如甘孜绿色康巴的环保奖,虽然是民间组织的奖项,但是与政府的关注目标一致,又具有可行性,就容易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绿色江河的经验也说明,有为才能有位,有位就有政策支持。必须认识到,NGO的诉求与政府诉求之间总是有所不同的,如果NGO组织的活动需要政策支持,NGO就必须主动寻找与政府,或是与群众一致的诉求作为政策突破口。研究表明,利用群众的诉求争取政策支持也是行之有效的。如DORS在汉源的项目就根据群众的诉求把工作范围从扶贫逐步扩展到培训、教育、社区林业、妇女小额信贷等,并准备扩展到其他地区。    

2:、更多的能力建设支持

 

        如前所述,NGO是从民间成长起来的,一旦活动开展起来,能力的问题就成为发展的关键,而核心人物(团队)的能力则是关键的关键。应该承认的是,一个NGO既然能够成立并开展活动,他们的能力肯定是毋庸质疑的,其中的核心人物(团队)也一定是非常优秀的。问题是在于,NGO之所以被称为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部门”,不仅在理论上有自己的精神理念,在实践上也有不同于政府、或企业的方式方法。NGO在中国出现的时间不长,许多人做NGO还是凭借过去的实践经验,容易把在企业、政府、学校等单位工作的方法照搬照用;一些人对NGO所应具有的社会发展理念、公民社会理念、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理念、团队精神、志愿者精神、平等精神、社会责任理念,以及执政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理论还缺乏了解,对NGO常用的参与式方法、社会性别方法、可持续生计方法等一些方法工具还非常陌生。因此,在工作中不容易体现出NGO的特色,也难以形成NGO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一些有政府背景的NGO,要体现自己的民间性,要获得社会的认可,没有一个从思想认识、精神态度到工作方式的彻底变革,是难以取信于民的。因此,就NGO的生存发展来说,能力建设是必须重视的重点工作。这里说的能力的包括:团队建设能力、财务管理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筹资能力、资源开发能力、社会责任能力、以及领导者的沟通协调能力等等。需要提出的是:核心人物(团队)的能力培训应该是NGO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因为只有他们的能力改善了,才能带动整个组织的转变,才能推动整个组织的发展。

        NGO的诉求与政府诉求之间总是有所不同的,如果NGO组织的活动需要政策支持,NGO就必须主动寻找与政府,或是与群众一致的诉求作为政策突破口。

 

3:、更广泛的交流机会

         民间组织目前在中国社会中还属于新生事物,还处于成长时期,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也是这次研讨会上共同的呼声。保护国际举办的民间组织研讨会备受赞扬,正是因为满足了这方面的需求。与前次“四川民间组织研讨会”相比,这次研讨会参加的组织多了,涉及的领域扩展了,交流深度和广度也有所加强,所有的与会者都感到很有收获。代表们提出,如果还能够利用研讨会、网络交流或其他的形式使这种交流经常化,多样化,将会给四川民间组织的发展增添新的促进力。此外,也有代表提出:通过培训加强民间组织之间的交流也是一种很好的途径。针对NGO的能力培训不仅是交流的机会,也是理念的传播、能力的提高、经验的交流,也还可以在这种组织间的交流中孕育创新的机会。同时,这也是国际援助组织识别、帮助和支持中国NGO的有效途径。■

 (本文作者郭虹是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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