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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2003年12月,非营利组织“阳光宪道”的两位发起人许志永和张星水作为独立候选人在北京自荐参加人大选举,许志永成功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在北京开创独立参选的先例。许志永是北京邮电大学教师,他关注中国的社会问题,成功地让高校林立的海淀区选民认可其潜在的参政能力从而胜出。一同当选的还有另一位独立候选人——回龙观社区业主聂海亮。

引起全国关注的还有2003年3月发生的孙志刚事件。同年5月,许志永和“阳光宪道”的另外两位发起人俞江、滕彪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立法审查建议书,要求对1982年出台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审查。在社会各界努力下,同年6月国务院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出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此后7月到10月,许志永和张星水介入孙大午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他们通过专家研讨中国金融体制以及民营企业的非法生存问题,同时动员传媒,推动舆论,最终以道义和法律的力量帮助孙大午并改变现行不合理的法律行为。许志永认为,援助孙大午案是为了推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以及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阳光宪道”正式经工商注册成立于2003年10月28日,四位发起人都是知名法律学者及专业人士。其名称寓意阳光下的宪政之道,表明中心致力于公开的宪政法治建设行动。其工作方式主要是通过选择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个案,通过法律援助,不仅帮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个人,而且最终达到推动法治建设的目的。同时,以媒体网络公开化的方式推进个案解决,并传播个案的社会价值。此外,就个案不定期举办“阳光法治”论坛,探讨社会法治现象以及改进法治的建议。

 

 

张星水律师介绍,不同于以律师身份承接个别案例维护个别当事人权益,“阳光宪道”不以针对特定对象为目的,它的成立为创办人通过实践性很强的学术探讨活动,同时结合个案代理,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动法律改进提供了渠道。简而言之,“阳光宪道”试图秉承理性和渐进改良式的发展道路理念,通过成为抽象公民,而非具体当事人代理人的方式,为更多的人谋福利。

 

 

成立后,“阳光宪道”在2004年2月召开了两次研讨会。其一是和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合作,邀请媒体和NGO人士探讨河南收养艾滋病孤儿的“关爱之家”被关闭事件与民间公益团体生存发展空间问题。其后,又邀请法律届人士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 ,形成《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向2004年的两会提交议案,以提高公民对宪法修改的参与和对于人权问题的关注。

 

 

在资金上,目前接受了第一笔5000元个人捐助。一些公司和企业家也相继对"阳光宪道"将要进行的前瞻性研究表达了资助意向。张星水介绍,这些人士非常关注企业运营的制度环境,其资助动机来自企业家良知、社会责任感、公司文化等。此外,张认为,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生根显示出中国由后集权时代向公民社会过渡的雏形,这正是“阳光宪道”发展的社会基础。

 

 

鉴于中国普遍存在的违宪行为,推动中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已列入“阳光宪道”的重要日程。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传统意义上的民告官,一旦该制度建立,无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比如国务院1982年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也不论是政府机构、组织或党派,只要有违背宪法的行为都可以受到人大审查。中心的近期目标是推动人大成立一个违宪审查委员会。当然,在张星水的梦想中,最为理想的是要推动中国成立宪法法院,这在目前看来还遥不可及。

 

 

作为非政府组织,“阳光宪道”关注社会现实中存在的体制性问题和法律本身的弊端,寻求宪政领域的技术性突破。

 

 

联系:张星水

010-88545350

zhangxingshui@vip.sina.com

www.oc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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